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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30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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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09-25 11:5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规定,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民生健 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健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杭州民 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4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913.86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0.0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138.6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329.73 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 ...
民生健康: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09-25 11:56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 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
民生健康: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生产大楼及配套设施扩建项目的公告
2023-09-25 11:56
证券代码:301507 证券简称:民生健康 公告编号:2023-007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生产大楼及配套设施 扩建项目的公告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生产大楼及配套设施扩建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新天路 101 号。 4、建设期及建筑面积:建设期约 3 年,扩建建筑面积约为 2.3 万平方米, 预计与募投项目同步建设同步完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生产大 楼及配套设施扩建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现有土地利用率,降低相关 成本,公司拟在现有场地进行生产大楼及配套设施的扩建,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为 14,960.34 万元。 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
民生健康:授权管理制度
2023-09-25 11:56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授权管理",旨在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和总经 理之间的职责、权限划分,包括: (一)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二)董事会对董事长、总经理的授权; (三)公司在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其他必要授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公司章程》、本制度或公司其他管理制 度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 股票上市地证 ...
民生健康: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3-09-25 11:56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要求, 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在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最多 3 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 独立董事职务,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股东利 益,有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 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 ...
民生健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3-09-25 11:56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以及 ...
民生健康: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3-09-08 18:26
证券代码:301507 证券简称:民生健康 公告编号:2023-001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杭州民生 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4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913.8600万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0.0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138.6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9,808.8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79,329.7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28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2023年8月28日 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893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 资者 ...
关于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公告
2023-09-04 08:44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09月01日 时间:2023-09-04 字体: 大 中 小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3年9月5日在本所上市。证券简称为"民 生健康",证券代码为"301507"。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总数为356,554,330股,其中84,545,597股股票自 上市之日起开始上市交易。 关于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公告 ...
民生健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2023-09-03 20:34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 生健康"、"发行人"或"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3年9月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 网 址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网 址 www.cnstock.com ; 证 券时 报 网 , 网址 www.stcn.com ; 证 券日 报 网 , 网址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所属网页二维码: 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民生健康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1 (二)股票代码:30 ...
民生健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2023-09-03 20:34
上市信息 - 公司股票于2023年9月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5] - 发行后总股本为35,655.433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454.5597万股,占比23.71%[14] - 发行价10元/股,对应2022年扣非后摊薄市盈率为50.74倍,高于行业均值23.38倍,超出117.02%[17] 业绩数据 - 报告期内核心产品多维元素片(21)销售收入分别为39,610.43万元、42,300.19万元和43,902.2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91.32%、86.70%和80.46%[23] -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61.51%、63.01%和66.98%[24] - 报告期内净利润分别为5,071.86万元、7,022.43万元和7,898.28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392.62万元、6,137.88万元和7,029.04万元[26] 股权结构 - 发行前控股股东民生药业直接持有发行人89.00%的股份,发行后持股23,800.0000万股,占比66.75%,锁定36个月[41][50][51]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竺福江、竺昱祺父子,发行前竺福江间接控制公司92.00%的股权[43] - 发行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总数为92,255名,前十大股东持股26,777.1359万股,占比75.10%[52] 发行情况 - 本次公开发行8,913.8600万股新股,发行规模为8913.86万股[31][63] - 网上发行中签率为0.0383173597%,有效申购倍数为2609.78316倍[63] -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9138.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808.8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329.73万元[65] 未来展望 - 公司承诺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121] - 公司将深挖自身优势,提升收入和盈利能力[123] - 公司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125] 风险提示 - 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少,存在流动性不足风险[14] - 股票上市首日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存在价格波动等风险[19] - 若风险因素不利,公司上市当年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比下滑或达50%以上[26] 稳定股价措施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启动稳定股价措施[100] - 公司董事会应在回购启动条件触发15个交易日内做回购决议,2个工作日内公告并通知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决议次日启动回购,30日内实施完毕[107] -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60个工作日内,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稳定股价措施终止[110] 承诺事项 -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欺诈发行上市将回购首次公开发行全部新股[120] - 公司全体董监高对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资料真实性等承担法律责任,若存在虚假等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18] - 保荐人、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为公司上市制作文件若存在虚假等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