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信用信息管理
icon
搜索文档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被罚12.5万元: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新浪财经· 2026-02-14 20:37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处以12.5万元罚款 [1][2][3] - 该行东新支行的责任人朱某因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2.5万元罚款 [1][2][3] 处罚决定具体信息 - 对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浙银罚决字〔2026〕5号”,处罚日期为2026年2月10日 [2][3] - 对责任人朱某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浙银罚决字〔2026〕6号”,处罚日期同为2026年2月10日 [2][3]
河南农商行太康支行被罚13.5万元: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新浪财经· 2026-02-14 15:13
行政处罚决定 - 中国人民银行周口市分行对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康支行处以罚款13.5万元[1][3] - 处罚原因为该支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1][3] -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2月5日[2][4] 相关责任人处罚 - 该支行风险部员工李某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2.3万元[1][3][4] - 该支行风险部员工马某斌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1.1万元[1][3][5] - 对责任个人的处罚决定日期同样为2026年2月5日[2][4][5] 处罚公示信息 - 相关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期限为三年[2][4][5] - 处罚决定书文号分别为周银罚决字[2026]1号(支行)、周银罚决字[2026]2号(李某)和周银罚决字[2026]3号(马某斌)[2][4][5]
平安融易(江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被罚50万元: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新浪财经· 2026-01-23 13:20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于2026年1月13日对平安融易(江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1][2][4] - 处罚决定书文号分别为苏银罚决字〔2026〕4号和5号[1][2][4]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为五年[2][4] 受罚主体与处罚内容 - 平安融易(江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50万元[1][2][4] - 公司责任人黄某峥因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1][3][4] 监管机构与依据 - 本次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为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1][2][4] - 处罚的法律依据为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1][2][4]
9家机构合计被罚逾700万元,消金公司如何避免征信“踩红线”?
国际金融报· 2026-01-21 20:53
文章核心观点 - 多家消费金融机构因信用信息管理不当而受到监管处罚,凸显行业在征信合规方面存在普遍问题,监管呈现精细化、严格化趋势 [1][2][5] 监管处罚概况 - 2026年初,中信消费金融、苏银凯基消费金融、中原消费金融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分别被罚款105万元、48.4万元、75.6万元 [1][2] - 近期,包括金美信、湖北、蒙商、中邮、哈银、晋商等在内的多家消费金融机构均因征信管理问题被罚,合计罚款金额达701.7万元 [1] - 处罚通常伴随“双罚制”,相关责任人员也受到连带处罚,例如中信消费金融责任人赵某丹被罚9.6万元,湖北消费金融两位时任总经理分别被罚7.2万元和4.2万元 [2][3] 主要违规行为类型 - 信用信息报送不充分、不准确,例如中信消费金融未准确报送个人信用信息 [1][2] - 异议处理不当,包括处理超期、未按规定进行书面回复和标注,例如蒙商消费金融未履行告知义务且未按规定处理异议 [1][3][5] - 违规查询、采集个人信用信息,例如晋商消费金融存在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1][4][5] - 信息安全管理存在缺陷,包括未经授权收集查询、超范围留存使用、未充分告知、存储安全保障不足、违规向第三方提供信息等 [5] 典型案例分析 - 晋商消费金融曾因提交含有侮辱性字眼的征信报告引发关注,被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约谈并暂停征信系统查询权限 [4] - 晋商消费金融因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被责令改正并罚款5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罚5万元 [4] - 晋商消费金融还因未按规定答复异议人、未准确报送信用信息被罚款49万元,两名相关负责人分别被罚3万元 [4] 行业建议与趋势 - 消费金融机构需确保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完善信息安全技术保障,确保信息全流程合规 [1][6] - 建议机构收缩不合规的信息收集渠道,优化信息使用场景,建立专门的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机制,明确责任链条,加强人员合规培训 [6] - 机构应强化与金融消费者的征信问题沟通,及时公示披露征信异议处理流程,检视并完善风险管理部门的相关工作 [6]
湖北来凤农村商业银行被罚21万元: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新浪财经· 2026-01-08 16:02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中国人民银行恩施州分行对湖北来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两名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1][4] -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12月26日,相关信息于2025年1月8日公示[1][2][4][6] 受罚主体及处罚内容 - 湖北来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处以罚款21万元[1][2][4][6] - 时任湖北来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董某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4.1万元[1][2][4][6] - 时任湖北来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会计主管文某懿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4.1万元[1][2][4][6] 处罚依据及公示信息 - 针对湖北来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恩银罚决字〔2025〕7号[2][6] - 针对时任行长董某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恩银罚决字〔2025〕8号[2][6] - 针对时任会计主管文某懿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恩银罚决字〔2025〕9号[2][6] - 相关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3年[2][6]
工商银行日照分行被罚3.5万元: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新浪财经· 2026-01-08 13:37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分行处以**3.5万元**罚款 [1][2][5] - 该处罚决定的文书号为日银罚决字〔2025〕7号,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5年12月29日**,公示期限为一年 [2][5] 相关责任人处罚 - 时任中国工商银行日照分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费某林,因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7000元**罚款 [1][2][3][5] - 时任中国工商银行日照分行营业部开发区支行行长娄某兵,因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7000元**罚款 [1][2][3][5] - 对两位责任人的处罚文书号分别为日银罚决字〔2025〕8号与9号,处罚决定日期同为**2025年12月29日**,公示期限均为一年 [2][5]
福州奇富网络小额贷款被罚119万元: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新浪财经· 2025-12-31 21:08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于2025年12月30日公布了一批行政处罚决定 [1][2][3] - 处罚涉及两家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 [2] 对福州奇富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处罚 - 福州奇富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处以罚款119万元人民币 [1][2][3] - 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部的张某冰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7万元人民币 [1][2][3] - 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闽银罚决字〔2025〕25号(公司)和26号(责任人) [2] 对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的处罚 - 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0万元人民币 [2] - 该行运营管理部的甘某册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5万元人民币 [2] - 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闽银罚决字〔2025〕28号(银行)和27号(责任人) [2] 处罚公示信息 - 所有行政处罚的公示期限均为三年 [2] - 处罚决定机关均为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 [2] - 处罚决定日期均为2025年12月30日 [2]
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被罚100万元: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新浪财经· 2025-12-31 21:08
核心处罚事件 -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于2025年12月30日对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名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1][2][3] - 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因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00万元人民币 [1][2][3] - 该行运营管理部员工甘某珊因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6.5万元人民币 [1][2][3] 同期其他处罚 - 在同一批行政处罚决定中,福州奇富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119万元人民币 [2] - 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部员工陈某冰因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7万元人民币 [2] - 所有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均为三年 [2]
工商银行孝感分行被罚10.2万元: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新浪财经· 2025-12-31 20:56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孝感市分行处以罚款10.2万元 [1][4] - 该分行银行卡业务部员工王某洲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1.1万元 [1][4] - 该分行孝感牡丹支行员工杨某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1.1万元 [1][4] 行政处罚具体信息 - 针对中国工商银行孝感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孝银罚决字〔2025〕6号”,作出日期为2025年12月26日,公示期限为3年 [3][6] - 针对责任人王某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孝银罚决字〔2025〕7号”,作出日期为2025年12月26日,公示期限为3年 [3][6] - 针对责任人杨某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孝银罚决字〔2025〕8号”,作出日期为2025年12月26日,公示期限为3年 [3][6]
华能贵诚信托被罚38.5万元: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新浪财经· 2025-12-31 20:45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处以罚款38.5万元 [1][2][3][4] - 该公司上海业务四部员工江某洁因相同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0.5万元 [1][2][3][4] 行政处罚具体信息 - 对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贵银罚决字〔2025〕34号” [2][4] - 对个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贵银罚决字〔2025〕35号” [2][4] - 上述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均为2025年12月24日 [2][4] - 处罚决定的公示期限为三年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