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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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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韩城市被点名化债不力…
新浪财经· 2025-12-08 13:55
陕西省隐性债务清零试点工作总体进展 - 陕西省作为隐性债务“清零”试点省份,正积极有序推进相关工作,为地方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筑牢根基 [2][8] - 试点工作重点从全省范围“清零”转向推动部分市县率先实现“清零”,体现了工作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旨在集中资源在局部取得突破,为全省积累经验 [3][10] - 通过精准调整试点重点、县级层面积极实践以及多管齐下的综合措施,陕西省正稳步朝着隐性债务清零目标迈进 [5][13] 县级层面实践与成功案例 - 岐山县制定了明确的清偿计划,并在2025年上半年通过争取债券资金置换等方式,成功化解了部分存量隐性债务,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3][10] - 岐山县的实践证明,有明确目标、科学规划和积极行动,隐性债务清零可以实现,此举减轻了地方债务负担,为经济发展腾出空间 [3][10] - 岐山县已按程序上报相关平台公司退出资料,这是地方政府在规范融资行为、防范债务风险方面的积极尝试 [4][13] 债务化解的核心措施与机制 - 债务置换与化解是核心手段,通过争取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隐性债务进行置换,能有效降低利息负担和优化期限结构 [4][12] - 省级层面持续通过专项债券资金置换方式化解存量风险,岐山县在2025年上半年也争取到此类资金用于置换部分隐性债务 [4][12] - 分类处置机制体现了精细化管理,对不同性质债务和欠款采取差异化处理:推动有分歧欠款友好协商,引导无法协商的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并明确对国有中小企业拖欠账款的处理原则 [4][13] - 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剥离政府融资职能,加快市场化转型,是从源头上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的关键举措 [4][13] 面临的挑战与执行问题 - 韩城市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中面临挑战,韩城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韩城城投)等主体被指拖欠账款问题仍未解决,引发对化债执行力的质疑 [3][11] - 韩城城投因多年举债建设,拖欠民企工程款近百亿元,其中包括千亩花椒产业园项目数亿元代建款 [3][12] - 尽管韩城城投在2024年签订化债协议并发行债券,但企业指控其以虚假土地抵付、挪用专项资金(如2016年10亿元债券资金未专款专用),且未按协议支付欠款,导致账款纠纷持续 [3][12] - 清欠工作暴露地方财政压力与政策执行脱节,韩城城投在化债中被指“欺上瞒下”,反映《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后地方落实不力,削弱了民企信心 [3][12] 地方政府清欠工作部署 - 2025年11月16日,韩城市委常委会会议强调将清欠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要求加强组织实施、区分轻重缓急,并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工作 [3][11] - 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2024年已制定《韩城市拖欠企业账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宣贯相关支付条例,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 [3][11] - 政府虽强化法治部署(如学法考试通过率100%),但企业“依法治企”意识淡薄,普法形式单一,加剧了清欠推进难度 [4][12]
陕西隐性债务清零:精准施策,稳步推进 韩城市被点名化债不力
中国发展网· 2025-12-05 16:29
陕西省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清零试点工作进展 - 陕西省作为隐性债务“清零”试点省份,正积极有序推进相关工作,为地方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筑牢根基 [3] - 试点工作重点从全省范围“清零”转向推动部分市县率先实现隐性债务“清零”,体现了工作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3] - 县级层面取得积极实践,例如岐山县制定了明确的清偿计划,并在2025年上半年通过争取债券资金置换等方式,成功化解了部分存量隐性债务 [3] 债务化解的具体措施与机制 - 债务置换与化解是核心手段,通过争取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隐性债务进行置换,以降低利息负担和优化期限结构 [6] - 分类处置机制体现精细化管理,对有分歧的欠款推动友好协商,对无法协商的引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并明确对国有中小企业拖欠账款的处理原则 [6] - 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剥离政府融资职能并加快市场化转型,是从源头上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的关键举措,岐山县已按程序上报相关平台公司退出资料 [6] 清欠工作面临的挑战与争议 - 韩城市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中面临问题,涉及韩城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主体,部分企业反映账款拖欠问题仍未解决 [4] - 韩城城投因多年举债建设,拖欠民企工程款近百亿元,包括千亩花椒产业园项目数亿元代建款 [5] - 尽管2024年签订化债协议并发行债券,但企业指控城投存在以虚假土地抵付、挪用专项资金(如2016年10亿元债券资金未专款专用)及未按协议支付欠款等行为 [5] 地方政府政策执行与落实的落差 - 清欠工作暴露地方财政压力与政策执行脱节,韩城城投在化债中被指控存在“欺上瞒下”行为,反映《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后地方落实不力 [5] - 韩城市委常委会在2025年11月16日会议强调将清欠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要求加强组织实施并建立长效机制 [5] - 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2024年已制定《韩城市拖欠企业账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组织宣贯相关支付条例 [5]
城投“退平台”风暴来袭,万亿城投债何去何从?
经济观察报· 2025-10-25 10:59
文章核心观点 - 2025年以来城投平台加速与政府信用“切割”,在监管政策(如“150号文”)设定的2027年6月最后期限前,必须完成市场化转型,脱离政府融资职能 [2][3][4] - 城投平台“退平台”过程涉及存量债务的妥善处理和新融资渠道的开拓,其与地方政府的关系需重新界定,而非简单割裂 [5][9][11] - 政策倒逼城投平台从依赖政府信用转向构建自身“造血”能力,业务重心需转向能产生持续现金流的市场化运营 [13][14][15] “退平台”政策背景与时间表 - 2025年8月底央行等四部门联合发布“150号文”,明确要求2027年6月前实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清零和隐性债务清零 [2][4] - 中央政治局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提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出清”,为政策定调 [4] - 自2023年“一揽子化债”方案提出至2025年,全国已有607家发行人退出平台,2025年内有114家官宣退出 [4][5] “退平台”进展与地域分布 - 截至2025年9月26日,山东省退出平台数量最多,为28家,其中市级8家、区县级20家;江苏省次之,为19家,市级6家、区县级13家 [4] - 从化债以来整体情况看,江苏、浙江、山东退出数量居前,分别为117家、94家、81家,且退出主体主要集中在区县级 [5] - 历史上共有四轮“退平台”高峰,最近一轮(2023年至今)截至2025年8月末已有4596家平台以各种方式退出名单 [6] 债务处理与金融机构协调 - 平台退出名单需征得三分之二债权人同意,过程中需主动向金融机构说明隐性债务化解进展 [7] - 对存量经营性债务,平台公司可通过借新还旧、债务重组、资产盘活等方式进行审慎流动性管理,确保如期偿还 [7] - 金融机构对退出后的城投平台评估标准改变,将其视为一般国企,重点关注经营性现金流、有息负债和资产规模,可能要求足额抵押 [11] 城投与政府关系重构 - 城投平台退出后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不能简单割裂,二者需通过明确权责边界实现规范协作 [9][11] - 案例显示,重庆城投在退出平台后成功发行20亿元中期票据,其业务本质和与地方政府的紧密关系并未发生根本变化 [9][10] - 城投公司作为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国有企业,其职能定位与业务开展仍与政府规划息息相关 [11] 城投业务转型方向 - 转型核心是从重资本投入转向重市场运营和民生服务,需构建自身“造血”能力 [13][14][15] - 具体路径包括巩固基础设施运营、城市公共服务等传统业务以保障稳定现金流 [15] - 积极拓展市场化业务,如新能源、智慧城市、产业园区运营等,以培育新利润增长点 [16] - 有效盘活土地、房产等存量资产,通过专业化运营或证券化将其转化为持续收益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