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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预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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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董事兼副总裁冯念一回应平安系质疑:预重整机会难得,相关公告符合信披规定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3 20:29
公司核心事件与争议 - 华夏幸福被债权人龙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预重整及重整,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决定受理预重整 [2] - 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冯念一回应称,预重整是公司彻底化解债务风险、实现脱困发展的极为难得的机会,若被推翻可能再难恢复生机 [1][7] - 平安系董事王葳声明对相关公告完全不知情,质疑其发布严重违反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程序,存在绕过董事会的情况 [2] - 冯念一依据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辩称,被债权人申请的预重整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仅有依法披露义务,不存在绕过董事会的情况 [3] 公司治理与程序合规性争议 - 部分债权人反映,预重整属于公司重大事项,但未报请债委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且公司收到通知书后未在2日内依规公告 [2] - 公告指定“华夏幸福司法重整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但其构成未公开,部分债权人一无所知 [2] -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齐明的法律意见书指出,公司未经审议即发表对预重整“无异议意见”不当且不负责任,且法院未组织听证即受理,审查充分性存疑 [6] - 齐明建议,对华夏幸福此类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上市公司预重整,应进行全面评估和实质审查,而非仅形式审查 [6] 债务委员会行动与财务尽调 - 华夏幸福债委会于2021年2月成立,主席单位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平安资管、廊坊银行等 [6] - 债委会于11月21日通过议案,授权主席单位平安资管以债委会名义聘请一家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对华夏幸福进行专项财务尽调,整体费用预计不超过300万元 [3][4] - 根据工作安排,债委会工作组将自11月24日起进驻华夏幸福,开展专项财务尽调的前期准备工作 [1][5] 公司财务状况与股东沟通 - 华夏幸福当前股价为2.82元,市值为110.37亿元 [1] - 冯念一表示公司已经资不抵债,并强调公司始终愿意和股东保持沟通,各方应相向而行 [6][7]
华夏幸福董事回应预重整质疑,债权人申请无须董事会审议
中国经营报· 2025-11-22 17:59
公司对预重整程序合规性的回应 - 公司董事冯念一明确回应质疑,指出本次预重整由债权人发起,根据监管规定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不存在违规操作 [1] - 解释相关法规逻辑,指出上市公司预重整分为公司主动申请和债权人申请两种模式,根据上交所《自律监管13号指引》,仅公司主动申请才须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1] - 强调对于债权人发起的申请,决定权在于法院,公司核心义务是履行法定强制披露,即知悉被申请时必须立即对外公告,无须等待董事会召开 [1] - 坦言作为董事在公告前也未获悉此事,但认为这符合信息披露的法定流程,属于基本常识 [1] 公司当前面临的严峻状况与预重整意义 - 公司董事冯念一透露,华夏幸福目前已处于资不抵债状态 [2] - 指出此次预重整是彻底化解债务风险、实现脱困极为难得的“救命”机会 [2] - 强调董事应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重,若因内部阻碍错失机会,公司可能难再恢复生机 [2] - 表示公司始终愿意与股东保持沟通,希望各方相向而行,共同保护债权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
华夏幸福董事冯念一:上市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无需提前上董事会、股东会
搜狐网· 2025-11-22 09:32
预重整申请模式与合规性 - 上市公司预重整存在两种申请模式:由债权人申请或由上市公司主动申请 [1] - 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只有上市公司主动申请才需要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1] - 对于债权人提出的申请 无论公司是否有异议 最终均由法院裁定是否受理预重整 公司无权决策 [1] 信息披露义务与程序 - 根据上交所《自律监管13号指引》 若公司对债权人申请有异议 需披露异议内容但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 [1] - 上市公司在知悉被申请预重整或法院裁定受理时即负有法定强制披露义务 无需提前经过董事会或股东会 [1] - 相关公告的发布符合信息披露的基本常识 不存在绕过董事会的情况 [1] 预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 预重整被视为公司彻底化解债务风险、实现脱困发展的关键机会 [2] - 公司目前已处于资不抵债状态 预重整有利于保护广大债权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 - 若此次预重整机会被推翻 公司可能难以恢复生机 [2]
华夏幸福董事冯念一回应“绕过董事会”质疑:债权人申请预重整无须董事会审议
中国经营报· 2025-11-22 09:27
公司对预重整程序的回应 - 公司董事冯念一正式回应关于预重整程序合规性的质疑,明确表示此次预重整由债权人发起,不存在违规操作 [2] - 根据上交所《自律监管13号指引》,债权人发起的预重整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决定权在于法院 [2] - 公司的核心义务是法定强制披露,即知悉被申请时必须立即对外公告,无须等待董事会召开 [2] 预重整程序的法规逻辑 - 上市公司预重整分为“公司主动申请”和“被债权人申请”两种模式 [2] - 只有公司主动申请时,才必须经过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2] - 对于债权人发起的申请,法院将最终裁定是否受理 [2] 公司当前财务状况与预重整意义 - 华夏幸福目前已处于资不抵债状态 [3] - 此次预重整是彻底化解债务风险、实现脱困极为难得的“救命”机会 [3] - 如果因内部阻碍错失这次机会,公司可能难再恢复生机 [3] 公司沟通与利益相关方立场 - 公司始终愿意与股东保持沟通,希望各方能相向而行 [3] - 董事应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重 [3] - 共同保护债权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
华夏幸福回应平安系质疑:预重整公告不违规 债委会工作组将于11月24日进驻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1 23:49
预重整程序启动 - 华夏幸福于11月16日公告,收到债权人龙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决定受理对公司的预重整程序 [2] - 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冯念一回应称,预重整是公司彻底化解债务风险、实现脱困发展的难得机会,若被推翻可能使公司再难恢复生机 [1][7] 公司治理争议 - 董事王葳发布声明,质疑公司发布预重整公告完全绕过其本人,未提前告知、提供文件或征求意见,严重违反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2] - 冯念一反驳称,根据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仅需履行法定披露义务,不存在绕过董事会的情况 [3][5] 债委会与财务尽调安排 - 华夏幸福债委会于11月21日通过议案,授权主席单位平安资管以不超过300万元的费用,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中聘请一家对华夏幸福进行专项财务尽调 [5] - 债委会工作组计划自11月24日起进驻华夏幸福,开展专项财务尽调的前期准备工作 [1][5] - 华夏幸福债委会成立于2021年2月,主席单位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平安资管和廊坊银行 [6] 外部法律意见 -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齐明出具法律意见书,指出华夏幸福未经审议即对预重整发表“无异议意见”是不当且不负责任的 [6] - 齐明建议,对华夏幸福这类负债金额巨大、社会影响力高的上市公司进行预重整,应进行全面评估和实质审查,而非仅限于形式审查 [6]
华夏幸福又有董事发声:上市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无需提前上董事会、股东会
第一财经· 2025-11-21 18:30
公司预重整申请与披露程序 - 上市公司预重整有两种申请模式,一种是被债权人申请,一种是上市公司主动申请 [1] - 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不需要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只有上市公司主动申请才需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1] - 根据上交所《自律监管13号指引》第9条规定,上市公司主动申请预重整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1]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与决策权限 - 上市公司应当在知悉被申请预重整、法院裁定受理预重整事项时即进行披露,这是法定强制义务,不需要提前上董事会和股东会 [1] - 无论公司是否对债权人提出的预重整申请有异议,最终均应由法院判断是否受理,公司无权决策 [1] - 公司董事冯念一表示,其在相关公告对外发布前并不知悉被申请预重整事宜 [1] 华夏幸福具体案例情况 - 华夏幸福因一笔417万的工程款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法院已受理“预重整”程序 [1] - 公司现任董事王葳称其对预重整完全不知情,并对相关程序表达了异议 [1]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15 02:29
募集资金账户冻结 -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冻结,系因与湖北昌沃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导致[1] - 截至公告披露日,冻结事项未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 - 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方沟通以尽快恢复账户正常状态[2] 资金占用及整改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达3.87亿元[8] -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累计归还资金0元,占用余额仍为3.87亿元[9] - 因未能在2025年6月19日前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及可转债自2025年6月20日起停牌[7][8] 预重整及司法程序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10日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清算组为临时管理人[4][12] - 公司是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需解决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问题[4][12] - 公司已就AI智能驾培系统诉讼与桐隆汽车达成调解,但因对方未履约已申请强制执行[9] 控股股东股份拍卖 - 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持有的5649.16万股(占总股本7.9%)将于2025年9月11日进行司法拍卖[16][19] - 若拍卖完成且此前100万股过户,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将从14.88%降至6.84%,可能影响控制权稳定[16][21] - 拍卖结果尚存不确定性,涉及竞拍、缴款及过户等环节[17][22] 监管立案及退市风险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5年5月30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3][11] - 若停牌后两个月内未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仍未整改将终止上市[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