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达药业(3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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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达药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15:4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诚达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达药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诚达药业 2023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2、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 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本年度评价报告纳入评价的单位为: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金江瑞医 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瑞岐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诚玖泰生物 ...
诚达药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1 15:42
证券代码:301201 证券简称:诚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3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8 日通 过电话、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葛建利女士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董事讨论后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5)。 诚达药业股份 ...
诚达药业(301201)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1 15:40
财务业绩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01亿元,同比下降1.28%,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864.45万元,同比下降5.09%][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024.60万元,同比下降26.77%,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3808.38万元,同比下降44.14%][5] -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1215元/股,同比下降4.3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82%,同比下降0.06%][5] - [报告期末总资产24.04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2.1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22.44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45%][5]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总收入100889692.80元,较上期102199584.64元略有下降][23]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总成本88945893.49元,较上期88542464.12元略有增加][23]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净利润18726286.19元,较上期19620310.26元有所下降][24] - [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644506.00元,较上期19644988.66元有所下降][24] - [2024年第一季度,少数股东损益81780.19元,上期为 - 24678.40元][24] - [综合收益总额为1872.63万元,较上期1962.03万元有所下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为1864.45万元,较上期1964.50万元下降;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为8.18万元,上期为 - 2.47万元][25] -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1215元,上期为0.127元][25]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839.86万元,主要包括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33.64万元等][6] 费用与收益变动原因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05.63%,主要因研发项目增加和研发楼折旧摊销增加][9] - [财务费用因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种类不同而变动,其他收益因政府补助增加同比增长177.00%][9] - [投资收益因闲置资金买理财产品收益增加同比增长33.83%,信用减值损失因未到期应收账款减少同比增长711.93%][9] - [资产减值损失因存货跌价准备增加而变动,资产处置收益因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增加同比增长2712.87%][9] 现金流量变动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因材料采购和承兑支付增加同比增长58.77%,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因购买理财产品同比增长248.26%][11]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34亿元,较上期1.31亿元增长;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825.19万元,较上期345.85万元大幅增长][2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43亿元,较上期1.34亿元增长;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05亿元,较上期6583.82万元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08.38万元,较上期6817.59万元下降][27][28]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上期为7.77亿元,本期无;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933.64万元,较上期813.45万元增长][2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938.84万元,较上期7.85亿元大幅下降;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57亿元,较上期4498.59万元增长;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47亿元,上期为7.40亿元][28]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1.01万元;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5193.18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5194.19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5194.19万元][28]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9.93万元,上期为 - 0.91万元][2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 1.61亿元,上期为8.08亿元;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3.64亿元,上期为6.04亿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2.03亿元,上期为14.12亿元][28]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5,429,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2] - [前10名股东中,葛建利持股比例27.17%,持股数量42,031,360股;黄洪林持股比例12.62%,持股数量19,528,000股;深圳市晟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晟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1.24%,持股数量17,391,840股等][12] - [截至2024年3月31日,“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2,946,800股][13] - [股东卢刚持有嘉善汇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02%的股份;股东卢瑾持有嘉善和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9.48%的股份;股东黄洪林妹妹的配偶施照云持有嘉善汇诚4.09%的股份,黄洪林配偶的弟弟蔡洪根持有嘉善汇诚3.12%的股份][13] - [股东朱彩银系股东朱敏华、朱敏琪父亲][13] - [葛建利、黄洪林、嘉善汇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善和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限售股本期无变动,限售原因均为首发前限售股,葛建利和黄洪林拟解除限售日期为2025年7月20日,嘉善汇诚和嘉善和诚拟解除限售日期为2025年1月20日,期末限售股总数为67,520,000股][15][16] 业务合作与资产购置 - [公司全资子公司诚玖泰与美国Chiron就心梗项目、脑梗项目达成技术共享合作,心梗项目已进入2期临床研究,脑梗项目已进入1/2a期临床,项目标的可实施区域为中国区域(含中国大陆、香港地区、澳门地区,不含中国台湾地区)][17] - [报告期内,诚玖泰购买了位于上海市奉贤区的临港智造园十一期项目15号厂房,建筑面积5,910.6平方米,用于开展干细胞项目][17] 股份回购 - [公司拟以3000 - 6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回购价不超38元/股,期限不超12个月][18]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回购股份2946800股,占总股本1.90%,成交总金额51920920.55元][18] 资产构成 - [2024年3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合计1568715897.50元,较期初1642866608.15元有所减少][20][21] - [2024年3月31日,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835033356.99元,较期初812458410.00元有所增加][21] 审计情况 -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30]
诚达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1 15:40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 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公司 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 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 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 ...
诚达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1 15:40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运作规则 - 人数不符要求时,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2]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14] 职责与资料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7] - 人力资源部门提供主要财务指标等资料[9] 档案与细则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4]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修订解释,审议通过后实施[17]
诚达药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孙良)
2024-04-21 15:40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崔孙良) 本人作为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2023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崔孙良,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 任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博士后、美国南佛罗里达大学博士后、浙江大学药学院 特聘研究员、杭州吲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学药 学院教授、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
诚达药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1 15:40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战略 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规定的 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期间,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
诚达药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1 15:4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设三名,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需在会计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3]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4]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6]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能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等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主体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0]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职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1]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1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部分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自行召集[16]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7]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18]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9]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2]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2]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1] - 独立董事履职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可自行申请或报告[23]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3]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23] - 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等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23] - 公司必要时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3] 制度相关 - 董事会可修改本制度并报股东大会批准[25] - 本制度未尽事项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5]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
诚达药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1 15:40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新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利 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 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条件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诚达药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1 15:40
证券代码:301201 证券简称:诚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7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 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 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 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众华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 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3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65 人,注册会计师 共 35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