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宝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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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两机场提供充电宝暂存服务
北京晚报· 2025-06-30 14:35
民航局新规实施 - 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楚、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1] - 新规要求各航司、机场合理设置旅客对充电宝的自弃、暂存区域,明确暂存手续和流程 [1] - 国外生产的充电宝不检查3C标志 [1] 机场服务措施 - 首都机场和大兴机场提供充电宝快递及暂存服务,旅客可选择自愿放弃、快递或暂存 [1] - 首都机场两座航站楼提供免费暂存服务,暂存期最长为7天,逾期未领视为自弃 [1] - 3号航站楼暂存地点位于停车楼一层的T3旅客服务中心,2号航站楼暂存地点位于航站楼地下一层的T2旅客服务中心 [1] - 大兴机场国内出发安检区外的京东快递点可办理邮寄和暂存手续,最多暂存7天 [1] 旅客执行情况 - 新规实施多日后仍有部分旅客携带没有3C标志的充电宝到机场 [1] - 安检人员对不符合规定的充电宝进行查验并提醒旅客 [1] - 部分旅客选择自行放弃不符合规定的充电宝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