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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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务事再难断,也有章法可循
新浪财经· 2026-01-02 07:53
《名公书判清明集》片段。 (图片来自网络) 南宋《宋高宗书孝经马和之绘图册》局 部。 (图片来自作者) 两宋时期,商品经济迅速发展,民众的权利意识普遍觉醒。民间追求财利的争讼频发,其中较为普遍的 是亲属之间的争业诉讼。此类案件与一般民事案件不同,要求司法官在裁断时不仅要"平息讼争",更 要"巩固人伦",对其法律素养与道德水平要求极高。司法官需审慎考量判决对当事人生活的影响,尤其 是在涉及家庭、抚养、赡养等的民事案件中,一份兼具法理与温度的判决,更能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 会和谐。 一桩争业疑案的由来 《名公书判清明集》是南宋时期判牍案例的汇编,汇集了胡颖、吴恕斋等多位官员处理诉讼案件的判 词,生动展现了南宋法律制度的实践样貌与法律文化特质,也深刻揭示出宋代社会中财产、继承、婚 姻、契约等法律问题的复杂性。书中记录了一桩养子与亲生子之间的争业案件,该案由宋代著名司法官 胡颖裁断。《宋史·卷四百一十六·胡颖传》记载:"颖为人正直刚果,博学强记,吐辞成文,书判下笔千 言,援据经史,切当事情,仓卒之际,对偶皆精,读者惊叹。临政善断,不畏强御。"此案是胡颖在湖 南任提举常平期间审理的,其中牵涉养子的继承权、异姓兄弟分家析 ...
认真对待“敬”字工夫
新浪财经· 2025-12-23 07:27
文章核心观点 - 朱子理学中的核心概念“敬”在现代汉语中常被误解为“尊崇”,但其在古代及理学语境中的核心含义是“认真对待”,这一理解能贯通其所有应用场景,包括对待“天理”与“人欲” [1][6][8] 朱子对“敬”的论述与地位 - 朱子将“敬”提升为圣门第一要义,认为圣门之学彻头彻尾只是个“敬”字 [1] - 在《戊申封事》中,朱子提出对“天理”要“敬而扩之”,对“人欲”则要“敬以克之”,此表述被后世重要文献如《朱子行状》、《宋史·朱熹传》、《性理大全》广泛引录 [1] “敬”在现代与古代汉语中的语义差异 - 现代汉语中“敬”的核心意思是尊崇,对象一般是需要仰望的人 [2] - 古代汉语中“敬”的对象广泛,可以是地位低于自己的人(如小孩)、自己、坏蛋对手、厌恶之人、情感态度(如天之怒)、物理事物(如山泽积草)乃至负面事物(如谣言灾祸) [3][4][5] - 古代“敬”在不同语境下可译为谨慎、小心、警惕、重视、珍惜等,但其核心义是“认真对待” [6] 对“人欲”也要“敬”的理学解读 - 朱子“果人欲也,则敬以克之”的表述,在逻辑上隐含对“人欲”也要“敬”,这与“存天理灭人欲”的标识性口号看似矛盾 [2] - 结合古代语义及理学实践,此处的“敬”应理解为“认真对待”,即认真对待并克服人欲,而非尊崇人欲 [6][8] 理学实践中“敬”的具体体现 - 程颐提到写字时甚敬,非是要字好,只此是学,强调做任何事情都要认认真真 [6] - 朱子批评小童烧火时拨散炭火为“烧火不敬”,即烧火不认真 [6] - 朱子主张读书需虚心静虑,依傍文义,用今人言语衬帖替换以明古人意思,此过程本身就是“敬”的工夫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