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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联科技(30119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6 00:19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 1 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 会负责。 公司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任职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四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1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一)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 ...
家联科技(30119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晓燕)
2025-04-26 00:19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晓燕)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周晓燕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 度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务,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 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于 1979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律 师。在公司行使 ...
家联科技(30119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芬)
2025-04-26 00:19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芬)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赵芬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 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务,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 ...
家联科技(30119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6 00:19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 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 策和业务领导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 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董事会议事实行会议制度。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的召开条件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 议须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除董事须出席外,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 议程、准备会议文件、 ...
家联科技(30119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6 00:19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所聘独立董事最多在其他两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 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
家联科技(30119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6 00:19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 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及《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议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 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 ...
家联科技(30119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6 00:19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议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 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 ...
家联科技(301193)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6 00:19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 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报道或者传闻; (四)其他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者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业务经营及内部治理相关重大事件,以及突然发生、需要采取 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外部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 生事件、互联网安全问题、治安事件等,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资产、商 业信誉、股 ...
家联科技(30119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6 00:19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信息披露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 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家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部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 责公司信息披露,对公司的内幕信息进行日常管理。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三条 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 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的信息是指公司尚未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刊物 或网站上公告的事项。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等和巨潮资讯网(http://ww ...
家联科技(30119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6 00:19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的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 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与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较强的责任心,积极进取、忠实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等; (二)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全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忠实地维护公司利益; (三)严守公司商业秘密; (四)具有丰富的战略规划、经营管理、人际沟通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五)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