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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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29 09:08
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原辅料政策 - "零关税"原辅料仅限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生产使用 接受海关监管 不得转让 [3] - 因企业依法破产等原因需转让"零关税"原辅料的 应征得海关同意并办理补缴税款手续 [3] - "零关税"原辅料转让给符合政策条件主体的 免征进口关税 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3] - "零关税"原辅料加工制造的货物转让时 需补缴原辅料的进口关税 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3] - 上述转让行为照章征收国内环节增值税 消费税 [3] 用于航空器 船舶维修的原辅料条件 - 用于维修从境外进入境内并复运出境的航空器 船舶(含相关零部件) [3] - 用于维修以海南为主营运基地的航空企业所运营的航空器(含相关零部件) [3] - 用于维修在海南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船运公司所运营的以海南省内港口为船籍港的船舶(含相关零部件) [3] - 用于维修进口的"零关税"游艇 自用生产设备(含相关零部件) 免征进口关税 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3] - 未征得海关同意并补缴税款 "零关税"零部件不得挪作他用 [3] 政策依据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5〕1号) [3]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49号) [3]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42号)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