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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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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送“特药卡”被叫停!这地展开全面排查
券商中国· 2026-03-19 15:09
监管政策与要求 - 湖北金融监管局下发提示函,严禁保险公司在业务活动中向消费者赠送“特药卡”或“CAR-T卡”等权益卡[1] - 监管部门要求保险公司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各级分支机构是否存在赠送权益卡或给予合同外利益的行为,并要求立即停止[3] - 监管要求严禁采购、储备、分发权益卡用于邀约、促单、回访等营销活动,并严禁在宣传中将权益卡与保险公司的保障责任混为一谈或挂钩[2] 违规行为与风险定性 - “特药卡”等权益卡的提供方为未获得金融业务经营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其产品模仿保险条款设计,易引发消费者与第三方机构及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2] - 向消费者赠送权益卡的行为涉嫌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2][4] - 此类权益卡不属于保险产品,消费者权益难以获得有效保障,与保险合同中明确保障责任的特药责任有本质区别[3] 行业背景与产品特征 - “特药”主要指治疗罕见病、重大疾病的高费用特效药物,“CAR-T疗法”是治疗肿瘤的新型精准靶向疗法,两者费用通常高达数十万元甚至百万元[3] - 监管鼓励保险公司在合法合规基础上,探索提供满足不同人群需求的差异化服务,但需严格区分合法增值服务与违法违规给予合同外利益的边界[3] 监管趋势与范围 - 除湖北外,河南金融监管局也曾下发通知,排查辖区内各级分支机构是否存在向消费者赠送“特药卡”、“CAR-T卡”等权益卡的行为[4]
华安财险贵州分公司被罚款43万元 因跨省经营及违规使用保险条款和费率
凤凰网财经· 2025-12-30 18:43
监管处罚事件概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及其两名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1] - 处罚总金额为53万元人民币 其中公司被罚款43万元 副总经理何莹被罚款9万元 业务员张丽亚被罚款1万元 [1][3]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华安财险贵州分公司存在跨省经营保险业务的违规行为 [1] - 华安财险贵州分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违规行为 [1] - 时任副总经理何莹对上述两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1][3] - 时任业务员张丽亚对跨省经营保险业务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1][3] 行政处罚具体内容 - 对华安财险贵州分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3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贵金罚决字(2025)137号 [1][3] - 对时任副总经理何莹给予警告并处罚款9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贵金罚决字(2025)136号 [1][3] - 对时任业务员张丽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贵金罚决字(2025)135号 [1][3]
因银保渠道手续费列支不真实等问题,新华人寿福州中支被罚20.8万元
中国能源网· 2025-10-23 14:51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金融监管局于10月22日公布了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1] - 处罚涉及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银保渠道手续费列支不真实以及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1][2] - 处罚决定由福建金融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闽金罚决字(2025)19号[2] 受罚主体及具体处罚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被处以警告,并罚款20.8万元人民币[1][2] - 时任该公司银行业务部经理潘烽被处以警告,并罚款4.1万元人民币[1][2] - 时任该公司副总经理傅建伟被处以警告,并罚款2.1万元人民币[1][2] - 三名受罚主体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相同,均为银保渠道手续费列支不真实和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2] 行业监管关注点 - 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银保渠道手续费列支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1][2] - 监管机构禁止委托医护人员等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1][2] - 此次处罚体现了监管对保险销售渠道合规性及财务数据真实性的持续关注[1]
恒大人寿双罚风暴背后:25人被罚,三任前董事长被追责
南方都市报· 2025-09-17 20:56
监管处罚与公司违规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深圳金融监管局对恒大人寿开出双重罚单,涉及25名相关责任人,罚款总额达323.5万元,其中三任前董事长均被追责[2]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处罚主要针对保险资金运用严重不合规、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投后管理不合规及报告报表存在虚假记载等问题,对20名责任人警告并罚款共计282.5万元[3][4] - 深圳金融监管局的处罚主要针对股东股权及印章管理行为违规,对恒大人寿警告并罚款41万元,并对赵冬梅等8名责任人分别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熊秋秋警告并罚款1万元[3][4] - 监管对五名核心人员实施禁业处罚:梁栋被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陈堃被禁业10年,朱加麟、曾松柏、刘国辉被禁业5年[3][6] - 恒大人寿的资金运用问题历史已久,2016年曾因未按要求开展股票投资、短期炒作股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而受罚,并曾为规避监管与其他险企进行违规“互投”[5] 公司历史与经营状况 - 恒大人寿前身为2006年成立的中新大东方人寿,2015年11月恒大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收购其50%股权成为最大单一股东,随后更名为恒大人寿[7] - 恒大集团入主后,公司借助万能险迅速扩张,保险业务收入从2015年的13.05亿元飙升至2018年的323.72亿元[7] - 公司总资产规模从2015年的201亿元增长至2018年末的1202.32亿元[7] - 2018年后,随着监管趋严,公司保险业务增速大幅放缓,2018年保险业务收入同比增速仅为15.2%,远低于2017年的709.83%[8] - 公司净利润呈下滑趋势,2018年至2020年净利润分别为17.06亿元、16.59亿元、3.32亿元[8] - 2021年受恒大集团影响,公司第三季度后未再发布经营业绩,当季披露的保费收入为349.66亿元,净亏损高达11.15亿元,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4.55%,逼近监管红线[9] - 2023年9月,监管指出恒大人寿已严重资不抵债,并对其完成了风险处置[11] 业务承接与市场重构 - 2023年9月,新成立的海港人寿整体受让了恒大人寿的业务、资产与负债,全面履行保险合同义务,并承接其机构网点及人员[2][10] - 海港人寿由深圳市鹏联投资有限公司(出资76.5亿元,持股51%)、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7.5亿元,持股25%)、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庆市渝新投资有限公司(各出资12亿元,各持股8%)联合发起成立,采用“保险保障基金+国资险企+地方国有资本”形式,第一大股东为深圳国资控股企业[11] - 海港人寿获批筹建重庆、四川等省级分公司及80家分公司[10] - 随着深圳“二十条”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措施落地,区域金融生态正加速向专业化、规范化转型[12]
巨额罚单,落地!
中国基金报· 2025-07-12 13:29
监管处罚情况 - 太平洋产险因未按规定使用保险条款费率、投保信息管理不规范、数据报送不准确等问题被警告并罚款472万元 安徽分公司罚款30万元 河南分公司罚款50万元 相关责任人员被警告并罚款共计99万元 [1][2][4] - 太平洋寿险因未按规定使用保险条款费率、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数据报送不准确等问题被警告并罚款353万元 相关责任人员被警告并罚款共计70万元 [1][2][6] - 泰康人寿因未按规定使用保险条款费率、费用列支不准确、委托无资质机构销售等问题被警告并罚款427万元 相关责任人员被警告并罚款共计104万元 [1][2][8] 公司经营数据 - 太平洋产险2024年原保险保费收入2012.43亿元(同比+6.8%) 保险服务收入1913.97亿元(同比+8.1%) 总资产2314亿元 净资产629.41亿元 净利润73.76亿元 [4] - 太平洋寿险2024年规模保费2610.80亿元(同比+3.3%) 新业务价值132.58亿元(同比+20.9%) 净利润358.21亿元(同比+83.4%)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10% [6] - 泰康人寿2024年总资产超1.8万亿元 规模保费收入超2690亿元 注册资本30亿元 [8] 历史处罚记录 - 太平洋产险海南分公司2025年2月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罚48万元 安徽分公司3月因虚列费用等问题被罚79万元 四川分公司6月被罚20万元 [4] - 泰康人寿2022年11月接受银保监会检查后已完成整改 已建立常态化合规检查机制 [8] 公司基本信息 - 太平洋产险为太保集团子公司 总部上海 注册资本199.48亿元 [4] - 太平洋寿险成立于2001年11月 为太保集团专业寿险子公司 [6] - 泰康人寿为泰康保险集团子公司 总部北京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