中科磁业(301141)

搜索文档
中科磁业(30114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8:50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 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以 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第六条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或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
中科磁业(30114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6 18:50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 报告的行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再单独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七)负责法律法规、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有关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其他 事 ...
中科磁业(30114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08-26 18:50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 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 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深圳证券交 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 ...
中科磁业(30114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6 18:50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中科磁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的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在证券监管 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 ...
中科磁业(301141)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6 18:50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程 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浙江中科磁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四)保 ...
中科磁业(30114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6 18:50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比例应当不低于 1/3,其中至少 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 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 ...
中科磁业(30114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18:50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中科 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 细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 ...
中科磁业(301141)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8-26 18:50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浙江 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浙江中科 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 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的,公司及保荐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 ...
中科磁业(30114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6 18:50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选 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及《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可以实行累积投 票制度,为保证该制度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采用的一种 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 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 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 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当选董 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指非职工代表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 董事。由职工代表担 ...
中科磁业(30114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8:50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等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还可根据需要设立其他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由公司董 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 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中应有一名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并由该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召集人。应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规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决策程序、 议事规则等,各专门委员会的实施细则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四条 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