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行业改革转型

搜索文档
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新华社· 2025-09-12 22:55
新华社北京9月12日电(记者李延霞、张千千)记者12日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获悉,为推动信托行 业坚持信托本源,深化改革转型,有效防控风险,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办法结合信托公司业务实践,突出信托主业,调整业务范围。明确立足受托人定位,规范开展资产服务 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业务。坚持"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卖者失责,按责赔偿",打破刚 性兑付。 办法坚持目标导向,明确信托公司要深化党建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加强股东行为和关联交易管理,建 立科学的内部考核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推行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的价值取向,加强信托文化建设。 风险防控方面,办法督促信托公司以受托履职合规性管理和操作风险为重点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并明确 信托业务全过程管理要求。 办法强化信托监管要求,提高信托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强化信托公司资本和拨备管理,同时加强行为监 管和穿透监管,提升风险处置和市场退出的约束力和操作性等。(完) ...
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调整信托公司业务范围
北京商报· 2025-09-12 21:38
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 董晗萱)9月12日,据金融监管总局官网,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 神,推动信托行业坚持信托本源,深化改革转型,有效防控风险,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信托公司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表示,《办法》修订后的业务范围共三项:一是 信托业务,将原《办法》中五项信托业务调整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三项;二 是固有资产负债业务,在固有负债项下增加向股东及股东关联方申请流动性借款、定向发债,明确可以 向信托业保障基金公司申请流动性支持借款,在固有资产项下取消对外提供担保业务;三是其他业务, 增加"为金融机构及其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等提供投资顾问、咨询、托 管及其他技术服务""为资产管理产品提供代理销售服务",将"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 业务"调整为"为企业发行直接融资工具提供财务顾问、受托管理人等服务"。 此外,结合实际取消了与信托公司主业无关联的、或与现行监管政策相冲突的"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 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 ...
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提高信托公司最低注册资本
北京商报· 2025-09-12 21:31
三是加强风险防控,规范重点业务环节。督促信托公司以受托履职合规性管理和操作风险为重点加强全 面风险管理。明确信托业务全过程管理要求。 四是强化信托监管要求,明确风险处置机制。提高信托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强化信托公司资本和拨备管 理。加强行为监管和穿透监管。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提升风险处置和市场退出的约束力和操作性。 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 董晗萱)9月12日,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 精神,推动信托行业坚持信托本源,深化改革转型,有效防控风险,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信托公 司管理办法》。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信托本源。结合信托公司业务实践,突出信托主业,调整 业务范围。明确立足受托人定位,规范开展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业务。坚 持"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卖者失责,按责赔偿",打破刚性兑付。 二是坚持目标导向,强化公司治理。明确信托公司要深化党建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加强股东行为和关 联交易管理。建立科学的内部考核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推行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的价值取向,加强 信托文化建设。 ...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将迎修订!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拟提高至5亿元
北京商报· 2025-04-11 17:20
文章核心观点 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形成《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推动信托行业回归本源、深化改革转型、防控风险,后续将根据意见完善发布实施 [1] 分组1:业务调整 - 结合业务实践突出信托主业,调整业务范围,明确立足受托人定位,规范开展资产服务、资产管理和公益慈善信托业务 [1] - 坚持“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卖者失责,按责赔偿”,打破刚性兑付 [1] 分组2:公司治理 - 加强党的建设,发挥治理机制制衡作用,加强股东行为和关联交易管理,强化行为约束 [1] - 按收益与风险兼顾、长期与短期并重原则,建立科学内部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 [1] - 推行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价值取向,培育树立受托文化 [1] 分组3:风险防控 - 督促建立以受托履职合规性管理和操作风险为重点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1] - 明确信托业务系列要求,加强全过程管理 [1] 分组4:监管要求 - 提高信托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此前为3亿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