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联科技(30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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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联科技(30119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6 00:19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管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建立相应的内部管理 制度,明确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批程序。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 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缓披露。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 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 事后监管。 第五条 暂缓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露; ( ...
家联科技(301193) - 董事会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6 00:19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环境、社 会、公司治理方面的管理能力,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 会(以下简称"ESG 委员会"),制定本规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ESG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二条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督导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可持续发展体系运行,并就提 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表现提供建议及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议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 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主 持 ESG 委员会工作 ...
家联科技(301193) -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6 00:19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4 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4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 | 第三章 | 股份 5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6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8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9 |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9 |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2 |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3 |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17 |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8 |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20 |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2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7 |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27 | | | 第二节 董事会 30 |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34 |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7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9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41 | | --- | ---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7 ...
家联科技(30119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6 00:19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 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委员任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因委 员辞职、被免职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补 选新的委员。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及《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 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三分之一 ...
家联科技(30119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6 00:19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 或开发项目; (三)控股、参股、兼并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 下称"子公司")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在扩大经营规模,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为目的,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新设公司或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收购股权、兼并等对外投资行为。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不包括证券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 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对外投资 ...
家联科技(301193)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6 00:19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 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 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 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 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 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税后利润 ...
家联科技(30119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卫星)
2025-04-26 00:19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于卫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卫星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及环境、社会与治 理(ESG)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尽 责、独立履行职务,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 ...
家联科技(301193)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6 00:19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关联 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建立防范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 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公司及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资金往来适用本制 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 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 ...
家联科技(30119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6 00:19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 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 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 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本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 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 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 民共 ...
家联科技(30119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6 00:19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信息披露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 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家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部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 责公司信息披露,对公司的内幕信息进行日常管理。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三条 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 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的信息是指公司尚未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刊物 或网站上公告的事项。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等和巨潮资讯网(http://w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