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联科技(30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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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联科技(301618) - 印章管理办法
2025-08-28 18:51
适用范围 - 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其他子公司可参照制定[2] 印章刻制 - 公章制作由管理部门申请,总经理审批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5] - 各部门印章刻制由需求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行政部安排[5] 印章保管 - 不同类型印章由对应部门或人员保管[8] 印章使用 - 各类印章使用需经相应审批[11] - 外借公章需总经理特批并及时归还[13] 印章废止 - 废止印章需经批准,作废后按程序处理[15] 办法说明 - 办法依法律法规及章程执行[17] - 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18]
长联科技(3016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5-08-28 18:51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长 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莞长联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
长联科技(30161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28 18:51
第五条 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独立董事应当和会计师就会计师 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 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尤其特别关注公 司的业绩预告及其更正情况。 第六条 公司应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 会议召开前,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与年审会计师 沟通初审意见,了解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 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工 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中小投资 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莞长联 ...
长联科技(301618)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08-28 18:51
信息披露与治理 - 制定规程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及治理水平[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年报编制和披露中履行审计、监督等职责[4] - 检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审会计师资格[5] - 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并安排审计时间[7] - 督促按时提交审计报告[8] - 审核表决审计报告并提交董事会[10] - 提交审计报告表决决议及事务所总结报告[9]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 原则上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特殊情况按程序进行[9] - 续聘或改聘需审计委员会评价并经审议[9] 保密要求 - 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11]
长联科技(301618)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8-28 18:51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 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 息披露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 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 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 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如涉及事项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 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 好的市场生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 ...
长联科技(301618)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8-28 18:51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五条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事项的,相关议案中应充分披露董事候选人 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在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的工作情况以及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况; (二)与公司或者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长联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不包括职工代表 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 ...
长联科技(30161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1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长联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 (一)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 现的投资品种或工具,包括股票、债券、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它金融衍生 品种等; (二)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 资,即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资合作、联营、 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投资; (三)委托理财; (四)对子公司投资,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公司除外; (五)其他法律不禁止的投资。 第三条 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 ...
长联科技(301618) - 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1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 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 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证券投资是指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 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1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
长联科技(30161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8 18:51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涉及资产、负债的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5] - 涉及净资产的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5] - 涉及收入的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5] - 涉及利润的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20%以上[6]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认定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9]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担保或对股东等关联人提供的担保[9]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合同或对外投资等交易[9] 业绩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不一致[9] - 业绩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原先预计范围达20%以上[9] - 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10] 责任情形与处理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规等六种情况[12] - 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有情节恶劣且系个人主观因素等[12][14] - 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的情形有阻止不良后果等[12] - 处理责任人前应听取其意见保障陈述和申辩权利[13] - 追究责任的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13] - 公司董事等出现责任追究事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13] 制度适用与执行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适用本制度[16]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其规定为准[1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6]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订时亦同[16]
长联科技(301618) - 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1
资金往来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所有资金往来[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3] - 应制作关联方详细清单并留存,变更及时修改备案[5] 资金占用规定 - 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得占用公司资金,需审批披露[6] - 公司不得多种方式为关联方提供资金,担保需反担保[6][7]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非现金清偿有规定[7] 责任与审查 - 发现占用确保清偿,明确主管和业务负责人[11] - 财务部门支付审查决策程序,审核审批后办理[11] - 财务核算统计建档案,内审部门定期内审[14] 违规处分 - 董事会对侵占资产责任人处分,严重者提议罢免[17] - 董事控制担保风险,违规承担连带责任[17] - 非经营性占用等造成损失,责任人受行政经济处分并担责[17] 制度执行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及章程执行[19] - 制度与规定不一致以法律法规等为准[1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