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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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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诺华: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及披露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23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及披露办法 旨在保障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 完善投票情况单独计票流程及披露机制 [1] 适用范围 - 中小投资者定义为除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之外的投资者 [1] - 单独计票事项包括提名任免独立董事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政策变更 非标准审计意见 内部控制评价 变更承诺方案 利润分配政策 关联交易 重大资产重组 引入战略投资者 终止上市等十六类重大事项 [1][2]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阻挠中小投资者行使投票权 [2] 计票程序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 - 股东会需单独登记中小投资者信息包括姓名 持有股份数和持股比例 [4] - 会议主持人需单列宣布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4] - 表决结果需特别提示中小投资者同意 反对 弃权票数占比 [5] - 会议记录需记载中小投资者出席人数 持股比例及表决情况 [5] - 见证律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发表意见 [5] 信息披露 - 股东会通知需特别提示审议事项 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流程 [6] - 股东会决议公告需列明中小投资者人数 持股数及占比 [6] - 需披露见证律师对中小投资者投票及单独计票情况的意见 [6] 附则 - 办法若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 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 [7]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修改和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7]
祥源文旅: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1 19:18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2]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6日通过相关媒体和网站公告 [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为杭州市密渡桥路1号白马大厦12楼公司会议室 [2][3]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段为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段为9:15-15:00 [3] 出席会议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计602人 代表股份666,285,69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820% [4] - 出席人员包括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5日)登记在册股东及其代理人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律师 [3][4]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一《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获得同意663,101,057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20% 反对236,640股(0.0355%) [5] - 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同意50,763,622股(94.0968%) 反对2,948,640股 弃权236,000股 [5] - 议案二《关于全资(控股)孙、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获得同意663,216,296股(99.5392%) 反对225,401股(0.0338%) [5][6] - 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同意50,878,861股(94.3104%) 反对2,844,801股 弃权224,600股 [6] - 两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5][6]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6]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4][6] -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
新世界: 新世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50
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重大事项决策科学化,重视中小投资者意愿和诉求 [2] - 中小投资者定义为除以下两类之外的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单独计票适用范围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2] - 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清算、股权激励计划等 [2][5] 计票程序规范 - 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中小投资者可任选一种方式投票,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结果为准 [2] - 单独计票需登记中小投资者信息并单列宣布出席情况,推举中小投资者代表参与计票监票 [3] - 表决结果需分别统计全体股东及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并在宣布时特别提示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3][6] 信息披露要求 - 股东会通知需载明单独计票事项及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6] - 决议公告需列明单独计票事项、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人数/持股数/占比)及表决详情(同意/反对/弃权票数及比例) [6] - 法律意见书需包含律师对单独计票事项的意见 [6] 附则与执行 -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执行,若与法律法规冲突则以法律法规为准 [8] - 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8]
“六问六答”揭秘投资者维权现状 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仍需加强
证券日报· 2025-05-15 00:08
中小投资者维权现状与问题分析 核心观点 - 中小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中处于信息弱势地位 合法权益易受虚假陈述 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行为侵害 [1][2] - 虚假陈述案件占证券欺诈纠纷的99.7% 其中虚假记载(31/55)和重大遗漏(33/55)是主要行为类型 [2] - 取消诉讼前置程序后举证难度仍是维权障碍 需完善配套机制 [4][5] - 代表人诉讼与示范判决机制可提升维权效率 但后者缺乏系统性规定 [6][7] - 精准追责需区分发行人 中介机构等责任主体的过错程度 [8][9] - 投资者获赔金额与损失差额受市场风险 其他违法行为等多因素影响 [10][11] - 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民事赔偿需建立独立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体系 [12][13] 维权案件类型与数据 - 北京金融法院2021-2025年受理证券欺诈案件9101件 其中9077件(99.7%)为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2] - 虚假陈述行为分类:虚假记载31例 重大遗漏33例 误导性陈述4例(共55个已明确行为案件) [2] - 二级市场个人投资者因信息不对称 持股比例小成为主要起诉群体 [2] 诉讼机制创新 - "双轨双平台"机制结合代表人诉讼(普通/特别)与示范判决 允许投资者灵活转换维权路径 [6] - 多元化解机制通过调解 仲裁等非诉方式降低维权成本 [7] 责任认定与损失计算 - 控股股东等"首恶"需全额赔偿 中介机构按过错比例承担连带责任 [8][9] - 损失计算需扣除市场风险 他人操纵等非虚假陈述因素 实际赔偿可能低于账面亏损(如5万损失判赔3万) [10] - 虚假陈述索赔需精确衡量行为与损失间的因果关系力 [11] 司法解释需求 - 现行证券法对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的民事责任规定仍较原则性 [12] - 需建立独立的责任构成要件与损失测定方法 区别于虚假陈述体系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