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致新(301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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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致新(30158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7 19:36
上海 二〇二五年十月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或"本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创业板规范指 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 ...
建发致新(30158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7 19:36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上海 二〇二五年十月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 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创 业板规范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及《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称"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部 ...
建发致新(301584)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19:36
公司信息 - 公司为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5] - 设董事会秘书1名,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工作[9] 会议规则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通知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送达[19][21] - 临时会议提议人可由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担任,董事长10日内召集,开会前不少于5日送达通知,特殊紧急不受限[20][2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1] 职权与授权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等职权,超股东会授权范围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6][7] 表决与保存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可书面或举手表决,表决票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28][29] - 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37][38] 其他规定 - 股东可在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42] - 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7]
建发致新(30158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7 19:36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上海 二〇二五年十月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规范董事会秘书 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 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 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本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
建发致新(30158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7 19:36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上海 二〇二五年十月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 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高 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除《规范运作》另有规定外 ...
建发致新(30158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7 19:36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上海 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 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本制度的选聘程序不包含为公司提供专项审计服务及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 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若子公司确需自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需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
建发致新(301584)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10-27 19:36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上海 二〇二五年十月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诚与勤勉义务。独 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
建发致新:第三季度净利润为9279.77万元,同比增长49.14%
国际金融报· 2025-10-27 19:36
公司第三季度及前三季度财务表现 - 第三季度营收为50.3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48% [1] - 第三季度净利润为9279.77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49.14% [1] - 前三季度累计营收为148.6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18% [1] - 前三季度累计净利润为2.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5.01% [1] 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 净利润增速显著高于营收增速,显示盈利能力增强 [1] - 第三季度净利润率约为1.84%,较去年同期有所提升 [1] - 前三季度净利润率约为1.55%,同样呈现改善趋势 [1]
建发致新(301584)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7 19:35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1584 证券简称:建发致新 公告编号:2025-006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 | --- | --- | --- | --- | --- | | | | 增减 | | 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5,031,850,801.87 | 6.48% | 14,860,753,939.01 | 10.1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 92,797,723.25 | 49.14% | 229,833,549.09 | 45.01% | | 的净利润(元)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 90,104,355.70 | 43.01% | 226,510,971.06 ...
建发致新(301584)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7 19:34
证券代码:301584 证券简称:建发致新 公告编号:2025-010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及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 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 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37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193,277股。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58,095,232元变更为421,288,509元, 上述事项已于2025年9月22日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 告》(容诚验字[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