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一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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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户用地面积不超150平方米!东莞农房管理办法正征求意见
南方都市报· 2025-09-17 14:10
根据办法,农房建设应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其中每户用于建设农房的宅基地用地面积合计不得超过 1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用于建设农房的宅基地用地面积的4倍。办法还提出,严厉打击宅基地 违法违规买卖、农房违法建设和转让、"小产权房"等非法行为。同时,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 和农房,严禁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 坚持"一户一宅"原则 每户用地面积不超150平方米 根据办法,农房建设应坚持"一户一宅"原则,严控新增单家独栋宅基地,严禁占用耕地建设农房及超标 准使用宅基地。鼓励集中上楼和旧村连片改造,引导农房有序开发建设,对宅基地和农房实行台账管 理。 据介绍,"一户一宅"是指一户只能拥有符合规定的宅基地及地上农房。其中,"一户"以公安机关的户籍 登记为准;"一宅"是指每户可享有的农房保障权益上限,即每户用于建设农房的宅基地用地面积合计不 得超过1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用于建设农房的宅基地用地面积的4倍。 办法还称,每户家庭及其成员可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分户,且名下全部用于建设农房的宅基地总用地面积 和总建筑面积未超过分户后可享有的农房保障权益总和的,也可认定为"一户一宅"。每户可享有的农房 保障权益以 ...
西安拟出台农村住房新规 鼓励体现“关中民居”特色
中国经营报· 2025-08-19 19:14
中经记者 黄永旭 西安报道 8月18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西安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 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细则》),从规划管理、设计要求、技术支持等多个方面作出 要求,以推进建立农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引导建筑风貌。 对农村住房的申请审批,《细则》明确作出规范,要求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执行农村宅基地面积 标准,履行"村民申请、村组审查公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农村宅基 地审批工作。 根据《细则》要求,符合农村住房建设申请条件的村民,以户为单位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提 交户口簿、身份证以及规划、设计等相关材料,涉及建新拆旧的,需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退出原宅基 地协议。 村民提交申请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进行审查、公示,再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 成现场勘查、联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并公 示。 记者发现,在多个地方已发布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相关政策中,均提出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比如, 广州市发布的《关于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
潮州市饶平县深入推进宅基地改革 “一户一宅”探索出一条新路径
中国发展网· 2025-06-17 16:54
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 英粉村作为潮州市首批宅基地和农村建房审批建设规范管理试点村 通过宅基地改革探索乡村振兴新路径[2] - 制定《宅基地退出实施细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及分户实施细则》等方案 为试点提供制度保障[3] - 通过无人机测绘与入户调查建立动态数据库 摸排显示原有宅基地488宗 其中一户多宅和权属不清问题突出[4] 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 委托广州地理研究所编制村庄规划 科学划定生活区与产业区 涵盖建设用地整理和农田整治等项目[5] - 创新推出无偿退出加按比补偿制度 符合一户一宅置换比例1:1 集体回收房产按每平方米1080元补偿[5] - 整合38.55亩零散地块为住宅区和产业区 拆迁23户48间老房子 土地利用率显著提升[6] 标准化住宅建设 - 首期项目采用风貌质量建设统一标准 配备通风降噪窗和独立庭院 规划集中供水排污管网和三线设施[7] - 采用2户成栋墙壁共享设计 消除冗余巷道 为公共设施预留空间[7] - 首期建设32户 每宗占地面积84平方米 A区17户预计8月完成主体建设并申请不动产权证[7] 成本控制与资金管理 - 通过规模化建材采购和集中施工管理降低建材人工及设计成本 帮助简化建房流程[8] - 成立强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探索预付费建房模式 设立共管账户按进度付款 避免资金挪用和偷工减料[8] - 首期项目实现100%村民自主筹资建设[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