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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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牛热点∣罐车向大夏河排放紫色不明液体?当地:正在按程序依法调查处理
扬子晚报网· 2025-11-10 17:12
事件概述 - 11月8日,一辆四川牌照私营鱼类运输车在甘肃临夏市折桥镇大夏河边,向连通大夏河的退水渠道排放约6立方米的罐体积水 [1][3][5] - 排放液体呈粉色、紫色,经查为清洗消毒鱼罐后含有高锰酸钾的积水 [3][5] - 涉事人员为杨某某、杜某某,车辆前期运输过其他鱼类,为预防交叉感染而使用高锰酸钾消毒 [5] 官方调查与检测结果 - 临夏州相关部门于11月9日找到涉事车辆并开展调查,生态环境部门立案并对现场水质、车辆残留积水取样检测 [3][5] - 罐体残留水取样检测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结果显示排入河渠的水质为一般污水 [5] - 周边环境水质取样检测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结果显示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 [5] 事件性质与处理 - 当事人向水体排放含有高锰酸钾的积水,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5] - 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正在按程序依法调查处理 [5]
甘肃临夏官方通报“罐车在大夏河排放不明液体”:水质为一般污水,当事人被调查
央视网· 2025-11-10 15:32
事件概述 - 11月8日,有网民发布视频称黄河上游一级支流大夏河边有车辆疑似排污 [1] - 临夏市委市政府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连夜到现场核实并立案调查,当晚对现场水质、车辆残留积水等取样检测 [1] 事件调查结果 - 涉事人员杨某某、杜某某驾驶私营专门运输鱼类车辆(号牌川J6***2)到临夏市某渔场拉运鱼苗 [1] - 为预防鱼类交叉感染,当事人将高锰酸钾粉末倒入运输罐体进行清洗消毒,后将罐体约6方积水排入连通大夏河的退水渠道 [1] - 对罐体残留水取样检测,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向河渠排入水质为一般污水 [1] - 对周边环境水质取样检测,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 [1] 法律定性及处理 - 当事人向水体排放、倾倒废弃物,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规定 [1] - 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正在按程序依法调查处理 [1]
网传甘肃临夏一货车向河道排污 当地通报称正在调查处理
央视新闻· 2025-11-10 14:46
事件概述 - 11月8日有网民发布视频称黄河上游一级支流大夏河边有车辆疑似排污 [1] - 当地市委市政府立即组织生态环境、水务、公安等部门连夜到现场核实并立案调查 [1] - 生态环境部门当晚对现场水质、车辆残留积水等取样检测 [1] 事件调查结果 - 当事人杨某某、杜某某驾驶私营专门运输鱼类车辆(川J6***2)到渔场拉运鱼苗 [3] - 为预防鱼类交叉感染,当事人将高锰酸钾粉末倒入运输罐体进行清洗消毒 [3] - 随后将罐体约6方积水排入连通大夏河的退水渠道 [3] 环境检测结果 - 罐体残留水取样检测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水质为一般污水 [3] - 周边环境水质取样检测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 [3] 法律定性 - 当事人向水体排放、倾倒废弃物,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 - 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正在按程序依法调查处理 [3]
网传甘肃临夏一货车向河道排污,当地通报!
中国能源报· 2025-11-10 14:44
事件概述 - 11月8日有网民发布视频,称黄河上游一级支流大夏河边有车辆疑似排污 [1] - 当地市委、市政府立即组织生态环境、水务、公安等部门连夜到现场核实,并由生态环境部门立案调查 [1] - 当晚对现场水质、车辆残留积水等取样检测 [1] 调查结果 - 初步查明杨某某、杜某某驾驶号牌为川J6***2的私营专门运输鱼类车辆,到临夏市某渔场拉运鱼苗 [3] - 为预防鱼类交叉感染,将高锰酸钾粉末倒入运输罐体进行清洗消毒,后将罐体约6方积水排入连通大夏河的退水渠道 [3] - 根据对罐体残留水取样检测,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向河渠排入水质为一般污水 [3] - 对周边环境水质取样检测,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 [3] 处理进展 - 当事人向水体排放、倾倒废弃物,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规定 [3] - 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正在按程序依法调查处理 [3]
在水源地放生猫,对水对猫都不好
人民网· 2025-11-05 19:17
事件概述 - 广东清远市清城区迎咀水库发生大量放生猫事件,部分猫只受惊攀树或溺水死亡 [1] - 当地政府确认事件属实,并通报生态环境部门水质检测主要指标达标,动物卫生防疫部门已进行环境清理消杀 [1] - 政府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环境监测、现场消杀和事件调查,并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加强巡查防止类似事件 [1] 事件背景与潜在风险 - 迎咀水库水源保护区此前曾出现大量携带猫瘟病毒的病死猫,若遇雨水冲刷猫尸体入水库将造成污染 [1] -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 [1] - 水源地面临的风险包括放生活动、周边旅游露营带来的生活垃圾、气候变化影响水自净能力及城市扩张带来的非规划建设 [1] 保护措施与系统性工程 - 水源地保护被视为长期系统工程,需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建立预见性防控机制而非仅事后补救 [2] - 具体措施包括完善法规明确禁止不当放生、加强周边监控巡查以提前发现威胁、加大宣传教育避免生态危害 [2] - 需全社会共同行动,提高生态素养,确保善意不以环境为代价,为守护生命之源提供有行动力的解决方案 [2]
生态环境法典两编草案五大看点
新华网· 2025-10-31 10:02
生态环境法典立法进程 -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共5编,其中污染防治编草案、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于10月24日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 [1] - 总则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3编草案已于今年9月再次提请审议 [1] 大气污染防治修订 - 污染防治编草案二审稿规定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加强重型货车大气污染防治和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管 [1] - 草案将“有机溶剂”表述拓展为“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和产品”,扩大监管范围,并规定建立健全产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标识制度 [2] - 草案加强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铁路机车、发动机等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管,因移动源已成为大气污染物排放重要来源 [2] 水污染防治细化 - 污染防治编草案二审稿增加开展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相关规定,并加强进入内河船舶的水污染防治 [3] - 草案针对地下水污染规定开展状况调查评价、划定污染防治重点区,明确环境准入、隐患排查、风险管控等管理要求 [3] - 草案对内河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排放提出更高标准,强化港口和船舶修造厂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 [3]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 - 污染防治编草案二审稿对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予以加强,涉及财政资金保障、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业废弃物处置等规定 [4] - 修改完善面源污染防治相关条款是草案修改重点之一,旨在应对面源污染在整体污染中占比上升的结构性变化 [5] 法律责任优化 - 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二审稿进一步落实过罚相当原则,优化调整罚款相关规定 [6][7] - 草案通过增加从重处罚、从轻减轻处罚、不予处罚等一般适用规定,避免环境执法中出现“小过重罚”和“大过轻罚” [7] 打击弄虚作假行为 - 草案二审稿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严管机动车船排放检验弄虚作假,规定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法律责任,加大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8] - 对弄虚作假设定更多法律责任,旨在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威慑,保障数据真实防范环境风险 [8]
新华视点丨生态环境法典2编草案五大看点
新华网· 2025-10-25 14:08
立法进程与结构 -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共5编,其中污染防治编草案、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于10月24日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1] - 总则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3编草案已于今年9月再次提请审议,此次为剩余2编草案的第二次审议 [1] 大气污染防治修订 - 草案二审稿规定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加强重型货车大气污染防治,并加强船舶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管 [3] - 将大气污染防治法中"有机溶剂"的表述拓展为"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和产品",以扩大监管范围 [3] - 规定建立健全产品的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标识制度,通过市场选择倒逼企业技术升级 [3] - 加强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铁路机车、发动机等移动源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管 [4] 水污染防治细化 - 草案二审稿增加了开展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的相关规定,并加强进入内河船舶的水污染防治 [6] - 针对地下水污染,规定了开展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等内容,明确环境准入、隐患排查等管理要求 [6] - 对内河船舶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排放提出更高标准,强化港口和船舶修造厂的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 [6] 农业面源污染加强 - 草案二审稿对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予以加强,涉及财政资金保障、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业废弃物处置等规定 [8] - 修改完善面源污染防治相关条款,强化面源污染防治制度设计,以应对面源污染在整体污染中占比上升的结构性变化 [8] 法律责任与处罚优化 - 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二审稿进一步落实过罚相当原则,优化调整罚款相关规定 [11] - 通过增加从重处罚、从轻减轻处罚、不予处罚等一般适用规定,避免环境执法中出现"小过重罚"和"大过轻罚" [11] 打击弄虚作假行为 - 草案二审稿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严管机动车船排放检验弄虚作假,规定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13] - 加大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在有关活动中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13]
生态环境法典2编草案五大看点
新华网· 2025-10-25 06:20
立法进程与结构 - 生态环境法典2编草案(污染防治编草案、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1] -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共5编,总则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3编草案已于今年9月再次提请审议 [1] - 此次审议的2编草案为二审稿,是对今年4月首次审议后公开征求意见的修改 [1] 大气污染防治修订 - 草案二审稿规定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加强重型货车大气污染防治,并加强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管 [2] - 将大气污染防治法中"有机溶剂"表述拓展为"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和产品",扩大监管范围 [2] - 规定建立健全产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标识制度,通过市场选择倒逼企业技术升级 [2] - 加强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铁路机车、发动机等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管 [3] 水污染防治修订 - 草案二审稿增加开展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相关规定,并加强进入内河船舶的水污染防治 [4] - 针对地下水污染规定开展状况调查评价、划定污染防治重点区,明确环境准入、隐患排查、风险管控等要求 [4] - 对内河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排放提出更高标准,强化港口和船舶修造厂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 [4]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修订 - 草案二审稿对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予以加强,涉及财政资金保障、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业废弃物处置等规定 [6] - 修改完善面源污染防治相关条款,强化面源污染防治制度设计 [6] 法律责任修订 - 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二审稿进一步落实过罚相当原则,优化调整罚款相关规定 [7] - 通过增加从重处罚、从轻减轻处罚、不予处罚等一般适用规定,避免环境执法中出现"小过重罚"和"大过轻罚" [7] 打击弄虚作假行为 - 草案二审稿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严管机动车船排放检验弄虚作假,规定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法律责任 [8] - 加大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在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8]
黑龙江国牛牧业有限公司因私设暗管排污被罚27.84万元
齐鲁晚报· 2025-10-17 11:34
处罚事件概述 - 黑龙江国牛牧业有限公司因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被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处以人民币278,400元罚款 [1] -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齐环罚﹝2025﹞030007号,于2025年10月10日正式下达 [1] 违法事实细节 - 2025年3月4日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厂区办公楼东侧空地存在污水排放痕迹,一根污水排放铁管从化粪池延伸至地缝,并配有抽排用的配电箱和电线 [1] - 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将污水抽运至污水处理厂,而是在2025年2月25日至3月1日期间,擅自将化粪池内约15吨生活污水通过暗管抽排至厂区东侧空地 [1] - 2025年3月7日取样监测显示,化粪池污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为207mg/L、氨氮浓度为56.8mg/L、总磷浓度为5.53mg/L [1] 处罚依据与考量因素 - 公司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 [2] - 处罚依据为该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并参考《环保行政处罚辅助计算结果表》 [2] - 从重处罚情节包括排放废水类别为生活污水、排放量约15吨、持续时间5天、两年内环境违法次数为2次 [2] - 同时兼顾了企业规模、补救措施及改正态度等因素 [2] 公司基本信息 - 黑龙江国牛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3月24日,法定代表人为赵晓铭,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2]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依安镇工业园区内,所属行业为畜牧业 [2]
北京顺义:补足水、护好水、善用水,潮白河重获新生
中国环境报· 2025-10-14 16:13
水资源补给与生态修复 - 通过南水北调等多水源联合调度,自2015年以来累计向潮白河水源地补水超10亿立方米,并于2021年5月实现断流22年后全线贯通 [2] - 2022年至2024年累计落实生态补水3亿多立方米,地下水水位逐步回升,有效缓解流域水资源短缺 [2] - 新增13条补水线路,范围覆盖区内三大流域,加强全区河道水系互联互通 [2] 水环境治理与水质提升 - 新建大型污水处理厂使全区污水设计处理能力达42.4万立方米/日,农村污水处理率由2020年77.6%提升至2024年93.8% [3] - 2024年顺义区6个国考、市考断面优良水体比率首次达到100%,无劣Ⅴ类水体,创历史最优 [4] - 实施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推动水环境治理从治污攻坚向生态提质转变 [3][4] 生态系统恢复与亲水空间建设 - 2020年至2023年持续增殖放流,2023年潮白河顺义段发现鱼类22种,生物多样性有效恢复 [5] - 生态环境改善吸引野鸭、黑天鹅等鸟类数量逐年增加,呈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景象 [5] - 2024年8月"潮白河1号"航船通航,并开辟4.25公里生态慢行道,满足市民休闲健身需求 [5] 管理与协作机制 - 实行区、镇、村三级河长联动机制,严格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确保河湖安全 [3] - 深化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推动水污染防治从政府主导向多元共治升级 [4] - 累计修复混凝土路面940平方米,维护护栏网692平方米,修剪树木850余棵,打造安全舒适亲水空间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