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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复材(30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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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复材(30152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5 21:20
资金支取与协议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独财[6]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三方监管协议[6]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超过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10]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公司应重新论证[10] - 募投项目涉及市场环境重大变化,公司应重新论证[10] - 募投项目出现异常情形,公司应重新论证[10]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可豁免程序[12] - 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13] 资金使用与置换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6个月内实施[13]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6] 项目延期与审计 - 公司拟延期实施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2]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5] 报告与核查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5]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26]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6]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年度审计时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2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2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8] - 公司应在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专项核查结论[28] 责任与制度 - 若募集资金情况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核查意见[28]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公司等未履行协议或存在重大违规风险应及时报告披露[28] - 公司董高应督促规范运用募集资金,违规致损相关责任人担责[29] - 募集资金通过子公司或控制企业使用适用本制度[3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由董事会修改后生效[31][34][32]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2]
国际复材(30152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21:20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选举新董事或聘任高管前十五天提建议并提供材料[9] - 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有权提议开会,提前三天通知[11]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规定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人表决,最多接受一人委托[12] - 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可免其职务[12]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13] - 工作细则董事会通过后施行,由董事会解释修改[16]
国际复材(301526)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08-25 21:20
内部控制制度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 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章 内部控制制度的框架与执行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 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和公平。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 ...
国际复材(30152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5 21:20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本公司及子公司以自 有财产或信用为其他当事人(含子公司)的借款或其他商业行为提供担保,并承 诺当事人未能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约定的责任时,由公司代为履行。公司对外担 保包括:本公司对外担保、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形。担 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免疑义,本制度中"子公司"指本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包括参股企业。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 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 ...
国际复材(301526)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8-25 21:20
独立董事聘任 - 公司聘任三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提名[9] 独立董事选举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1]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11]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 - 每年自查独立性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评估出具意见与年报披露[7]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十年[23] 独立董事提议 - 董事会收到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 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任召集人[16] - 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16] 事项审议 - 关联交易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6] - 专门会议过半数出席,召集人提前3日通知[17] - 专门会议决议全体过半数同意通过[18] - 审计委员会事项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每季度至少一次会[19] - 审计委员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记载理由披露[19][20] - 公司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5] - 专门委员会开会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信息[25]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6] - 聘请中介及行权费用公司承担[27]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年报披露[27]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9]
国际复材(30152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21:20
股东会议事规则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的组织管理和议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股东、列席股东会会议的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 ...
国际复材(30152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5 21:20
信息披露责任人与股份变动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3] - 5%股份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达标准应通知公司并披露[3] 信息披露渠道与要求 - 信息披露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发布[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将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6] 自愿与特殊信息披露 - 自愿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披露预测性信息要提示风险[6] - 涉及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国家秘密应豁免[6][7]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两个月内披露半年报[12]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需审计[12] 业绩预告与数据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披露财务数据[14]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变更名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20]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后应及时首次披露[20] 信息披露流程 - 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24]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后提交董事会[24] 信息保密与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重大信息和内幕信息保密及泄露补救[27] - 信息公告前保密人员不得泄漏信息,异常时公司应及时处理并公告[30] 监督与追责 - 独立董事负责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并定期检查[32] - 信息披露违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37]
国际复材(30152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21:20
董事会议事规则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及其职责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一名、独立 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并可设副董事长一名。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 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第五条 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 ...
国际复材(301526)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5 21:20
第一章 总则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 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包 含差额交割)、外汇/利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衍生品 的基础资产包括证券、指数、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既可采取实 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 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 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是指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 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 ...
国际复材(30152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5 21:20
总经理工作细则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 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 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国际复合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和勤 勉的义务,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二章 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 总经理任期届满,连聘可以连任。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 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四条 除董事会授权由董事长提名外,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经总经理提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董事(除独立董事)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