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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惊现“合作打新”:“账户借出去,赚了平分,亏损有人兜底?”
36氪· 2026-02-05 19:50
港股IPO市场表现与打新机制变化 - 2025年港股IPO市场显著回暖,新股开盘平均收益率约40%,破发率降至28%的历史低位[2] - 2025年港股打新平均一手中签率大幅回落至20%,为近10年来最低水平[2] - 港交所FINI系统于2023年上线,能一键识别重复申购,从技术上杜绝“一人多户”打新行为[3] - 2025年8月港交所新规生效,允许发行人选用机制B,其公开认购部分比例下限为10%,上限为60%,且无回拨机制,加剧了个人投资者中签难度[3] “合作打新”模式的操作与动机 - 部分人士通过招募合作者、操作多账户申购以提高中签率,典型模式为“亏了兜底、赚了平分”[1][2] - 操作者通过控制亲友账户来增加可控账户数量和资金规模,有案例显示一人控制10个账户,单个账户入金1万至10万元不等[3] - 在交流群中,招募者以“兜底融资打新手续费”和承诺每单交易后及时结算来吸引合作者[4] 低门槛“国际配售”服务的潜在问题 - 有香港金融机构声称可向个人投资者出售热门新股的国际配售份额,投资门槛为10万美元[8] - 该业务声称获配率不固定,区间在10%至40%,并以新股“鸣鸣很忙”为例,称其获配率达42%[9] - 该业务存在锁定期,一般以14个交易日计算,以配合市值维护[9] - 行业人士指出,热门新股国际配售份额在机构间竞争激烈,很难通过社交平台兜售给个人投资者,此类低门槛份额可能涉及冷门破发股或涉嫌诈骗[9] 账户出借与“合作打新”的法律与合规风险 - 出借个人港股账户涉嫌违反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中关于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及打击金融犯罪的规定[6] - 账户名义持有人与实际操作人分离可能被视作规避KYC原则,导致账户被限制、冻结或强制关闭,名义持有人可能面临香港证监会质询或调查[6] - “兜底分成”的私下安排若操作方未持有香港证监会相应牌照(如第4类或第9类),相关协议可能因违反条例被认定为无效或构成刑事犯罪[7] - 名义持有人须为账户内的一切交易行为承担最终法律责任,若涉及证券犯罪或洗钱活动,可能需承担行政、民事乃至刑事连带责任[7] - 账户产生的资本利得可能同时触发香港与内地的税务申报义务,在CRS背景下易引发税务合规风险[7]
港股惊现“合作打新”:“账户借出去,赚了平分,亏损有人兜底?”
经济观察报· 2026-02-05 18:54
港股IPO市场回暖与打新收益 - 2025年港股IPO市场显著回暖,打新收益率明显上升,平均开盘收益率约40% [4] - 市场破发率大幅降低至28%,为历史低位,显著低于2018年至今的平均水平 [4] - 在打新火热的同时,新股中签率大幅降低,2025年平均一手中签率回落至20%,为近10年来最低 [4] 中签率降低的原因与市场应对 - 港交所FINI系统上线后,能一键识别重复申购,从技术上杜绝了“一人多户”的打新行为 [5] - 2025年8月生效的《优化首次公开招股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允许发行人选用新分配机制,其中机制B将公开认购比例设定在10%至60%且无回拨机制,加剧了个人投资者的中签难度 [5] - 为应对中签难,部分投资者采取“拉人头”方式控制多个账户,例如有全职打新人士控制10个账户,单个账户入金在1万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 [5] “合作打新”模式及其运作 - 市场上出现以“亏了兜底、赚了平分”为诱饵招募合作打新的模式,旨在通过集合多账户提升中签概率 [2] - 具体操作模式为:一方提供资金并开立香港证券账户,由另一方实际操作,盈利对半分,亏损由操作方承担 [2] - 招募者常通过交流群等渠道,以“兜底融资打新手续费”和承诺及时结算等方式吸引合作者 [6] “合作打新”模式的法律与合规风险 - 出借个人港股账户涉嫌违反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中关于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及打击金融犯罪的规定 [9] - 账户名义持有人与实际操作人分离可能被视作规避KYC原则,导致账户被限制、冻结或强制关闭,名义持有人可能面临监管质询或调查 [9] - “兜底分成”的私下安排若涉及无牌资产管理或证券建议,相关协议可能因违反法规而被认定为无效或构成刑事犯罪,导致承诺无法获得法律支持 [9] - 名义持有人须为账户内的一切交易行为承担最终法律责任,若操作人进行证券违法犯罪活动,名义持有人可能需承担行政、民事乃至刑事连带责任 [10] - 此类纠纷通常适用香港法律并在香港诉讼,内地居民将面临高昂的跨境诉讼成本及判决执行的复杂程序 [9] 面向个人投资者的“散装”国际配售服务 - 针对个人投资者打新中签率低的情况,部分香港金融机构声称可提供热门股国际配售份额,投资门槛为10万美元 [12][13] - 机构声称以自有资金拿下新股份额后分散出售给个人投资者,投资者需在指定平台开户入金并认购,该平台持有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相关牌照 [13] - 获配率不固定,区间在10%至40%,例如“鸣鸣很忙”新股获配率达42% [13] - 该业务通常存在锁定期,一般以14个交易日计算,目的是配合市值维护,避免上市后集中抛售 [13] “散装”国际配售的潜在问题 - 根据香港法规,个人参与国际配售门槛较高,需持有8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以上投资组合以认证为专业投资者 [13] - 热门新股的国际配售份额在金融机构间竞争激烈,很难有份额通过社交平台兜售给个人投资者 [14] - 降低门槛出售的份额,大概率是冷门、破发概率大的新股份额,或者根本就是诈骗行为 [14]
透视港股“合作打新”:“账户借出去,赚了平分,亏损有人兜底?”
经济观察网· 2026-02-05 15:13
港股IPO市场表现 - 2025年港股IPO市场显著回暖,新股开盘平均收益率约为40%,破发率降至28%的历史低位,显著低于2018年至今的平均水平 [3] - 2025年港股打新平均一手中签率大幅回落至20%,为近10年来最低 [3] 市场机制与政策变化 - 港交所FINI系统于2023年上线,能够一键识别重复申购,从技术上杜绝了“一人多户”的打新行为 [4] - 2025年8月,港交所《优化首次公开招股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生效,新规允许发行人选用机制A或机制B [4] - 选择机制B的发行人,公开认购部分的比例下限为发售股份的10%,上限为60%,且无回拨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个人投资者的中签难度 [4] 市场参与行为与策略演变 - 由于中签率降低,市场出现了以“亏了兜底、赚了平分”为诱饵招募合作的打新模式,以提升可控制账户的数量和资金规模 [2][3] - 有全职打新人士通过控制多个账户进行操作,例如控制10个账户,其中1个入金10万元,另外9个入金1万元至10万元不等 [4] - 另有招募者以“兜底融资打新手续费”等方式吸引合作,承诺无论盈亏均平分,并定时提供卖出策略 [5] 面向个人的“国际配售”服务 - 针对个人投资者中签率低的情况,有香港金融机构声称可向个人投资者出售热门新股的国际配售份额 [9] - 该服务声称的个人投资门槛为10万美元,投资者需在指定平台开户并入金 [9] - 据称获配率不固定,区间在10%至40%,例如“鸣鸣很忙”新股获配率达42% [10] - 该业务通常存在锁定期,一般以14个交易日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方可出售 [10] 行业合规与监管框架 - 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要求持牌中介机构确保账户的实际控制人与受益人身份清晰 [7] - 个人专业投资者的认证门槛为持有8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以上的投资组合 [10] - 从事资产管理或证券建议,需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相应牌照(如第4类或第9类牌照) [7]
声称亏损兜底收益分成!港股“合作打新”陷阱多|港美股看台
证券时报· 2026-01-22 08:12
港股合作打新模式兴起背景与现状 - 2025年以来港股IPO市场显著回暖,新股破发率大幅降低,赚钱效应凸显,吸引散户热情高涨[4] - 市场热度提升导致散户中签率走低,2025年以来有22只新股“申购一手的中签率”在1%以下,例如金叶国际集团上市首日涨幅达330%,但一手申购中签率仅0.50%[4] - 港交所交易机制调整加剧了散户中签难度:2023年FINI系统上线后,封堵了“单人多户”漏洞,实行“一人一户”;2025年8月新股定价机制改革后,采用机制B分配的新股,散户整体分配份额仅10%[4] 合作打新模式的具体操作与商业模式 - 合作打新模式通过组织散户“拉团”打新、集中管理多个账户申购来提高中签概率,部分提供“团队指令操作”、“账户托管”等服务[4] - 典型合作模式承诺“亏损兜底、盈利分成”,例如“团队拿五成、客户拿五成”的收益分配方案[4] - 招募者通常要求合作伙伴拥有港美股券商账户及15万元以上资金,并承诺“亏损我兜底,盈利一起分成”,声称只操作有把握的新股[5] - 团队通过社交媒体发布“打新攻略”或“晒单”引流,例如有自媒体展示其看好的诺比侃上市后涨幅达346%,个人盈利超14000港元[6] - 引流后引导用户加入收费私域社群,年费价格从188元到2000-3000元不等,承诺在社群内分享更详细的打新策略和公司评判[6] - 部分团队为无港股账户和香港银行卡的用户提供灰色开户渠道及攻略,协助违规开通账户并完成入金[6] - 除散户账户外,一些团队还瞄准“大户”,声称能拿到热门股“国际配售”份额并进行兜售,要求资金量100万元起,但业内人士质疑其真实性[8] 合作打新模式的风险与法律问题 - 合作模式多依赖微信等线上方式进行确认和指令传达,缺乏规范的纸质合同,埋下风险隐患[10] - 已有投资者因参与此类活动蒙受重大损失,例如有投资者在某“大V”诱导下,用500多万元参与港股新股国际配售,结果新股大幅破发,一夜亏损185万元,且承诺的兜底并未兑现[10] - 律师指出该行为涉嫌违法违规:内地《证券法》明确禁止出借、借用证券账户,违者可处50万元以下罚款并警告;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同样要求账户实名制,违规可能面临纪律处分或撤销交易资格[10] - “亏损兜底”的约定在司法实践中常被认定为部分或全部无效,若团队无持牌资产管理资质,其“代客理财+保底承诺”可能构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面临刑事追责[10] - 律师进一步指出,尽管相关账户是香港账户,但开户、资金跨境、交易指令等行为发生在内地,也可能适用内地《证券法》[10] - 账户可能被用于接收不明资金或拆分交易,从而触发反洗钱调查,导致账户被冻结及个人征信受损[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