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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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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要注意什么?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4 15:50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不适用行业 - 政策明确规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不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3] - 上述行业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 -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目前最新版本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 -2017)》 [3] 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活动 - 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5] - 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5] - 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5] - 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5] - 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5] - 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5] - 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5] 研发费用会计核算与管理要求 - 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并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 [7] -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7] - 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7]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规定 -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抵扣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14][15] - 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需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抵扣进项税额 [16] - 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购进境内铁路旅客运输服务以电子客票(铁路电子客票)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乘车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仍按原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7] - 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购进境内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按照电子行程单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确定进项税额,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纸质行程单仍按原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7] 增值税申报表填写要求 -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9] - 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20] - 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20] -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20] -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该栏包括第1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4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其他扣税凭证 [20]
【操作指引】一般纳税人登记操作指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4 09:4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操作流程 -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功能菜单进入办理流程 [2] - 若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系统会提示超标,纳税人可选择【我知晓,现在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进入功能 [2] - 系统根据纳税人身份特征和历史涉税行为,确定其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否超过小规模标准,并确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的纳税期限 [2] - 若未超过小规模标准但存在未申报的增值税,系统会提示,纳税人可选择先去申报或继续办理登记 [2] - 若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或信用社首次办理登记,可以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后的纳税期限 [2] - 系统根据超标信息和纳税期限,自动匹配确认式或补录式办理模式 [3] - 在确认式办理模式下,纳税人需对系统带出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进行确认,预览表单后点击【一键登记】完成 [3] - 在补录式办理模式下,若未超标或已超标且能明确超标月份,系统预填生效日期等信息由纳税人确认;若已超标但不能明确超标月份,则需纳税人逐月拆分销售额以确认生效之日 [4] - 补录信息完成后,可预览申请表,确认数据完整正确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登记 [4]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 -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0] - 个体工商户的收入总额包括从事生产经营及相关活动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具体有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11] - 前述其他收入包括资产溢余收入、逾期一年以上的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11]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规定 - 可抵扣进项税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服务 [13] - 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可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抵扣进项税额 [14] - 对于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以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乘车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仍按原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4] - 对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按照电子行程单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确定进项税额;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纸质行程单,仍按原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4][15] - 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7] - 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铁路电子客票或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17] - 纳税人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用于抵扣,其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18] - 申报表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用于反映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扣税凭证的金额和税额,该栏包括第1栏中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4栏中允许抵扣的其他扣税凭证 [18]
【操作指引】车船税自行申报业务指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3 22:04
广西车船税税目与税额 - 广西车船税按车辆类型和排量分档征收 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分档 1.0升(含)以下年税额60元 1.0升以上至1.6升(含)年税额360元 1.6升以上至2.0升(含)年税额420元 2.0升以上至2.5升(含)年税额720元 2.5升以上至3.0升(含)年税额1800元 3.0升以上至4.0升(含)年税额3000元 4.0升以上年税额4500元 [2] - 商用车中 客车每辆年税额480元 货车按整备质量每吨年税额16元 挂车按整备质量每吨年税额8元 [2] - 其他车辆中 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按整备质量每吨年税额16元 摩托车每辆年税额36元 [2] - 船舶中 机动船舶按净吨位每吨年税额3元至6元 游艇按艇身长度每米年税额600元至2000元 [2] 车船税申报缴纳规定 - 保险机构未代收代缴车船税时 纳税人可通过广西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自行申报纳税 [3] - 依法需登记的车船应在登记地缴纳车船税 依法无需登记的车船应在所有人或管理人所在地缴纳车船税 [3]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抵扣规定 - 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服务 [12][13] - 抵扣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以及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铁路车票 公路 水路等其他客票 [14] - 对于铁路旅客运输服务 乘车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纸质报销凭证仍按原规定抵扣 之后需以铁路电子客票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15] - 对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 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纸质行程单仍按原规定抵扣 之后按照电子行程单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定进项税额 [16] - 申报抵扣时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填写在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栏 取得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票据的进项税额填写在第8b栏“其他”中 第10栏汇总反映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情况 [18][19] 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 经营所得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 费用 税金 损失 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1] - 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 转让财产收入 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接受捐赠收入 其他收入 [22] - 其他收入具体包括资产溢余收入 逾期一年以上的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 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 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 债务重组收入 补贴收入 违约金收入 汇兑收益等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