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力风电(30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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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力风电(301155)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7-11 19:32
委托理财资金 - 委托理财用闲置资金,标的为低风险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3] - 除现金管理外,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4] 审批额度与期限 - 委托理财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占比超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0] - 经批准的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委托理财额度[10] 实施与报备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方案审批后,由总经理组织财务部实施[13] - 财务负责人需在委托理财事项发生后一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报备资料文件[14] 资金操作与审计 - 委托理财资金出入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个人操作及违规使用账户[14] - 内部审计部审查理财产品业务情况,采用不同审计策略[15] - 独立董事可提议聘任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15] - 审计委员会可检查委托理财情况,发现违规可提议停投并聘请专业机构审计[15] 信息披露 - 委托理财相关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透露[16]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委托理财风险控制及损益情况[16] - 达到披露标准应按规定披露,披露应包含情况概述、资金来源等内容[21][22][23] - 委托理财发生特定情形时应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22] 财务管理 - 完成委托理财后应及时取得投资证明并记账,相关合同及时归档[18] - 财务部对委托理财业务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正确列报[18] - 公司建立并完善委托理财管理台账、明细账表,财务部每月编制盈亏报表[19] - 财务部年末对可能减值的委托理财提减值准备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处理[19]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董事会决议批准后实施,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5]
海力风电(301155) - 筹资管理制度
2025-07-11 19:32
筹资制度 - 公司为加强筹资业务内部控制制定制度[2] 筹资活动 - 发行股票由证券管理部起草方案,批准后开展[4] - 发行债券由证券管理部和财务部提方案,批准后发行[6] 预算管理 - 年初编制财务预算安排负债结构,提交董事会审议[6] 资金使用 - 筹措资金按计划用途和预算使用,改用途需获批[8]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对筹资业务核算监督,设会计科目[12] -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监督筹资活动,检查岗位和授权[9][14] - 发现问题要求完善,重大问题上报[16]
海力风电(301155) - 信息披露制度
2025-07-11 19:32
信息披露责任人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董事、高管、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等[3]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管理第一责任人,董秘是直接责任人[3] 关联信息报送 -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6] 关联交易规则 - 公司应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执行回避表决制度[7] 信息披露方式 - 公司信息披露采用直通和非直通两种方式[7] 披露时间要求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且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21][22] - 公司预计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应提前五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原因等[28]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22] - 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值,应在年报披露业绩下滑或亏损原因等信息并说明改善措施[22] 招股说明书要求 - 招股说明书应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申请同意注册后,应在发行前公告[17][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8][21] 定期报告流程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董事等确定时间、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等程序[26] 业绩预告要求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8]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立即报送临时报告并公告[32] 信息保密要求 - 公司董事等人员对未披露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53] 违规处理措施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并更正,对责任人处分并5个工作日内报交易所备案[54]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由中国证监会按《证券法》处罚[54]
海力风电(301155)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2025-07-11 19:32
资金管理制度 - 制度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杜绝关联方资金占用[2] - 明确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责任与审批 - 董事和高管维护资金安全,董事长等为第一责任人[5] - 经营性资金往来需按决策程序审批[7] 监督与禁止 - 财务部审批资金流出,审计部监督检查并报告[6]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资金,有六种禁止情形[7] 占用处理 - 发生占用,董事会追回资金和费用并报告监管部门[8] - 可司法冻结股份,关联方原则上现金清偿[8][11] 违规追责 - 董事和高管擅自批准占用将被追究责任[12]
海力风电(30115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11 19:32
管理安排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3]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为董事长[17] - 证券管理部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17] 管理目的及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建立双向沟通、稳定投资者基础等[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工作规范 - 公司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透露未公开信息[5] - 公司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或学习[15]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8] 工作对象及沟通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机构等[8]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8]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信息披露、咨询渠道、股东会网络投票等[9] 信息发布 - 公司在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发布更新信息并答复问题[10] - 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应第一时间公布信息[11] - 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投资者提问信息[13][14] 会议安排 - 公司通过路演、分析师会议等沟通,年度报告后举行业绩说明会[11]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6]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6] 活动记录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公司应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刊载[16] 协助义务 - 公司其它部门等有义务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8] - 公司持股超过50%的子公司有相关协助义务[18]
海力风电(30115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7-11 19:3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过半数委员须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人员补选与职权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5] - 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人数前暂停职权[5] 会议召开与通知 - 公司董事会、委员会召集人或二名以上(含二名)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委员会议[9] - 会议应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经全体委员同意可免通知期限[17] 会议举行与决议 - 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14]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4] 表决与记录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或举手表决,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15]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议程等内容[19] 其他规定 - 需研究公司对新董事及高管需求并形成书面材料[16] - 会议决议经出席委员签字生效,不得随意修改,生效次日向公司董事会通报[18] - 公司需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9]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情况并回避表决,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审议议案[21] - 委员有权评估公司董事和高管上一年度工作,可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相关资料[23][24] - 本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6]
海力风电(301155) -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07-11 19:32
人员任期 - 总经理及经营班子其他成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4] - 财务总监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6] 人员管理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总经理因故代职时间超30个工作日,应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人选[7] - 董事会解聘总经理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总经理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提交报告,经董事会批准生效[32,33] - 总经理辞职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应承担经济责任[34] - 总经理班子其他成员辞职需向总经理提交报告[35] - 总经理擅自离职需对公司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6] 交易授权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下[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以下且绝对金额不超500万元[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下且绝对金额不超50万元[9]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下且绝对金额不超500万元[9]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下且绝对金额不超50万元[9]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定期会议一般每月月初召开一次[13]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4] 工作汇报 - 总经理原则上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3] - 遇重大纠纷、事故等情况总经理应及时临时报告[23,24] - 董事会要求时总经理应在五日内报告工作[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41,42]
海力风电(301155)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7-11 19:32
子公司管理策略 - 公司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加强管理、维护投资者利益[2] - 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包括委派人员、协调策略等[3] 子公司报告制度 - 子公司重大事项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并报告公司[4] - 子公司及时提供业绩、财务等信息并接受监督[6] - 子公司需按规定时间提交报表[13] 子公司财务管理 - 子公司财务管理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完整、提高资金效益[8] 子公司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审计监督[9] 子公司信息责任 - 子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提供第一责任人,接口为证券管理部[12]
海力风电(301155)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07-11 19:32
市值管理 - 目的是使公司市场与内在价值趋同,实现利益和财富增长[5] - 原则包括系统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常态化[7] - 由董事会领导,董秘负责,证券管理部执行[9] 资本运作 - 开展并购重组、剥离不良资产、运用再融资策略[15] 激励机制 - 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开展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17] 权益管理 - 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股份回购或增持、制定分红规划[19] 日常管理 - 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共关系管理等[23] 指标监测 - 监测市值等指标并设定预警机制[26] 股价界定 - 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有三种情形界定[30] 禁止行为 - 禁止操控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行为[28] 公司信息 -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2] - 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32] 制度说明 - 未尽事宜或冲突以相关法律及章程规定为准[31]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亦同[31]
海力风电(30115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7-11 19:32
财务资助适用范围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特定控股子公司除外[2] 资助限制与审批 - 不得为关联自然人和法人提供资助,关联参股公司按比例资助时需特定审议[4] - 对外资助需财务部审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特定情况提交股东会[6][7] 风险管控 - 资助前财务部做风险调查,内审部门审核评估[9] 后续管理 - 审批通过后证券部披露信息,财务部办理手续并跟踪监督[9][11] - 内审部门检查监督合规性[12]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4] - 制度制定于2025年7月11日[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