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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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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孚科技: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22:07
交易方案调整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九格众蓝等持有的安孚能源31%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 -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从不超过38,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403.68万元,用途调整为支付现金对价19,003.68万元和中介费用,取消原方案中17,596.32万元银行借款用途 [2] - 交易对方股份锁定期维持36个月不变,新增股价触发条款:若连续20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4] 业绩承诺安排 - 业绩承诺方扩大至九格众蓝、华芳集团、钱树良和张萍,标的范围新增控股子公司亚锦科技和南孚电池 [5] - 若交易2025年完成,安孚能源2025-2027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5,096.07万元、37,743.43万元、39,807.91万元 [6] - 亚锦科技同期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4,608.80万元、77,562.93万元,南孚电池承诺数据未披露完整 [6] 补偿机制调整 - 减值补偿改为分主体测算:标的公司/亚锦科技/南孚电池分别按期末减值额×持股比例计算补偿金额 [7] - 九格众蓝等承诺方优先以股份补偿不足部分现金补足,华芳集团因未获股份需全额现金补偿 [7] - 公司与九格众蓝签署补充协议,与华芳集团等新签协议,细化子公司业绩补偿条款 [8][9] 交易程序进展 - 监事会全票通过8项议案,包括方案调整确认、协议签署及修订重组报告书等 [8][9][10] - 明确本次调整不构成重大方案变更,实际控制人维持袁永刚夫妇不变,不构成重组上市 [10][11] - 修订后的交易报告书草案四次修订稿已披露,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等规定 [10][11][12]
被上市公司收购七年,创始人还要花千万去打官司拿钱
搜狐财经· 2025-06-11 20:37
收购方案 - 收购分两步进行:2016年11月先收购25%股权,价格9000万元;2017年3月再收购75%股权,总价6.375亿元,分三期付款[2][3] - 第三笔付款70%需购买科华数据股票并锁定质押,至少三年后才能拿到,实际金额依赖股价变动[4] - 业绩对赌期为2017-2019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为5000万、7000万、9000万,累计2.1亿元[5] - 三年累计净利润低于承诺总额需支付业绩补偿,公式为(2.1亿-实际利润)/2.1亿*6.375亿[8][9] - 若累计净利润不超过90%还需支付减值补偿,公式为(2.1亿-实际利润)/2.1亿*9000万[13][14] 公司控制权与股票解锁 - 收购后创始团队不再持股但仍负责经营三年,董事会3人中上市公司占2席[15][16][17] - 70%股权转让款购买的股票分三期解锁:2017年20%、2018年30%、2019年50%[19][22][23] - 实际解锁严重滞后:2017年股票应于2018年6月4日解锁,实际2019年8月22日解锁;2018年股票应于2019年7月12日解锁,实际2019年12月27日解锁[47][49][40] 业绩与补偿争议 - 实际三年累计净利润1.9亿元,完成率91.56%,需支付业绩补偿5380万元[53][54] - 创始人主张上市公司强摊管理费1406万元导致利润减少,但法院认定其已认可财务报表[57][59][61] - 法院最终判决支付业绩补偿4306万元、违约金280万元,另赔偿律师费20万元[66][68] 法律纠纷与损失 - 为股票解锁问题发起多起诉讼,最终仅获利息损失245万元,但承担诉讼费170万元[52] - 竞业限制诉讼中上市公司索赔5.56亿元,最终仅获赔190万元,但冻结创始人股票两年多[71][72] - 创始人主张冻结股票造成损失1.1亿元未获法院支持[74][75][76] 交易结构问题 - 实际现金到手仅1.4亿元,4.5亿元转为股票,买入均价34.88元/股[79] - 合同条款存在多处不利约定:解锁股票需主动申请、业绩与减值双重补偿、往来文件未设前提条件[90][94][95] - 律师建议应避免双重补偿机制,明确成本分摊规则,完善合同违约责任条款[84][86][88]
欢瑞世纪: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所涉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1 21:57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6年通过发行391,644,880股A股收购欢瑞影视100%股权,交易获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162538号)并于2016年11月11日完成股权过户 [1][2] - 交易对手方包括钟君艳等34名自然人及浙江欢瑞世纪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等26家机构 [4] 业绩承诺条款 - 欢瑞影视原股东承诺2016-2018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41亿元/2.90亿元/3.68亿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23亿元/2.70亿元/3.43亿元 [4] - 补偿机制采用股份补偿方式,计算公式为:(累计承诺净利润-累计实际净利润)×发行股份总数÷承诺净利润总和-已补偿股份数 [5] - 补偿数量按净利润与扣非净利润孰高原则确定,总额不超过发行股份总量 [5] 业绩实现与追溯调整 - 2018年审计报告因《天下长安》5.06亿元应收账款可收回性存疑被出具保留意见,公司后续补提坏账准备2.94亿元 [7][8] - 经追溯调整后,2016-2018年累计扣非净利润5.89亿元,完成率70.49%,未达8.36亿元承诺值 [10] - 重庆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欢瑞影视2013-2016年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8] 补偿执行情况 - 按协议计算需补偿股份11,556.62万股,对应金额8.85亿元(按发行价7.66元/股) [10] - 减值测试显示欢瑞影视2018年末股东权益评估值24.03亿元,减值额5.97亿元低于已补偿金额,无需额外现金补偿 [11] 法律程序进展 - 业绩补偿方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待2024年股东大会批准 [11] - 律师认为补偿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 [11]
宁波建工: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增加减值补偿承诺补充协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19 21:09
〔2024〕43 号),并于 2025 年 1 月 3 日披露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 (申报稿)》等文件;2025 年 1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上海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增加减值补偿承诺补 充协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波建工")拟通过发行股 份的方式购买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 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通知》 (上证上审(并购重组)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 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6 号)。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减值补偿> 协议>并同意修改相关申报文件的议案》及《关于确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 重大调整的议案》,对本次交易增加减值补偿承诺。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宁波 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 减值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