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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式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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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式”IPO 台铃科技递表港交所
北京商报· 2026-02-05 00:12
公司概况与市场地位 - 公司为台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倡导绿色、低碳和智能出行体验的领先电动轻型交通工具品牌,产品组合涵盖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电动三轮车,并提供电池配件 [3] - 按2024年收入计算,公司在全球电动轻型交通工具市场位列第三,市场份额约5.2% [3] - 按2024年电动两轮车收入计算,公司在中国内地市场排名第三,市场份额约12.7% [3] 财务业绩表现 - 2023年、2024年公司营收分别约为118.8亿元、136亿元,利润分别约为2.86亿元、4.72亿元 [3]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为148.4亿元,利润约为8.23亿元,营收与净利润均较上年同期实现增长 [3] - 2025年前三季度收入构成:电动自行车收入约83.53亿元(占营收56.3%),电动摩托车收入约29.12亿元(占19.6%),电动三轮车收入约289.7万元(占0.1%),电池收入约30.34亿元(占20.4%),其他收入约5.38亿元(占3.6%)[3] 运营开支情况 - 销售及经销开支呈增长趋势:2023年、2024年、2024年前三季度、2025年前三季度分别约为5.64亿元、6.87亿元、4.93亿元、6.7亿元 [4] - 销售及经销开支占总收入比例分别为4.7%、5%、4.6%、4.5% [4] - 开支增长主要由于销售及营销团队扩张、薪酬上涨以及营销活动增加(如委聘名人代言)导致营销开支增加 [4] 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 - 公司为“家族式”IPO,控股股东为创始人团队孙木钳、姚立、孙木楚及孙木钗,四人合计控制公司89.91%的表决权 [4] - 孙木钳任执行董事兼董事长,姚立任执行董事兼总裁,孙木楚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兼执行总裁,孙木钗任执行董事兼高级副总裁 [4] - 高度集中的“家族式”股权结构可能存在决策集中等潜在风险,有观点认为需通过引入外部独立董事、优化人才结构等措施应对 [5] 资本市场动态 - 公司已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材料,计划冲刺港股IPO [1] - 公司是继雅迪控股、爱玛科技后,又一家寻求登陆资本市场的电动轻型交通工具品牌 [1]
“家族式”IPO!台铃科技递表港交所,销售及经销开支走高
北京商报· 2026-02-04 20:46
公司上市动态 - 台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材料,计划冲击港股IPO [1] - 公司是继雅迪控股、爱玛科技之后,又一家寻求登陆资本市场的电动轻型交通工具品牌 [1] 市场地位与业务概览 - 按2024年收入计算,台铃科技在全球电动轻型交通工具市场位列第三,市场份额约为5.2% [3] - 按2024年电动两轮车的收入计算,公司在中国内地排名第三,市场份额约为12.7% [3] - 公司是一家倡导绿色、低碳和智能出行体验的领先品牌,产品组合涵盖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电动三轮车,并提供电池配件 [2] 财务业绩表现 - 2023年、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约为118.8亿元、136亿元 [3] - 2023年、2024年,公司实现年内利润分别约为2.86亿元、4.72亿元 [3]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48.4亿元,期内利润约为8.23亿元,营收和净利均较上年同期实现增长 [3] - 2024年、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净利均同比增长 [1] 盈利能力与成本结构 - 公司毛利率呈现上升趋势:2023年毛利率为11.3%,2024年提升至13.0%,2025年前三季度进一步提升至14.6% [2] - 销售成本占收入比例持续下降:从2023年的88.7%降至2025年前三季度的85.4% [2] - 除税前利润率显著提升:从2023年的3.0%增长至2025年前三季度的7.1% [2] - 年内/期内利润率持续改善:从2023年的2.4%增长至2025年前三季度的5.5% [2] 收入构成分析 - 2025年前三季度,电动自行车是最大收入来源,实现收入约83.5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56.3% [3] - 电动摩托车收入约29.12亿元,占比19.6% [3] - 电池收入约30.34亿元,占比20.4% [3] - 电动三轮车收入约289.7万元,占比0.1% [3] - 其他收入约5.38亿元,占比3.6% [3] 费用支出情况 - 销售及经销开支呈现增长趋势:2023年、2024年、2024年前三季度、2025年前三季度分别约为5.64亿元、6.87亿元、4.93亿元、6.7亿元 [4] - 销售及经销开支占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7%、5.0%、4.6%、4.5% [4] - 开支增长主要由于销售及营销团队扩张、薪酬上涨以及营销活动增加(如委聘名人代言) [4] - 研发开支:2023年、2024年、2024年前三季度、2025年前三季度分别为2.54亿元、2.95亿元、2.31亿元、2.75亿元 [2] 公司股权与控制权 - 公司控股股东为孙木钳、姚立、孙木楚及孙木钗,四人合计控制公司89.91%的表决权 [5] - 孙木钳、姚立、孙木楚及孙木钗组成创始人团队,公司呈现“家族式”IPO特征 [1][5] - 孙木钳任执行董事兼董事长,姚立任执行董事兼总裁,孙木楚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兼执行总裁,孙木钗任执行董事兼高级副总裁 [5]
“家族”企业IPO 腾励传动二闯创业板
北京商报· 2025-12-31 00:04
公司IPO进程与募资计划 - 公司创业板IPO招股书于12月26日获得受理,这是公司第二次冲击创业板上市,前次IPO于2023年4月27日获受理,历经三轮问询后于2024年7月20日撤回申请 [1][2] - 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约6.84亿元,相比前次IPO的4.29亿元有所增加,募投项目包括等速驱动轴及零配件生产基地建设、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升级改造、研发中心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3] - 在冲击IPO期间,公司于2023年、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进行了大额现金分红,金额分别约为3368.4万元、3536.82万元和1936.83万元,合计约8842.05万元,同时计划将8000万元募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2] 公司财务与业务概况 - 公司成立于2010年,主营业务为汽车传动系统关键零配件及其总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保持架、中间轴等零配件,以及等速驱动轴总成和传动轴总成 [2] - 2022年至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约为5.1亿元、6.06亿元、6.19亿元和3.78亿元,对应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6591.01万元、8316.35万元、8392.65万元和4831.65万元,业绩呈现稳步增长 [2] 公司股权与控制权结构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傅小青,其直接持有公司57.18%股份,并通过控股平台杭州通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控制公司7.13%股份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64.3%的表决权 [4] - 傅小青的胞姐傅小燕及其配偶蒋楠为一致行动人,三人合计控制公司近九成(约90%)股权对应的表决权,构成典型的“家族式”IPO [4][5] - 傅小青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核心技术人员,傅小燕担任董事、总经理助理,蒋楠担任董事、副总经理 [5] 公司运营与合规情况 - 公司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标的风险,2024年末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超过了用工总量的10%,违反了相关规定 [6] - 公司表示已进行整改,自2025年1月起已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10%的情形,实际控制人傅小青已出具承诺函,承诺承担相关潜在损失及费用 [7]
“家族式”IPO!腾励传动二闯创业板,分红后欲募资补流
搜狐财经· 2025-12-30 21:44
IPO申报概况 - 杭州腾励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招股书于2025年12月26日获得受理 [1][2] - 此次为公司第二次冲击创业板上市 前次IPO于2023年4月获受理 历经三轮问询后于2024年7月撤回申请 [2] 公司主营业务 - 公司成立于2010年 主要从事汽车传动系统关键零配件及其总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 - 零配件产品主要包括保持架、中间轴等 传动系统总成包含等速驱动轴总成和传动轴总成等 [2] 财务业绩表现 - 2022年至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 公司营业收入分别约为5.1亿元、6.06亿元、6.19亿元、3.78亿元 [3] - 同期 公司实现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6591.01万元、8316.35万元、8392.65万元、4831.65万元 [3] 分红与募资计划 - 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6月 公司分别分红约3368.4万元、3536.82万元、1936.83万元 合计分红约8842.05万元 [1][3] - 公司计划募集资金约6.84亿元 较前次IPO计划的4.29亿元有所增加 [3] - 募资用途包括等速驱动轴及零配件生产基地建设、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升级改造、研发中心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 [3] - 相比前次IPO 本次新增了“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升级改造项目” [3] 公司股权与控制权结构 - 实际控制人傅小青直接持有公司57.18%股份 并通过通励投资控制公司7.13%股份 合计控制64.3%表决权 [4] - 傅小青胞姐傅小燕直接及间接共持有公司11.78%股权 其配偶蒋楠直接持有公司15%股权 [4] - 傅小青、傅小燕和蒋楠三人合计控制公司近九成(约89.28%)股权对应的表决权 [1][4] - 傅小青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核心技术人员 傅小燕任董事、总经理助理 蒋楠任董事、副总经理 [4] 公司治理与合规情况 - 2024年末 公司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超过用工总量的10% 不符合相关规定 [6][7] - 公司表示已进行整改 自2025年1月起已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10%的情形 [8] - 实际控制人傅小青已出具承诺函 承诺承担与劳务派遣相关的损失、罚款及费用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