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关联方资金拆借
icon
搜索文档
龙鑫智能IPO:一家三口表决权超62%,2023年拆出2400万
搜狐财经· 2026-02-11 09:59
公司上市进程与业务概况 - 龙鑫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于2月11日上会,申请在北交所上市,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1] - 公司主要产品为研磨设备、干燥设备及物料自动化生产线,为新能源、精细化工、食品医药、资源再生利用等行业提供智能化工厂整体解决方案及高端智能装备[1] - 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于2023年7月完成股改,2024年8月挂牌新三板(创新层),2023年11月启动辅导备案,2025年5月辅导完成,次月北交所上市申请获受理,历经两轮问询后迎来上会[1] 股权结构与实际控制人 - 公司控股股东为莫铭伟,实际控制人为莫铭伟、莫龙兴、金桂华一家三口,三人直接持股比例分别为44.19%、4.45%、5.29%[1] - 莫铭伟通过担任鑫强创投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8.4%的表决权,三人合计表决权达62.32%,构成家族式企业[1] - 莫龙兴(董事长)与金桂华(行政人员)为夫妻,均出生于1963年,高中学历;莫铭伟(董事、总经理)为二人儿子,出生于1988年,本科学历[3] 实际控制人履历与关联方疑点 - 招股书披露金桂华在1995年1月至2001年8月期间担任武进市恒达胶粘剂厂会计,但第三方信息显示该厂成立于1997年3月7日,存在入职时间早于公司成立时间的矛盾[3] - 该关联方企业曾用名包括武进市恒达胶粘剂厂、常州市恒邦化工有限公司,现名常州市恒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3月7日,注册资本680万元,参保人数14人[3] 员工持股平台借款与资金拆借 -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鑫强创投、鑫德创投成立于2022年9月,部分员工认购资金来源于向实际控制人借款[4] - 副总经理兼技术总工周德发、技术总工兼副总经理兼董事陆小虎分别向莫铭伟借款350万元,顾泓午向莫铭伟借款5万元;何洪吉、王锋兵各向莫龙兴借款5万元[4] - 陆小虎、周德发向莫铭伟的大额借款还款期限为60个月,且未约定利息费用[4] - 陆小虎认购鑫强创投500万元、鑫德创投375万元,其中自有资金205万元,银行贷款320万元(截至2025年6月末已还清),截至去年10月末向莫铭伟归还25万元,尚欠325万元[5] - 周德发认购鑫强创投75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100万元,银行借款300万元(尚有130万元未偿还),截至去年10月末已向莫铭伟归还20万元[5] 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拆出情况 - 2022年初,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余额为168.98万元,涉及陆小虎(60万元)、周德发(15.6万元)、莫龙兴(54.63万元)、莫铭伟(38.74万元)[6] - 2022年,公司向莫铭伟及其妻子骆凤分别新增拆出资金20万元、66.26万元[6] - 2023年,公司向金桂华、莫龙兴、莫铭伟分别拆出资金230.88万元、230.88万元、1938.24万元,合计2400万元,当期已全部归还[6][7] - 2024年,公司对2022-2023年向关联方拆出未计息部分补充计提利息,关联方已于2025年3月偿付相关利息[6] 监管问询关注重点 - 北交所在第一轮问询中关注员工向实控人借款关系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6] - 第二轮问询中要求说明周德发、陆小虎向莫铭伟借款的真实性、必要性,长期未偿付的合理性,未约定利息的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6] - 监管关注2023年实控人大额资金拆出的原因、资金流向、相关程序是否留痕、报告期前是否存在类似行为及是否收息,以及未来如何防止此类事项发生[7]
恒兴股份IPO内控运行有效性被问询,实控人李皞丹等关联方存大额资金拆解
搜狐财经· 2026-02-09 15:3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为湖南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主营业务是专注于紫外光(UV)固化涂料和PUR热熔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涵盖塑胶、地板、木器、金属、纸张、陶瓷等基材的表面UV涂料 [1] -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皞丹直接持有公司1699.43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01%,通过湘恒企管间接控制公司351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5.79%,合计控制公司82.81%的表决权,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3] 北交所问询及公司回复要点 - 北交所第二轮问询关注财务内控规范性及整改有效性,要求逐笔说明关联方资金拆借的形成背景、资金用途,以及部分拆借款项未计提利息的合理性 [1][4] - 问询同时要求说明实际控制人李皞丹在临近时间内与公司同时存在资金拆入和拆出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相关内控运行是否有效 [4] 关联方资金拆借具体情况 - **2019年10月资金拆入**:因子公司恒旺新材厂房建设及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向李皞丹、戚立红和戚爱群拆入资金用于临时周转,拆入金额分别为126.00万元、96.25万元、40.00万元,相应拆入资金已于2022年至2023年陆续归还 [6] - **2021年7月资金拆入**: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流动资金,实际控制人李皞丹以公司经营名义,通过湖南银行(原华融湘江银行)“税联e贷”产品获取一笔300万元借款,随后将该款项转借给公司使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公司已于2022年6月偿还该笔借款本金和相应利息,拆借利息按照银行贷款利息等额计付 [6][7] - **2019年分红导致的资金占用**:2019年5月公司股东会通过分红决议,但因资金紧张未及时实施,同年12月公司资金好转后发放2018年度分红,由于财务人员申报失误导致未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股东一致同意修改决议减少分红金额,但因李皞丹此前向公司提供的资金未收回且规范意识不足,股东未退还多发放的分红款也未及时结算对冲,构成了资金占用,其中李皞丹占用249.00万元,柳琨占用42.00万元,戴尚衡占用9.00万元,该款项已于2022年10月结清 [7] 关于利息计提与同时拆借的解释 - 除李皞丹通过“税联e贷”转借的300万元借款按银行利息计息外,其余关联方资金拆借均未计提利息,主要原因是资金拆入与拆出同时存在且金额及拆借期间大致相当,因此未向资金拆出方支付利息也未向资金拆入方收取利息 [8] - 实际控制人李皞丹在临近时间内与公司同时存在拆入和拆出,主要是由于公司当时规范意识不足,财务核算没有及时进行结算对冲所导致 [8] 公司对资金占用问题的说明与整改 - 公司表示,报告期内存在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发生于报告期前,主要系当时相关方规范意识不足,公司与关联方基于临时资金需求互有拆借所致,不属于主观故意或恶意行为 [8] - 相关资金占用情形已随公司合规意识的不断加强而于2022年10月整改完毕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