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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科(30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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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科(301632) -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9-12 20:48
投资审批管理 -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单项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生产类设备单项投资额2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实行审批管理[5] - 除特定审批项目外,境内单项投资额1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5] 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由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7][8] - 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8] 部门职责 - 项目发起部门负责投资项目调研、申请、实施等工作[8][10] - 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投资审批制度、项目报批报备等工作[10] - 办公室配合投资项目方案制定和会审,进行固定资产管理[10] - 财务部配合投资项目财务分析等工作,指导资金筹措等[11] - 法务部对投资项目法律风险等提出意见,指导合同签订等工作[12] 项目库管理 - 投资额100万元以上境内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需纳入项目库管理[16] - 项目发起部门应在决策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投资项目入库申请表报投资管理部门[16] - 项目发起部门每年1月10日、7月10日前总结入库项目实施情况并上报[16] 项目流程 - 投标报名审批项目,项目发起部门应在投标报名前不少于20个工作日提出立项申请[18] - 投资金额低于100万元项目可简化申请资料要求[20] 项目变更 - 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与预算偏离超过10%需及时报告[26] - 项目经批准同意后一年内未实施但拟继续实施需重新审议[26] - 项目实际投资额预计超过批准额度需重新审议[26] - 项目实施中遇不可抗力等重大变化需重新审议[26] 报告与评价 - 投资管理部门需于每年1月31日前报上年度投资分析报告[27] - 投资项目投入使用或运营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后开展后评价工作[29] - 公司根据项目后评价报告对投资工作综合评价并奖惩相关责任人[32] 奖惩措施 - 对积极投资带动发展、效益好的责任人予以表彰奖励[32] - 对投资额超预算等情节严重的责任人予以问责[32] - 违反制度开展投资活动,公司将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32] 制度生效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5] 表格信息 - 投资项目入库申请表需填预计总投资等信息[37] - 入库项目情况表涉及投资决策和实施进展等情况[40]
广东建科(301632) -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09-12 20:48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9] 报告审计与说明 - 年报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9]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出具专项说明[11] 业绩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需及时披露和预告[11][1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1] 重大资产与股份变动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应立即披露[1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应立即披露[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5][25] 其他事项披露 - 公司变更名称、章程等应立即披露[16] - 公司主要债务人资不抵债或破产,债权未提足坏账准备需关注[15] 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草案,经审核后董事会审议披露[21][22] - 重大事件由董事等报告,董事长督促董事会秘书披露[22] 信息管理 - 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文件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5] - 信息披露文件采用中文文本,中外文歧义以中文为准[7] - 公司下属子公司应遵守本办法[7]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报告并提供资料[30] 责任人与职责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28]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订管理制度[29] - 证券事务部门经授权进行信息汇总和准备[29] 制度执行与保密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并披露[32] - 公司应严格审查非正式公告信息,防止信息泄露[34] - 公司建立财务内控,防止财务信息泄漏[39] 其他规定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原因并允许陈述意见[27] - 公司公告信息由董事会秘书审查,决议按规定申请公告[27] - 董事、总经理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34] - 董事长、总经理等对临时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38]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1]
广东建科(301632) -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9-12 20:48
担保审议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2/3以上表决权通过[8] - 连续十二个月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8]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8]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9]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交易日未还款公司应及时披露[12] - 被担保人出现破产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12]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建立规范对外担保制度并按要求报告、表决、通知、报备[19][20] - 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担保公司及时披露[20] - 子公司为其他主体担保视同公司担保[20] 责任与制度 - 董事、高管及相关部门或责任人违规履职造成损失应担责[22]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4][25]
广东建科(301632) -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制定)
2025-09-12 20:48
董事辞任 - 公司需在2日内披露董事辞任情况[4] - 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4] 董高离职 - 董高离职生效后5日内需完成文件等移交[8] - 董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0] 任职限制 - 董高任期结束后1年内忠实义务仍然有效[10] - 因犯罪等多种情况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担任公司董高[5] 股份转让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10]
广东建科(301632) - 广东建科:关于投资实施粤建科·中山数智荟二期建设项目的公告
2025-09-12 20:46
项目投资 - 公司拟通过创研院投资57070.83万元实施粤建科·中山数智荟二期项目,待股东大会审议[2] 项目概况 - 创研院成立于2021年2月3日,公司持股100%,注册资本10000万元[4] - 项目在中山翠亨新区,地块编号E - 54,拟建面积约99595.60平方米[6] - 项目静态总投资估算57070.83万元,建设周期22个月,资金自筹集[6] 项目影响 - 项目承载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任务,助拓宽业务及数字化转型[7] 项目风险 - 存在市场、建设、技术与材料应用等方面风险[8][9]
广东建科(301632) - 广东建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治理制度公告
2025-09-12 20:46
公司上市与资本变更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0466万股A股股票[1] - 发行上市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1390万元变更为41856万元[1] - 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1] -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股票[9] -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9] 制度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3] - 公司修订、制定了28项治理制度,10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6]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3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1856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5]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5] 交易与担保审议 - 五类交易事项、重大资产买卖、关联交易等需股东会审议[24] - 多种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担保需2/3以上董事同意[25][26]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特定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6] - 不同主体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有不同反馈和通知时间要求[27][28]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名[41] - 董事任职有资格限制,辞职有相关规定[37][38][40] 委员会相关 - 审计、战略与科技创新等多个委员会有不同职责和人员构成[49][50][51] 财务与报告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并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54] - 公司分配利润有公积金提取和分红相关规定[54][57]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需通知债权人,有相关时间要求[62][63] - 公司因特定事由可解散,需进行相关公示和清算[63][64]
广东建科(301632) -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2025年修订)
2025-09-12 20:46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4] 信息披露与沟通 - 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 - 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6] - 公司应审查非正式公告方式传达的信息,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8] 投资者诉求处理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和答复投资者诉求[8] - 投资者提出诉求,公司应承担处理首要责任并及时答复[8] 纠纷处理 - 投资者与公司发生纠纷可申请调解,公司应积极配合[9] 联系方式管理 - 公司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专人负责,变更时及时公布[11]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5] 活动记录与说明会 -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活动记录表[16] - 公司应按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事先公告、事后披露情况[18]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9] - 参与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司人员应包括董事长等[19] - 存在六种情形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0] 调研管理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 公司应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23] 互动平台管理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平台等与投资者交流并及时处理信息[27] 指引生效 - 本指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32] 时间限制 - 公司应尽量避免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5]
广东建科(301632) - 广东建科: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5-09-12 20:46
人事变动 - 张敏因个人原因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1] - 公司聘任张亮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1] 人员信息 - 张亮1987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有相关工作经历[5] - 张亮未持股,与大股东等无关联,无违规违法情况[6][7] 联系方式 -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电话020 - 85257102,传真020 - 85257103[1]
广东建科(301632) - 广东建科: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9-12 20:4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9月29日14:30召开[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2日[3] - 总议案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其他提案过半数通过[6]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351632,投票简称建科投票[12] - 深交所交易系统9月29日多时段可投票[13] - 互联网投票需身份认证[14] 议案信息 - 有修订多项管理制度的议案[18] - 有投资实施二期项目的议案[18]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8] - 登记地点在广东建科本部8楼[8]
广东建科(301632) - 广东建科: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12 20:45
公司上市与资本 -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注册资本由31390万元变更为41856万元[3] 会议与制度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 - 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表决均全票通过[4] - 拟修订、制定28项治理制度,表决均全票通过[7] 人事任命 - 同意聘任张亮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12] 财务与投资 - 同意通过2024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和2025年度预算执行方案[13] - 同意全资子公司投资57070.83万元实施粤建科·中山数智荟二期项目[14] 股东大会 - 拟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6] -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全票通过[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