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人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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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业的新标准与新挑战
金融时报· 2025-11-03 12:21
政策定位与行业影响 - 政策是信托法制“1+N”顶层设计框架下的重要成果,继《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后的又一重磅文件 [1] - 旨在规范信托公司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对整个资管行业也将产生一定影响 [1] - 作为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为信托公司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划定了明确的展业范围和监管要求 [2] 业务定位与投资者标准 - 坚持非散户化高端私募定位,合格投资者标准更为明确 [2] - 对于不同风险等级的信托产品,实施更为严格的投资者资质要求 [2] - 资产管理信托以产品为导向,在发行、运营、监管及存续期间管理方面追加服务性质的规范,凸显产品服务化要求 [2] 行业转型方向 - 驱动信托公司从“融资平台”向“真正的资产管理机构”转型,以专业投资管理能力为核心竞争力 [3] - 迫使信托公司彻底摒弃“类信贷”惯性思维,转向以“投资”为核心的业务逻辑,通过为投资者创造真实价值获取管理费收入 [3] - 产品形态将呈现“净值化与标准化”常态,投资标的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大规模转向股票、债券等可公允估值的标准化资产 [3] 业务创新与边界 - 划定了清晰的业务创新边界,引导创新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本源 [3] - 任何创新都必须在规范的资金运用、严格的风险管理和充分的信息披露框架内进行 [3] - 鼓励信托公司围绕实体经济真实需求和投资者财富管理需求,在符合监管导向的领域创新 [3] 制度协调与特色 - 有效衔接资管信托与服务信托及公益慈善信托的产品和业务“接口”,将后两者明确认定为“机构投资者” [4][5] - 资产管理信托产品可成为服务信托与公益慈善信托的配置标的,完成制度规范对接 [5] - 对“非标准化资产”及“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提及共19处,在产品投向比例限制、投资者资金门槛等多方面进行严格规定 [5] 执行挑战与难点 - 风险匹配精准度不足,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易流于形式,高风险产品投资者资质审核难度较大 [6] - 非标资产缺乏活跃交易市场,净值估值难度较大,公允估值存在挑战,中小机构面临系统建设与成本控制压力 [6] - 信息披露平衡难度高,复杂资产信息碎片化,披露过细可能涉及商业机密,披露不足则无法满足监管细化要求 [6] 未来竞争格局 - 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将是一个“强者恒强”、专业制胜的时代 [4] - 成功关键在于树立以投资者利益为中心的受托人文化,并构建相匹配的投资管理、风险管理和科技创新能力 [4]
专业是信托业的立身之本
金融时报· 2025-08-08 15:52
行业监管框架修订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涉及77项条款,是时隔18年的重大修订 [1] - 该办法是事关27万亿元信托市场的基础性制度 [1] - 修订标志着信托行业正式迈入以“受托人文化”为核心的强监管时代 [3] 修订核心内容与业务边界重塑 - 修订以“受托人定位”为锚点,通过多个禁止性清单重塑业务边界 [4] - 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刚性兑付,打破“刚兑”路径依赖 [4] - 提出通道业务禁令,不得提供无实质服务内容或用于规避监管的通道业务 [4] - 提出资金池运作禁令,以切断期限错配风险传导 [4] - 提出建立关联交易防火墙,严禁不正当交易和利益输送 [4] - 严格销售行为规范,加强适当性管理 [4] - 强调信托财产独立,严防财产挪用,筑牢风险隔离机制 [4] 行业转型方向与业务发展 - 服务信托规模已占据行业约半壁江山,服务成为主要着力点 [2] - 行业涌现多种服务信托类型,如特殊需要信托、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物业管理服务信托、不动产信托等 [2] - 行业需坚定在本源业务中挖掘新方向,提升主动管理能力 [3][4] - 2018年资管新规出台,为行业设定了统一标准规制 [3] - 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系统谋划了行业发展目标 [3] 内部治理与受托文化 - 修订新增内部治理章节,将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原则写入其中 [4] - 提出加强股东管理,建立科学的内部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 [4] - 强调培育和树立受托文化,刚性约束与软性文化共同构成受托责任基石 [4] - 目标是让“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成为行业行为自觉 [4] 行业未来展望 - 修订落地后,受托能力将成为检验行业的试金石 [5] - 多家信托公司正构建二次创业的成长曲线 [5] - 随着套利空间消失和专业能力要求提升,行业将向“做精做专”发展 [5] - 未来行业发展关键在于专业沉淀的深度而非规模扩张的速度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