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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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财经 | 事关对外贸易法、旅游投诉、直播间购物等,3月新规来了!
新浪财经· 2026-02-27 15:06
网络信息内容与未成年人保护新规 - 对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进行分类管理[1] - 明确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为4种类型并规定具体表现形式[6] - 将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等突出问题纳入治理范围[6] - 对算法推荐、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带来的内容风险提出防范要求[6] - 该规定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5] 直播电商与食品安全监管新规 - 规定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霉变生虫食品等禁止通过直播间售卖[1][9] - 禁止直播经营的食品包括用非食品原料生产、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9] - 禁止直播经营的食品包括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超标食品[9] - 禁止直播经营的食品包括病死毒死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肉类及其制品[9] - 禁止直播经营的食品包括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9] - 该规定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作出了细化规定[9] - 相关规定将于2026年3月20日起施行[3][8] 对外贸易与涉外法治建设新规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3] - 新法对国家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等作出规定[3] - 将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上升为法律制度[3] - 将支持和促进对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上升为法律制度[3] - 将支持和鼓励发展数字贸易上升为法律制度[3] - 明确国家加强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提升对外贸易经营者知识产权合规水平和风险应对能力[3] - 建立贸易调整援助制度 以稳定产业链供应链[3]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4] - 规定仲裁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在线进行 与线下仲裁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 - 国家支持仲裁机构加强与境外仲裁机构和有关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 积极参与国际仲裁规则的制定[4] - 旨在加强涉外法治建设 提高中国仲裁公信力和国际竞争力[4] 旅游消费权益保护新规 - 《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将于2026年3月15日起施行[7] - 明确旅游者可以就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事项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7] - 明确旅游者可以就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事项进行投诉[7] - 明确旅游者可以就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发生争议的事项进行投诉[7] - 明确旅游者可以就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事项进行投诉[7]
新《对外贸易法》赋能开放新局
新浪财经· 2026-01-08 11:31
立法宗旨与顶层设计 - 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对外贸易管理迈入“安全可控+制度型开放”新阶段 [1] - 立法宗旨实现理念升级,首次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推进贸易强国建设”写入总则,形成“安全—发展—强国”三位一体的顶层逻辑 [2] - 制度设计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并对数字贸易、绿色贸易等新兴领域作出前瞻性安排 [2] 核心制度创新与突破 - 建立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清单外领域实行“非禁即入”,大幅提升服务贸易开放的透明度与可预期性 [3] - 首次将数字贸易、绿色贸易纳入法律规制范畴,明确支持数字证书国际互认和加快建立绿色贸易体系 [3] - 显著丰富对外反制措施,明确对危害国家主权安全的境外主体可采取贸易禁限措施,并强化战时及紧急状态下的贸易管控权 [3] - 执法体系严宽并济,一方面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另一方面取消部分罚款最低限额并建立贸易调整援助制度,为中小微外贸企业预留合规空间 [2] 对行业与市场的影响 - 法律修订能够有效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推动外贸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 [4] - 为中小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提供了法治保障 [4] - 贸易调整援助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化解贸易环境变化对特定产业和群体的冲击,实现开放发展的包容性 [4] - 此次修订是我国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明确信号,通过将合规评估、公平待遇等国际通行原则转化为国内法,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全球经贸治理中的话语权与公信力 [4] 后续落实与合规要求 - 法律落地后需通过配套细则制定、执法能力提升、企业合规引导等后续举措确保制度红利充分释放 [4] - 企业应主动适配法律新要求,强化知识产权合规和数据安全保护等意识,并借助法律赋予的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 - 相关职能部门需加快完善贸易政策合规评估机制并优化执法流程 [4]
维护公平公正国际经贸秩序
新浪财经· 2026-01-08 11:31
文章核心观点 - 修订后的《对外贸易法》于2025年3月起施行,标志着中国对外贸易进入法治化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1] - 法律修订旨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为外贸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并主动适应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等新业态的发展需求 [2][4] - 法律通过优化营商环境、防范系统性风险、支持新业态发展等全方位修订,为中国企业更深层次融入全球经贸体系构建了更广阔的空间 [2][3][4][5] 法律修订背景与总体目标 - 中国外贸已告别高速增长的规模扩张阶段,迈入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现行法律难以完全适应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需要 [2] - 作为规范中国企业和对外贸易监管的基础性法律,此次修订旨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增强中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与合作中的制度性保障能力 [2] - 此次修订是立足中国外贸发展新阶段作出的重要制度完善,通过法治化手段为外贸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根基 [5] 优化营商环境与权益保护 - 法律明确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鼓励发展对外贸易,并维护多边贸易体制 [1] - 建立健全对外贸易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鼓励通过调解、仲裁等高效方式化解争议 [2] - 规范经营行为,打击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实施垄断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 [2] - 明确政府部门的服务职责,向对外贸易经营者和其他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为企业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2] 防范系统性风险与产业支持 - 建立健全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援助信息平台,提升对外贸易经营者知识产权合规水平和风险应对能力 [3] - 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建立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等的贸易调整援助制度,积极开展贸易调整援助工作,稳定产业链、供应链 [3] - 国家鼓励金融、法律、会计、知识产权保护等专业服务机构完善服务网络,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开拓国际市场、开展业务、应对风险、维护权益等提供专业服务 [3] 支持外贸新业态与创新发展 - 国家支持和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综合服务等对外贸易业态和模式创新发展 [4] - 国家支持对外贸易数字化发展,推动和加强信息技术手段在对外贸易活动中的应用,支持电子提单、电子发票等的使用,推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国际互认 [4] - 国家支持和鼓励发展数字贸易,建立健全数字贸易治理体系,完善数字贸易监管举措,推进数字贸易创新发展 [4] - 国家加快建立绿色贸易体系,鼓励绿色低碳产品进出口,推动与绿色贸易有关的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加强绿色贸易国际合作 [4] - 国家建立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向对外贸易经营者和其他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4] 对企业的影响与建议 - 企业在享受政策扶持、探索创新模式的过程中,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可循 [5] - 《对外贸易法》将帮助中国企业更深层次融入全球经贸体系,为外贸领域高质量发展构建更广阔的空间 [5] - 建议企业精准研判《对外贸易法》对新兴贸易领域的规范要求与支持方向,积极完善内部合规管理体系,规避跨境贸易中的各类法律风险 [5]
2025外贸法修订重点条款解读及合规建议
新浪财经· 2025-12-30 19:08
法律修订背景与核心目标 - 202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完成系统性修订,旨在强化国家安全与反制能力,并统筹对外开放与安全 [2][54] - 修订核心观点包括:补充立法宗旨以“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健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补充针对境外主体的贸易管制与反制规则 [2][3][4][54][55][56] - 此次修订是在国内外贸体制改革深化、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以及国际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进行的 [2][54] 总则与基本原则修订 - 第一条修订强调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并新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及“根据宪法”的表述 [5][57] - 第三条新增“对外贸易工作应当坚持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推进贸易强国建设”的内容 [5][57] - 第六条新增国家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积极参与规则制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和公平秩序、扩大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等内容 [5][57] - 第七条新增国家建立同国际通行规则衔接的贸易政策合规机制,要求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时开展贸易政策合规评估 [5][57] 适用主体定义与规范 - 第十一条明确“对外贸易经营者”定义为依法办理经营主体登记或其他执业手续,从事对外贸易活动的个人、组织 [5][25][57] - 第十二条规定从事对外劳务合作需依法取得经营资格,对外承包工程需按规定备案或批准 [5][26][57] - 第三十一条规定对境外服务提供者以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模式开展的服务贸易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以商业存在模式开展的需遵守《外商投资法》 [10][27][62] - 第四十条授权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对危害中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等情形的境外个人或组织采取贸易限制措施,并禁止任何人为规避该措施提供支持 [16][28][68] 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管理 - 第十八条将可采取措施的原因从“限制或禁止”扩展为“禁止或限制有关货物、技术进出口,或者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并增加了多项具体情形及兜底条款 [6][58] - 第十九条(原第十六条)将采取必要措施的情形从“战时或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扩展为“战时或国际关系中的其他紧急情况下,或者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7][59] - 第二十一条将关税配额管理从“部分进口货物”扩展至“部分进出口货物” [7][59] - 新增第二十三条,明确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依法开展加工贸易,并规定了加工贸易禁止、限制类货物目录的制定以及内销的合规要求 [7][36][37][59] 国际服务贸易管理 - 删除原第二十三条关于根据国际条约给予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条款 [8][60] - 新增第二十七条,鼓励以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移动等各种模式开展国际服务贸易 [8][60] - 第二十九条将可采取措施的原因从“限制或禁止”扩展为“禁止或限制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或者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并增加了兜底条款 [8][9][60][61] - 第三十条将采取必要措施的情形从“战时或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扩展为“战时或国际关系中的其他紧急情况下,或者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9][61] - 第三十一条确立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发布清单 [9][10][33][61][62] 对外贸易秩序、调查与救济 - 第三十九条修订后,对于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行为,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除向社会公告外,还可“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害” [16][68] - 第四十三条修订后,扩展了对外贸易调查中工作人员的保密范围,新增“工作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并将义务细化为“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13][65] - 第五十一条新增两项内容:一是可要求违反条约协定的国家或地区政府终止行为;二是当条约协定的争端解决机制无法运转导致中国利益受损时,中国政府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15][30][67] 对外贸易促进与新发展支持 - 第五十六条(原第五十条)新增推动对外贸易平衡发展,并强化贸易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的协同 [17][69] - 第五十七条(原第五十一条)新增完善保险保障措施,促进跨境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17][69] - 新增第五十九条,国家支持和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综合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并要求建立健全相适应的政策措施 [17][42][69] - 新增第六十条,国家支持对外贸易数字化发展,推动电子提单、电子发票使用及数字证书国际互认,并支持鼓励发展数字贸易 [17][42][69] - 新增第六十一条,国家加快建立绿色贸易体系,鼓励绿色低碳产品进出口,推动相关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及国际合作 [19][42][71] - 新增第六十四条,国家支持贸易促进平台提升功能,以境内外展会、线上平台等方式帮助开展对外贸易,并支持多元化国际运输通道体系建设 [19][71] - 新增第六十六条,国家建立健全对外贸易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为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提供途径 [19][32][71] - 第六十八条(原第五十七条)将扶持对象从“中小企业”扩展为“中小微企业”,并明确在监管、融资、外汇结算等方面提供便利 [19][71] - 第五十五条新增关于有关人民政府可建立符合WTO规则的贸易调整援助制度的内容 [18][70] 法律责任与处罚调整 - 第七十一条将擅自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罚款上限从“五万元以下”提高至“五十万元以下” [20][72] - 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四条对涉及禁止或限制进出口货物、技术及国际服务贸易的罚款基准进行了调整,将“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罚款起点调整为“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提高了罚款数额的基准 [20][21][72][73] - 新增第七十二条,对未办理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备案登记的行为,设定了责令改正、警告及五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20][72] - 新增第七十六条,对违反第四十条规定为受制裁境外主体提供支持、协助、便利的行为,设定了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或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不足五十万元)的处罚,并可禁止从业一至五年 [22][73] - 第七十七条(原第六十三条)更新了被禁止从事外贸活动者的配套限制措施,新增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不予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等资金收付手续 [22][23][73] - 第七十八条(原第六十四条)扩展了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问责情形,新增“滥用职权”及泄露“工作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等内容 [23][73]
受权发布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七号)
新华网· 2025-12-27 20:30
法律修订与生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已完成修订并通过 [2] - 该修订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7日完成 [2] - 修订后的法律自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七号)
新华社· 2025-12-27 17:08
法律修订与生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完成修订 [2] - 修订案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7日通过 [2] - 修订后的法律自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2]
我国修改对外贸易法 明确国家维护公平公正的国际经济贸易秩序
中国新闻网· 2025-12-27 10:49
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核心内容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12月27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 该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1] - 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共11章83条 [1] 对外贸易工作的指导原则与目标 - 新法增加规定对外贸易工作应当推进贸易强国建设 [1] - 新法明确国家维护公平公正的国际经济贸易秩序 [1] - 国家鼓励以各种模式开展国际服务贸易 [1] - 国家支持贸易促进平台提升功能和服务水平 [1] 对外贸易促进的具体措施 - 新法强化有关对外贸易促进方面的规定 [1] - 增加国家促进跨境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定 [1] - 推动数字证书 电子签名等国际互认 [1] - 提升对外贸易数字化 便利化水平 [1] - 推动与绿色贸易有关的产品标准 认证 标识体系建设 [1] - 支持和促进对外贸易人才队伍建设 [1]
快讯: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 2025-12-27 09:25
立法动态 -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于12月27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 [1] - 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1]
推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国际互认
新浪财经· 2025-12-24 03:08
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核心内容 - 修订草案二审稿于12月22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1] - 草案进一步补充了有关促进对外贸易的规定 [1] 促进对外贸易的具体措施 - 国家根据对外贸易发展需要,促进跨境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1] - 国家支持对外贸易数字化发展,推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国际互认,以提升对外贸易便利化水平 [1] - 国家推动与绿色贸易有关的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 [1] - 国家支持和促进对外贸易人才队伍建设,为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1] 针对中小微外贸经营者的法律责任调整 - 针对对外贸易经营者中不少属于中小微企业的意见,修订草案二审稿对相关条款中罚款的规定作了相应修改 [1] - 修改内容为不限定最低罚款数额,以便于主管部门根据个案具体情况准确适用 [1]
对外贸易法修订拟不限最低罚款数额
第一财经· 2025-12-19 14:13
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核心内容 - 修订草案拟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 主要修改之一是强化对外贸易促进方面的规定 [1] - 修订旨在将对外贸易领域改革举措和成熟做法上升为法律制度 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包括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鼓励数字贸易、加快建立绿色贸易体系等 [2] - 近年来外贸领域出现新情况新变化 外贸体制改革深化 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 需要通过法治方式巩固相关改革创新发展成果 [2] 对外贸易促进措施 - 增加规定国家根据外贸发展需要 促进跨境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1] - 增加规定国家推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国际互认 以提升对外贸易便利化水平 [1] - 增加规定国家推动与绿色贸易有关的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 [1] - 增加规定国家支持贸易促进平台提升功能和服务水平 [1] - 增加规定国家支持和促进对外贸易人才队伍建设 为外贸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1] - 鼓励专业服务机构完善服务网络 为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 [2] 优化外贸发展环境与制度 - 明确国家加强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提升对外贸易经营者知识产权合规水平和风险应对能力 [2] - 建立贸易调整援助制度 以稳定产业链供应链 [2] - 对建立健全对外贸易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作出规定 [2] 法律责任与反制措施 - 二次审议稿适当调整相关条款中关于罚款的规定 不限定最低罚款数额 以便主管部门根据个案具体情况准确适用 [1] - 修订草案完善了部分反制措施 对危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等情形的境外个人、组织 规定可以采取禁止或限制其进行与我国有关的对外贸易等反制措施 [3] - 规定任何个人、组织不得为规避反制措施的行为提供支持、协助、便利 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理、处罚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