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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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法公开征求意见,加力打击审计造假
第一财经· 2026-02-27 20:05
行业概况与影响范围 - 中国注册会计师法时隔10余年进行修订 旨在解决审计造假等突出问题 将直接影响10.67万名注册会计师及其服务的5383家A股上市公司[1] - 截至"十四五"期末 行业共有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11286家 从业人员40余万人 2024年服务A股上市公司总市值规模约93.97万亿元[1] 修订背景与核心目标 - 修订旨在遏制审计造假 解决行业近年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基本保持现行法框架和主要制度不变[1] - 行业审计造假问题时有发生 近期有会计师事务所因严重执业质量问题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65万元及罚款726万元 并被暂停经营业务1年[2] 法律责任与处罚力度 - 显著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与违法成本 将违反规定被没收违法所得后的罚款倍数上限由5倍提高至10倍[3] - 明确对因出具虚假报告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注册会计师实施终身禁业[3] 执业行为规范与监管强化 - 新增条款明确禁止注册会计师通过任何方式出具虚假报告 具体禁止行为包括未保持职业怀疑、未履行必要审计程序等[4] - 新增监督管理专章共七条 赋予财政部门监督检查权 可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整改等措施[4] - 严格执业准入 加强审计档案管理 明确实施失信惩戒[4] 立法进程与公众参与 - 修正草案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30天 截至发稿已有149人提出221条意见[1][4]
注册会计师法拟修正:加大审计造假责任追究力度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26 09:48
文章核心观点 - 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首次提请审议,旨在通过规范执业行为、完善监管措施和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解决行业存在的审计造假等突出问题 [2] 法律修订与行业规范 - 修正草案共22条,在保持现行法基本框架不变的基础上,聚焦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监管措施和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2] - 增加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禁止性规定,包括不得出具虚假报告、不得在未保持职业怀疑或未履行必要程序时发表不恰当意见、不得冒用他人名义执业、不得采用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 [2] - 进一步明确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从事的业务范围 [2] - 严格执业准入,加强监督检查,增加审计档案管理内容,明确实施失信惩戒 [2] 行业现状与重要性 - 注册会计师行业是中国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24年底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约1.1万家,注册会计师约10万人 [3] - 会计师事务所在产业升级中扮演价值守护者与风险预警者的角色,其职能从确保历史财务数据真实,转变为在企业上市、并购等关键节点洞察未来风险和识别核心价值 [3] 监管趋势与处罚案例 - 近年来有关部门加强了对注册会计师审计造假、履职不尽责的处罚力度 [3] - 2024年有多家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业务被暂停3至12个月不等 [3] - Wind数据显示,2026年以来已有近20家会计师事务所被采取监管措施超过30次,有事务所被处以5000万元以上罚款并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3]
7倍罚款,罚没超6500万,还被终身禁业!江苏证监局对永拓所开出年度最强罚单
新浪财经· 2025-12-15 13:15
监管处罚概览 - 江苏证监局于2025年12月11日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开出年度最强罚单,责令其改正,没收业务收入811万元,并处以七倍罚款5716.99万元,罚没合计约6528.31万元,同时禁止其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17] - 此次处罚创下近几年江苏证监局对审计机构的处罚纪录,也是2019年证券法修订以来,监管部门首次开出“禁止审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处罚 [1][17] -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原系国家审计署所属事业单位,在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中位列第42名 [4][5][20][21] 具体违规行为 - 在鸿达兴业年度报告审计项目中,永拓所未勤勉尽责,出具的2020年至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及2020年、2021年募集资金鉴证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项目组成员配合造假,审计独立性严重缺失 [6][22] - 在恒久科技年度报告审计项目中,永拓所出具的2019年至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年报审计工作存在重大缺陷 [6][22] - 在科林环保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永拓所未恰当了解与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审计程序存在重大缺陷,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7][23] 相关责任人处罚 - 共有9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其中项目合伙人陈晓鸿被罚款400万元并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8][24] - 首席合伙人吕江被罚款200万元并被实施10年证券市场禁入 [8][24] - 其他责任人被处以20万元至120万元不等的罚款,其中最年轻的一位1994年出生的注册会计师被罚款80万元 [9][25] 历史处罚记录 - 2025年11月29日,永拓所及相关责任人陈晓鸿、何瑜因对福建东亚环保科技公司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未勤勉尽责,被福建证监局处罚 [10][11][26][27] - 2025年9月2日,永拓所因五年前对延安必康的审计问题,被中国证监会罚没1132万元,4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处以20万至100万元不等的罚款 [13][29] - 在2025年下半年内,永拓所累计收到3张罚单,涉及5家上市公司,显示出监管对中介机构失职行为的系统性清算和零容忍态度 [15][30] 市场影响 - 根据同花顺iFinD统计,永拓所是16家A股公司的审计机构 [2][18] - 在中国证监会的处罚文书下达当日,永拓所还为日丰电缆出具了最后一份报告 [3][19]
配合造假!永拓所被罚没6528万元,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搜狐财经· 2025-12-14 21:49
处罚概览 -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因多项违法行为被江苏证监局处以合计罚没约6528.31万元,其中没收业务收入约811.32万元,罚款约5716.99万元,并被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 - 此次处罚是2019年证券法修订以来,监管部门首次对审计机构开出“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罚单 [1] - 江苏证监局同时对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 [1] 涉及项目与违法行为 - 永拓所的违法行为涉及三家上市公司: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报审计及2020年至2021年募集资金鉴证、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报审计、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 [4] - 在鸿达兴业项目中,公司项目组成员配合鸿达兴业造假,明知公司存在重大问题且审计存在重大缺陷,仍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审计独立性严重缺失 [4] - 在恒久科技项目中,公司未评估并应对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未对营业收入审计证据的异常保持职业怀疑,严重未勤勉尽责 [5] - 在科林环保项目中,公司未恰当了解收入相关内部控制,未执行控制测试,营业收入风险应对措施存在重大缺陷,在监管多次提示风险后仍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报告 [6] 具体处罚金额分解 - 针对鸿达兴业项目,没收业务收入约509.44万元,并处以约4075.47万元罚款 [6] - 针对恒久科技项目,没收业务收入约132.08万元,并处以约792.45万元罚款 [6] - 针对科林环保项目,没收业务收入约169.81万元,并处以约849.06万元罚款 [6] 相关责任人处罚 -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晓鸿被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同时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7] - 首席合伙人及报告签发人吕江被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同时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7] - 另有7名责任人被处以20万元至120万元不等的罚款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