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联科技(30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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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联科技: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16 18:17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观意字 2024 第 000230 号 致: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作为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或"发行人")聘请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本次发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上 市事宜(下称"本次发行上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下称 "《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 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资格及其具备 的条件进行了核查,查阅了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须查阅的 文件,以及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作了询问并进行了必要的讨论。 在前述核查过程中,本所得 ...
家联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公告书
2024-01-16 18:17
证券代码:301193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 Homelink Eco-iTech Co., Ltd.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兴浦路296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二〇二四年一月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联科技"、"发行人"或"公 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 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 ...
家联科技(301193) - 2024年1月1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1-16 09:24
公司基本信息 - 证券代码 301193,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1] - 2024 年 1 月 15 日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形式为电话会议 [1][2][4] - 参与单位众多,包括兴业基金、国华兴益资产等多家机构 [1]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为副总经理孙超和证券事务代表解竣皓 [2] 产品市场前景 - 可降解植物纤维制品采用可再生植物纤维制造,具有绿色健康等优点,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市场潜力大,随着环保意识提升,销量将进一步提高 [2] 产品种类扩充 - 公司目前在餐饮具及家居日用品两大品类可生产上万种产品,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多品类、一站式采购服务,未来将扩充新品类以满足需求、开拓客户和获取更多市场份额 [2] 生物降解市场竞争优势 - 公司兼具生物降解材料改性、产品制造及模具制造能力,是单项冠军产品生产企业和相关国家标准第一起草单位与主要参与者 [3] - 较早布局生物降解材料领域,产品通过多项主流认证并稳定销售,具备先发优势 [3] - 产业链覆盖长,可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控制生产成本 [3] 未来工厂自动化程度 - 未来投产工厂自动化与智能化程度高,通过引入自动化生产线等提升水平,实现生产自动化、监控数字化与决策智能,提高效率、优化人员结构,融合传统产业与新技术 [3] 价格调整机制 - 行业成熟,产品售价根据原材料价格、汇率变动等因素调整符合惯例 [3] - 多数客户以订单形式确定价格,通过订单协商调整售价;部分客户在框架协议中明确价格调整因素,原料价格变动超 5%或汇率波动超 3%,双方有权提出价格调整申请 [3] 信息披露情况 - 本次调研活动公司未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4]
家联科技(301193) - 2024年1月1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1-12 22:48
公司基本信息 - 证券代码 301193,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1] - 2024 年 1 月 12 日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活动类型包括特定对象调研、业绩说明会、现场参观 [1] - 参与单位有西南轻工、海富通基金、华宝基金等 [1]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有董事会秘书汪博、证券事务代表解竣皓 [1] 业务展望 - 海外客户库存消化,市场需求复苏,外销状况将缓解,外销收入有望提升;加大国内市场投入,计划在原有客户新增份额中增长,开拓头部客户打响知名度,实现内销快速增长 [1] 技术壁垒 - 不同制品对材料性能要求不同,PLA 等生物降解材料需改性才能生产符合要求产品;主流生物降解材料产能、产量低于传统塑料,制备技术不成熟;生物降解塑料领域材料改性和发泡等研究需大量人力、设备、资金及时间投入,对新入厂商形成较高壁垒 [2] 泰国生产基地 - 目的是更好开拓和应对海外客户需求,应对宏观环境、产业政策和国际贸易格局变化,提升公司规模、竞争力、海外市场占有率和抗风险能力 [2] - 进度为租赁厂房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部分产线试生产,购买的 360 亩土地按计划建设中 [2] 降解产品市场 - 截至 2023 年 9 月,公司生物全降解制品销售收入为 18,970.91 万元,同比增长 84.49% [2] - 未来全球“禁塑”力度加大,可降解材料及技术发展,绿色环保类产品成行业趋势,公司生物全降解制品销售将进一步提升 [2] 股权激励计划 - 公司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考虑当下发展阶段、战略规划和人才激励需要,待条件成熟会考虑推出股权激励计划 [2] 信息披露情况 - 本次调研活动公司不存在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 [3]
家联科技(301193) - 2024年1月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1-09 19:56
公司基本信息 - 证券代码 301193,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1] - 2024 年 1 月 9 日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活动类型为特定对象调研、业绩说明会、现场参观 [1] - 参与单位众多,包括融通基金、招商轻工等 [1]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有董事会秘书汪博、证券部杨嫣丹、证券事务代表解竣皓 [1] 公司经营与产能情况 - 董事会秘书汪博介绍公司经营规划、产品、客户、现有产能布局及未来产能规划 [1] - 2023 年在宁波市岚山新购地块建设“年产 12 万吨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家居用品项目”,厂房已初步建设完成 [2] - 2023 年在来宾市工业园区新购地块建设“年产 10 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材料制品项目”,厂房已建成,正进行部分设备安装调试及试生产调试 [2] - 在泰国新设子公司并投资建立的生产基地逐步推进 [2] 公司问题探讨 2023 年毛利率及净利润下降原因 - 受海外市场需求减弱影响,外销收入降低,产能利用率低,难以形成规模化效应降低单位成本,单位产品摊销制造费用增加致毛利率下降;随销售规模提升、产能利用率提高,毛利率有望修复 [2] 生物降解材料改性原因 - PLA 等生物降解材料直接使用加工出的产品在硬度、色泽等指标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不同客户对后端制品要求不同,前端降解材料改性环节需相应调整,公司掌握定制化改性工艺技术和流程,能满足定制化需求并提供一站式采购服务 [2] 新增产能消化方式 - 公司为全球塑料餐饮具制造行业领先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高,为新增产能消化奠定基础;采取强化与现有客户合作关系、开发潜在客户、拓展新市场、完善销售渠道、产品多元化、提升市场服务水平等措施消化新增产能 [2][3] 汇率对公司毛利率影响 - 行业成熟,产品售价根据原材料价格、汇率变动等因素波动调整,人民币汇率短期波动对公司毛利率影响较小 [3] 信息披露情况 - 本次调研活动期间,公司不存在透露任何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 [4]
家联科技: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04 18:08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任 何其他目的。本所在此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 告材料,随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一并公告。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 1 见书出具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 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 提供的文件和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法律意见书 观意字 2024 第 000092 号 致: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 ...
家联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04 18:04
证券代码:301193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工业园区川浦路 269 号 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王熊主持 (六)合法有效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 名, 代表股份 95,76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8750%。 (一)召集人: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家联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1-03 16:3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家联科技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娄众志 联系电话:021-20370689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东宏 联系电话:021-20370689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娄众志 | | 年 月 日至 月 日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4 25 12 22 | | 现场检查时间:2023 年 月 日至 日 12 20 22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 | 不适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用 | | 现场检查手段:检查公司相关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文件;访谈公司董秘及财务总监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 √ | | 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 | | 件和本所相 ...
家联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书
2023-12-29 18:3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培训效果情况 对于本次持续督导培训工作,公司与相关人员给予了积极配合,保证了本次 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等 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上市规则、股东减持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等 内容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增强了公司及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规范运作意 识,参训人员均表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培训时间 | 2023 17:00 | 年 | 12 | 月 | 21 | 日 | 16:00 | 至 | | --- | --- | --- | --- | --- | --- | --- | --- | --- | | 培训地点 | 家联科技南洪工厂三楼会议室和腾讯会议 | | | | | | | | | 培训主题 |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关注要点 | | | | | | | | | 培训讲师 | 娄众志 | | | | | | | | | 参训人员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
家联科技: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3-12-29 18:31
证券代码:301193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9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绿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 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注:上表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之间的差异为部分尚未支付的发行费 用。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一: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出具《关于同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2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 7,5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