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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460亿元,受理案件10942件!中证协、北京金融法院最新发布
券商中国· 2025-10-31 10:28
案件受理概况 - 北京金融法院在2021年3月至2025年8月期间共受理证券商事案件10942件,其中2021年1861件、2022年3193件、2023年1759件、2024年2433件、2025年1-8月1696件 [3] - 证券纠纷收案数占法院民商事案件收案数的44.47%,案件数量持续保持高位 [3] - 同期审结证券商事案件10360件,其中2021年774件、2022年3932件、2023年1954件、2024年2536件、2025年1-8月1164件,证券纠纷结案数占民商事案件结案数的39.49% [3] 案件类型分布 - 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件共10792件,在受理的证券纠纷案件中占据首位 [3] - 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件中,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为10768件,占比高达99.8% [4] - 其他案件类型包括证券交易合同纠纷68件、证券回购合同纠纷29件、融资融券交易纠纷18件、金融衍生品种交易纠纷15件,其余案由20件 [3] 虚假陈述行为分析 - 虚假陈述行为主要表现为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以及未按规定披露,其中财务造假是最常见的违法行为 [4] - 从行为目的看,虚假陈述分为诱多型虚假陈述与诱空型虚假陈述 [4] 被诉责任主体 - 被诉责任主体范围多元化,除发行人外,投资者常同时起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中介机构要求连带赔偿 [5] - 2021年3月至2025年8月,案件涉及被诉发行人共计67家,形成67个系列案件 [5] - 在67个系列案件中,除发行人外被诉主体还包括32家发行人的董监高共计198人 [5] - 被诉的中介机构总计为45家,包括证券公司11家、会计师事务所19家、律师事务所6家、评估机构5家、资信评级机构4家 [6] 案件标的金额 - 受理证券纠纷案件标的总额达459.28亿元,其中2021年88.06亿元、2022年171.63亿元、2023年111.55亿元、2024年67亿元、2025年1-8月21.04亿元 [2][7] - 证券纠纷案件的案均诉讼标的额约为419.74万元 [2] - 个案诉讼标的额对全年总额影响较大,例如2023年某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标的额27亿余元,某股票回购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额20亿余元 [7] 发行人市场板块分布 - 67家被诉发行人案涉市场板块分布为上交所主板20家、深交所主板16家、创业板16家、新三板10家、北交所1家、港交所4家 [6] - 除科创板外,北京金融法院审理的证券案件对所有市场板块实现全覆盖 [6] 市场新情况与新问题 - 上市公司退市叠加证券欺诈将引发索赔案件,未来可能出现更多针对退市公司的证券欺诈民事赔偿诉讼 [8] - 大股东违规减持可能引发证券欺诈索赔,违规减持可能同时违反信息披露义务,并存在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 [8] - 内幕交易与操纵市场的民事索赔逐渐增多,相关民事责任认定规则正逐步建立和完善 [9]
股市“捉妖”!量化私募跑路真相曝光 利用FOF进行场外配资、操纵市场
上海证券报· 2025-09-19 17:35
案件核心事实与判决 - 磐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实控人毛某、姚某及白某某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25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1][5] - 涉案人员利用FOF基金、私募基金进行场外配资并操纵一只代号为"企鹅"的股票,在被控制后拒不交代犯罪事实[1][4] - 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AI模型工具整合分析FOF基金和私募基金结构数据,最终侦破案件,二审维持原判[5] 操纵市场具体手法 - 毛某、姚某在2017年11月至2019年7月期间,通过控制的55个账户交易"企鹅"股票,并于2020年9月成为该公司大股东,毛某受聘担任总经理[3] - 2020年底为维持"企鹅"股价,涉案人员在多地组建操盘团队,利用资金和持股优势,以大量集中交易等方式操纵股价[4] - 为筹集资金,毛某找到上海J公司和浙江T公司,在未取得相关资质情况下,通过FOF基金产品投资至其控制的私募产品的方式进行场外配资4.6亿元[4] 行业黑灰产业链模式 - 案件暴露出存在以FOF基金、私募基金形式提供资金的配资团伙、操纵团伙和实际操盘团队的黑灰产业链[6] - 私募配资模式多样,例如资金需求方通过设立"伪FOF"与"金主"合作,以投资顾问费等形式实现杠杆配资[6] - 配资团伙采取与证券公司融资业务同质的风控措施来保证资金安全,属于非法经营证券融资业务[6] 行业监管动态与趋势 - 监管部门近年来加大管理力度,例如发布新规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嵌套层级进行监督,并从2023年8月1日起实施[7] - 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运作的情形,甚至有产品嵌套层级高达十层以虚增管理规模[7] - 行业正从量的增长迈向质的发展,监管"扶优限劣"趋势明确,伪私募和乱私募将加速出清[8]
香港证监会寻求法庭颁令以冻结涉嫌操纵智能股份的人士高达8240万港元的资产
智通财经网· 2025-09-12 22:04
法律程序 - 香港证监会于9月12日向原讼法庭申请资产冻结令 拟用于向涉嫌操纵市场案件中受影响的投资者作出赔偿 [1] - 法庭将首次聆讯押后至2025年10月24日 并指示将证据送交存档 [1] - 法律程序针对鼎益丰控股集团国际有限公司(现名嘉文世纪投资公司 股票代码00612)前主席兼非执行董事及28名其他嫌疑人和一家公司实体 [1] 涉嫌操纵行为 - 涉嫌操纵环球智能控股有限公司股份的行为发生在2018年10月31日至2019年3月11日期间 [1] - 香港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3条寻求多项命令 包括使受影响对手方回复交易前状况及制止处置14名被告人资产 [1] - 资产冻结令涉及14名被告人的资产 以合共8240万港元为限 [1]
香港证监会寻求法庭颁令以冻结涉嫌操纵智能股份的人士高达8240万元资产
证券时报网· 2025-09-12 19:01
法律行动 - 香港证监会向原讼法庭申请资产冻结令 拟将相关资产用于向涉嫌操纵市场案件中受影响的投资者作出赔偿 [1] - 资产冻结令针对14名被告人 处置资产限额为8240万元 [1] - 法律程序针对鼎益丰控股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前主席兼非执行董事 28名其他嫌疑人及一家公司实体 [1] 涉嫌操纵行为 - 涉嫌操纵环球智能控股有限公司股份的行为发生在2018年10月31日至2019年3月11日期间 [1] - 香港证监会寻求法庭命令使受影响对手方回复交易前状况 [1] 司法程序进展 - 案件于9月12日进行首次聆讯 法庭指示将证据送交存档 [1] - 聆讯已押后至2025年10月24日 [1]
监管利剑高悬 严惩操纵市场与内幕交易
证券日报· 2025-07-18 01:04
监管态势与案件数据 - 2024年全年内幕交易案件178件、操纵市场案件71件,分别占案件总数的24%、10% [1] - 截至7月17日,年内监管层针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分别为16单、38单 [1] - 7月14日发布的《意见》强调依法严惩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金融领域违法犯罪 [1] 内幕交易特点与案例 - 内幕交易主体多元化,包括上市公司高管、实际控制人亲属、专业机构人员 [2] - 多数案件同时涉及内幕交易与信息披露违规,如某ST公司案例中股价异常波动与信息披露问题并存 [2] - 监管对"异常交易行为"认定标准明确,处罚范围扩大至泄露信息、建议他人交易者 [2] - 内幕交易手段隐蔽,如使用他人账户、多账户操作、资金划转复杂化 [2] - 上市公司内控缺陷暴露,如内幕信息登记制度未及时修订、知情人登记不规范 [2] 操纵市场手法与特征 - 操纵市场手法高度趋同,呈现技术化、团伙化特征 [3] - 多起案例涉及连续交易拉抬股价、虚假申报、大额封涨停、账户组协同操纵 [3] - 账户控制模式隐蔽性更强,如控制多个他人证券账户分散交易或团伙分工合谋操纵多只股票 [3] - 内幕交易与操纵市场行为交织串联,"串案""窝案"特征明显 [3] 监管措施与协同治理 - 上交所7月7日至11日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补充、更正类公告12份,并启动内幕交易、异常交易核查8单 [4] - 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证监会提出抓紧制定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赔偿责任司法解释 [4] - 证券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需通过行政监管处罚、刑事追责和民事索赔全方位合力打击 [5] - 行刑协同打击需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双向衔接",并加强数据共享、协同办案 [5] - 典型案例判决让市场参与主体意识到破坏市场秩序需付出巨大经济代价 [5]
【西街观察】牛散没有特权
北京商报· 2025-06-16 21:43
监管处罚案例 - 知名牛散屠文斌因操纵多只股票价格被证监会罚没近7700万元 违法所得3627 33万元 [1] - 屠文斌操纵手法包括连续交易 拉抬股价 大额封涨停 虚假报撤等 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 [1] - 此前刘洪涛与娄阁因操纵证券市场合计被罚没3 35亿元 许淼被罚没4 7亿元 [1] 操纵市场手法 - 操纵市场者通常利用账户组 通过持股优势 资金优势进行连续交易 拉抬股价 大额封涨停 虚假报撤等操作 [2] - 操纵行为导致个股价格严重偏离基本面 扭曲价值体系 放大投资风险 易出现暴涨暴跌行情 [2] 监管态度与措施 - 监管层对欺诈发行 财务造假 操纵市场等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监管态度 [2] - 近年来监管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打击精准性不断提升 运用大数据 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增强穿透监管能力 [3] - 处罚力度持续加大 同时推动研究出台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民事赔偿司法文件 提升违法成本 [3] 市场影响 - 操纵市场行为扰乱正常交易秩序 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不利于资本市场稳定运行 [2] - 监管震慑对象包括牛散 上市公司重要股东 机构投资者 游资及量化资金等多方市场主体 [3]
“超级牛散”屠文斌被重罚!因操纵股票被证监会罚没近7700万元
中国基金报· 2025-06-14 09:28
核心处罚事件 - 屠文斌因操纵股票被证监会罚没合计近7700万元 [1][2] - 违法事实包括连续交易、拉抬股价、大额封涨停、虚假报撤等手法操纵多只股票价格,违法所得3627.3万元 [4] - 处罚分为三部分:没收违法所得3485.6万元并罚款3485.6万元(违法所得30万元以上部分);没收违法所得141.7万元并罚款400万元(违法所得不足30万元部分);罚款180万元(无违法所得部分) [4] 屠文斌背景信息 - 屠文斌与施玉庆为宁波牛散代表,因两次举牌宝馨科技成名 [5] - 2022年6-8月期间累计增持宝馨科技超3000万股,耗资约2亿元,持股比例最高达5.0015% [5] - 目前现身2家公司十大流通股东:荣科科技(持股190万股)与施玉庆(200万股)共同持仓 [5][6],乾照光电(持股1387.02万股)与施玉庆(1426万股)共同持仓 [7][8] 监管动态 - 2024年证监会查处操纵市场案件71件,占全部案件的10% [9] - 近期典型案例:金穗春操纵市场被罚没1.06亿元并采取5年市场禁入 [9],何昆儒通过"封涨停"操纵股票被罚没2.94亿元 [9]
一股民“栽了”!被罚没1.06亿 拉黑5年
中国基金报· 2025-06-07 00:22
金穗春操纵市场案处罚 - 金穗春通过控制多个他人账户 利用持股和资金优势 通过连续交易和账户间交易等手段操纵股票价格 [1][3] - 违法所得金额达5302万元 被没收违法所得5302万元并处以同等金额罚款 合计罚没1.06亿元 [3][4] - 证监会对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4] - 违法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五条和第一百九十二条关于操纵市场的规定 [3][4] 证监会执法趋势 - 2024年证监会查处证券期货违法案件739件 作出处罚决定592件 其中内幕交易178件(24%) 操纵市场71件(10%) [5] - 2024年已开出多张"亿元级"罚单:杨某操纵"安奈儿"等股票被罚没2.8亿元 谢某操纵"渝三峡A"等股票被罚没1.77亿元 何昆儒操纵股票被罚没2.94亿元 [5] - 证监会表示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 重点打击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行为 [5]
“六问六答”揭秘投资者维权现状 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仍需加强
证券日报· 2025-05-15 00:08
中小投资者维权现状与问题分析 核心观点 - 中小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中处于信息弱势地位 合法权益易受虚假陈述 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行为侵害 [1][2] - 虚假陈述案件占证券欺诈纠纷的99.7% 其中虚假记载(31/55)和重大遗漏(33/55)是主要行为类型 [2] - 取消诉讼前置程序后举证难度仍是维权障碍 需完善配套机制 [4][5] - 代表人诉讼与示范判决机制可提升维权效率 但后者缺乏系统性规定 [6][7] - 精准追责需区分发行人 中介机构等责任主体的过错程度 [8][9] - 投资者获赔金额与损失差额受市场风险 其他违法行为等多因素影响 [10][11] - 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民事赔偿需建立独立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体系 [12][13] 维权案件类型与数据 - 北京金融法院2021-2025年受理证券欺诈案件9101件 其中9077件(99.7%)为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2] - 虚假陈述行为分类:虚假记载31例 重大遗漏33例 误导性陈述4例(共55个已明确行为案件) [2] - 二级市场个人投资者因信息不对称 持股比例小成为主要起诉群体 [2] 诉讼机制创新 - "双轨双平台"机制结合代表人诉讼(普通/特别)与示范判决 允许投资者灵活转换维权路径 [6] - 多元化解机制通过调解 仲裁等非诉方式降低维权成本 [7] 责任认定与损失计算 - 控股股东等"首恶"需全额赔偿 中介机构按过错比例承担连带责任 [8][9] - 损失计算需扣除市场风险 他人操纵等非虚假陈述因素 实际赔偿可能低于账面亏损(如5万损失判赔3万) [10] - 虚假陈述索赔需精确衡量行为与损失间的因果关系力 [11] 司法解释需求 - 现行证券法对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的民事责任规定仍较原则性 [12] - 需建立独立的责任构成要件与损失测定方法 区别于虚假陈述体系 [13]
云旗会尹辉直播荐股,杀猪盘骗局
搜狐财经· 2025-05-04 00:37
文章核心观点 - “云旗会”尹辉荐股直播是杀猪盘骗局,涉嫌操纵市场、非法荐股和证券欺诈,投资者应保持理性,监管和平台需加强管理 [1][3] 事件情况 - 尹辉在“云旗会”直播中推荐个股,宣称掌握“内幕消息”,吸引投资者参与 [1] - 尹辉直播具备杀猪盘特征,铺垫专业形象、营造氛围、获取信任后引导散户集中买入股票,拉升后抛售致散户损失惨重 [1] - 尹辉在直播中频繁提及某只个股,强调“即将爆发”,实时截图展示账户盈利情况 [3] 组织性质 - “云旗会”是由个人或小型团队运营的自媒体账号,游走在法律边缘,出事会转移资产、注销账号,让受害者难维权 [3] 各方反应 - 部分受害投资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呼吁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追查尹辉及背后操盘方 [3] - 有人指出直播平台应加强内容审核机制,及时封禁涉嫌金融违法的直播 [3] 投资者建议 - 普通投资者面对“荐股直播”应保持理性判断,勿轻信“内部消息”或“稳赚不赔”承诺,投资要多方求证,选正规渠道咨询专业意见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