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民生健康(301507)
icon
搜索文档
民生健康(301507) - 关于修订及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4-24 17:17
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1] 制度修订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修订需提交审议[1][2] - 《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需提交审议[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修订无需提交审议[2] 其他 - 相关制度全文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5]
民生健康(301507)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5-04-24 17:17
综合授信申请 - 公司拟申请不超2.7亿元综合授信额度[2] - 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召开日[2] - 授信为信用方式,不涉及担保等[2] 申请目的与实施 - 申请是为满足经营资金需求等[3] -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2]
民生健康(301507) -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4-24 17:17
资金占用情况 - 2024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8108.84万元[3] - 2024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额18480.37万元[3] - 2024年度占用资金利息131.41万元[3] - 2024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额12799.61万元[3] - 2024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13921.00万元[3] 往来资金情况 - 杭州民生医药控股2024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0.05万元[2] - 杭州民生医药控股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额36.35万元[2] - 杭州民生医药控股偿还累计发生额19.86万元[2] - 杭州民生医药控股期末往来资金余额16.54万元[2] 其他应收/应付款情况 - 浙江民生生物科技其他应收款2024年度发生额10.67万元[2] - 浙江民生生物科技其他应收款偿还8.00万元[2] - 浙江民生生物科技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2.67万元[2] - 杭州民生高科技产业园其他应付款2024年度发生额171.69万元[2] - 杭州民生高科技产业园其他应付款偿还171.69万元[2] - 杭州民生高科技产业园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4.70万元[2] - 民生中科嘉亿2024年期初其他应收款5104.28万元[3] - 民生中科嘉亿其他应收款年度发生额5.02万元[3] - 民生中科嘉亿其他应收款利息75.31万元[3] - 民生中科嘉亿其他应收款偿还2515.94万元[3] - 民生中科嘉亿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2668.66万元[3] - 杭州民生健康医药销售2024年期初其他应收款2998.29万元[3] - 杭州民生健康医药销售其他应收款年度发生额16069.07万元[3] - 杭州民生健康医药销售其他应收款利息56.10万元[3] - 杭州民生健康医药销售其他应收款偿还9894.27万元[3] - 杭州民生健康医药销售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9229.18万元[3]
民生健康(30150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4-24 17:17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6741.573万股,每股面额1元[8]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5655.433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9] - 公司可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0] 会议相关 - 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4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46] 章程修订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可实施[2][3]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有不正当目的可拒绝[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机构或直接向法院诉讼[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0] 担保与资产交易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54]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增加频次[5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56][58] 人员任职与限制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43] - 董事任期为3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38][3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7]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60]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提前委任[61]
民生健康(301507)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24 17:17
2024年情况 - 监事会召开6次会议[3] - 提名新监事候选人[5] - 财务报告审计获标准无保留意见[9] - 内控、关联交易等合规[10][12] - 无资金占用、内幕交易等问题[13][14]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条件达成[17] 2025年展望 - 监事会贯彻法规要求[18] - 配合章程修订及交接[18] - 确保治理结构平稳过渡[18]
民生健康(301507)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4 17:17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3] - 变更无需提交审议,符合规定[2][4][5] - 不追溯调整,无重大影响,不损害权益[2][5]
民生健康(301507) -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4-24 17:16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下午14:00开始[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 - 9:25、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1] 股权登记与会议方式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9日[2] -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2] 议案审议 - 会议审议10项议案,部分议案有表决要求[4][6][7] 参会登记 - 拟现场参会需在2025年5月13日9:00 - 11:30、14:30 - 17:00办理登记,地点在浙江杭州滨江区[10] 投票代码与时间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51507”,投票简称为“民生投票”[17] -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18][19] 其他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24] -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5月13日17:00前送达公司[29]
民生健康(301507)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24 17:16
会议信息 -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应到实到监事均为3人[2] 议案表决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大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5][6][7][9][10][11][13][14] 报告公告 - 《2024年年度报告》等多份报告及公告有对应编号[5][7][9][14] 资金管理 -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对应公告[10][12] 制度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有对应公告[13]
民生健康(301507)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24 17:15
会议审议 - 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3][5]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9] - 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13] 资金安排 -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不超2.7亿元综合授信额度[14] - 拟用6.5亿元自有资金、7.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15][17] 制度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9] - 审议通过多项公司治理制度及议事规则修订议案[20][25] 组织架构 - 董事会同意调整和优化组织架构[29] 其他安排 - 同意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31]
民生健康(301507)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5-04-24 17:15
证券代码:301507 证券简称:民生健康 公告编号:2025-017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1.834.052.10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 年度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9,944,402.95 元后,报告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91,298,833.29 元。 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 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如下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 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 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派发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实施时的股 权登记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届时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 进行调整。 2024 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 202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