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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磁业(30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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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磁业:上半年净利润2090.43万元,同比增长271.78%
第一财经· 2025-08-26 19:16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47亿元 同比增长38.4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0.43万元 同比增长271.78% [1] 利润分配计划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 [1] - 不送红股 [1] -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中科磁业(30114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6 18:50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内部审计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 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 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生 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 可靠性。 第六条 公 ...
中科磁业(301141) -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2025-08-26 18:50
交易审议 - 资产总额占比超50%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 资产总额占比30%的购售资产交易需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资产总额占比超10%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投资审批 - 特定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审批[9] - 投资建议由股东、董事书面提出[11] 流程管理 - 总经理组织研究投资建议,可行则报董事会[12] - 必要时聘请外部机构和专家论证[11] - 总经理可提议修改、变更或终止投资方案[14] - 投资完成后总经理组织检查并报告[14] 监督机制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检查监督投资行为[15][16]
中科磁业(30114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08-26 18:50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董事会 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 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 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的审核同意,方可 ...
中科磁业(30114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26 18:50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 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二条 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定 义见下文第三条)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 司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1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购买原 ...
中科磁业(30114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6 18:50
报告触发情形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属报告义务人[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4]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该资产30%需报告[16]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需报告[1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董事会[19][21][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19] - 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致股权结构变化应提前报告并持续汇报[21] 报告流程 - 公司各部门应向董事会和董秘报告重大信息进展[20] - 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当日向董秘报告并报送书面文件[24] - 董秘知悉重大信息后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24] - 董秘对上报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的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并公开[24] 责任与制度 - 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负有敦促信息收集整理义务[24] - 瞒报等致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或报告失实,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30]
中科磁业(30114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6 18:50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 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 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 ...
中科磁业(30114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18:50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公 司特决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议事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由公司董事会在全体董事范围为选举 产生,其中,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不少于二名。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提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提名委员会因 委 ...
中科磁业(30114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6 18:50
董事会秘书任期与解聘 -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6] - 解聘应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解聘[7] 终止聘任情形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一月内终止聘任[8] - 履职重大错误致公司损失,一月内终止聘任[8] 其他规定 - 聘任签保密协议,离任审查移交资料[9][19] - 空缺时指定人员代行并尽快确定人选[6]
中科磁业(30114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6 18:50
人员设置 - 公司设一名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3][5]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21]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议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6] 薪酬与解聘 - 总经理等可实行年薪制,报酬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22][23] - 总经理解聘需董事会决议或主动辞职经确认[24] 职责权限 - 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组织实施计划和方案[7] - 副总经理受委托分管工作,总经理不在时代行职权[9] 制度生效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其负责解释修订[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