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联科技(30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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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联科技: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
2024-11-21 18:23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莞 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联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长联科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 关联方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为保障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不超过 12,000.00 万元人民币的贷款综合授信 额度,期限 2 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开平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费用。具体贷款授 信额度以公司与银行协商签订的最 ...
长联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袁同舟
2024-11-21 18:23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袁 同舟为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东莞长联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 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 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 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 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 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
长联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容敏智
2024-11-21 18:23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 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 系。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容 敏智为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东莞长联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 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 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 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 ...
长联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11-21 18:23
证券代码:301618 证券简称:长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公司全 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 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和通 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董事李晗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 议)。 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卢开平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 7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 ...
长联科技: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11-21 18:23
监事会换届 - 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换届及提名议案[3] - 提名卢国华、赵文爱为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3] - 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4] 持股情况 - 卢国华持有公司4.875万股股份[8] - 赵文爱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0]
长联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晗
2024-11-21 18:23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 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口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一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 啥为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 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 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 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 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 系。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 ...
长联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容敏智
2024-11-21 18:23
候选人资格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非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或前十自然人股东[9]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不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9] - 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12] 时间信息 - 候选人签署声明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17]
长联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4-11-21 18:23
股东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4年12月9日14:30召开[1] - 现场会议时间为12月9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9:15 - 15:00[2]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日[3] 提案内容 - 提案包括董事会换届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会换届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4][5] - 提案以累积投票制表决,股东选举票数为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6][18] 登记与联系 - 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9:00—11:30,13:30—17:00[8] - 登记地点在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石大路寮步段733号1栋公司12楼证券部[8] - 会议联系电话为0769 - 83269886,邮编523400,电子邮箱Dongmiban@dg - clt.com[10] 投票方式 - 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11]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1618",投票简称为"长联投票"[23]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26]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9:15,结束时间为15:00[28] -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需办理身份认证,凭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28][30]
长联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袁同舟
2024-11-21 18:23
候选人资格 - 候选人袁同舟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1] 任职合规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合规[11][12]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16]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6]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8]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18] - 履职遵守规定,确保有时间精力[18] - 不符任职资格及时报告辞职[18]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专业人士持续履职[18]
长联科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4-11-21 18:23
财务资助审批 - 超募资金补流后十二个月内不为控股子公司外对象资助[3] - 董事会审议资助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5] - 被资助方资产负债率超70%需提交股东大会[5] - 单次或累计资助超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5] - 资助控股子公司可免部分审批规定[5] - 资助关联参股公司需经非关联董事多层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6] 信息披露 - 披露资助事项需公告累计及逾期未收回金额[10] - 被资助方未及时还款应披露情况及措施[10] - 交易后构成资助情形应披露事项及后续安排[11] 责任与制度说明 - 违规资助造成损失追究人员责任[15]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和章程执行[17] - 制度含数规定及解释权说明[17]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