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行政检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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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证券时报· 2025-06-30 12:12
矿产资源 - 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明确加大对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贸易、储备等的支持力度 推动战略性矿产资源增加储量和提高产能 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1] 电力服务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文 提出推广主动办电服务、提升办电便利度等改革措施 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新规自7月1日起施行 [2][3] 征信服务 - 国家发改委通知 7月1日起下调商业银行等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等征信服务收费标准 预计每年可为用户节省成本支出约11亿元 [4] 纳税信用 -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7月1日起施行 完善纳税缴费信用修复标准 包括加大轻微失信行为修复力度、建立欠缴税费指标渐次修复机制等 [5][6]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 新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7月1日起施行 明确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7] 药品追溯 - 《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要求 7月1日起销售环节需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 无追溯码药品列入"无码库"管理暂可结算 [8][9] 劳动能力鉴定 -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7月1日起施行 要求加强便民服务 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申请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交 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网络接收申请 [10][11] 精神活性物质管制 - 公安部等三部门联合公告 将尼秦类物质和三氟乙咪酯等12种新精神活性物质纳入管制 7月1日起施行 [12] 离境退税政策 - 大连市、湖北省自7月1日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14][15] 征兵工作 - 天津市新版征兵工作规定7月1日起施行 明确新兵自批准入伍之日起享受现役军人待遇 家属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其他优待保障 [17][18] 乡村振兴 - 《山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7月1日起施行 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形式让农民共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19][20][21] 城镇社区更新 - 《浙江省城镇社区更新条例》7月1日起施行 明确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更新应注重公共空间集中有序布局和适老化、适儿化改造 鼓励建筑外墙立面整饰、节能防水改造等微更新 [22][23] 英雄烈士保护 - 《湖北省英雄烈士保护条例》7月1日起施行 保护英雄烈士形象和纪念场所环境、氛围 禁止使用大功率音响设备等开展破坏庄严、肃穆、清净环境和氛围的活动 [24][25] 校服管理 - 广东省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 明确不得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或捆绑销售 非城镇中小学校原则上不要求统一着装 新规7月1日起施行 [26][27] 涉企行政检查 - 海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7月1日起施行 明确"能合并、联合检查的不得重复、多头开展"等举措 解决多头、随意、过度检查问题 [28][29] 停车管理 - 《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7月1日起施行 明确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应给予车辆不少于15分钟免费停放时间 住宅区不少于30分钟 [30][31]
北京市行政检查主体和检查计划都将公开发布,企业可做到心中有数
新京报· 2025-06-20 17:23
哪些主体可以实施行政检查?哪些人员没有资格入企检查?如何防范随意检查和重复扰企?企业关注的 这些问题,随着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 称《实施意见》),都得到了进一步明确。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在6月20日北京市司法 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该局副局长张卫东介绍,《实施意见》从检查主体和人员、检查程序和标准、 结果反馈和应用等多个方面,对本市各级机关实施行政检查作出全面、系统的规范。 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检查人员乱"问题,《实施意见》明确,只有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或人民警察证件的 人员可以入企实施行政检查。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志愿者等不具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行政检查主体 聘请的第三方机构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可以在行政执法人员带领下、进入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从事协助和 辅助工作。 以应急管理为例,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法制处处长戴贺霞介绍,该领域的行政检查由市、区应急管理部门 和街道乡镇实施。城市协管员、技术检查员等执法辅助人员不能单独入企开展行政检查。"前期,我们 已全部收回市安委办为街道、乡镇的城市协管员制发的'检查证'及相 ...
我市全面部署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动
镇江日报· 2025-06-13 08:11
行政执法规范举措 - 市司法局向32家商会发出邀请函征集企业行政执法问题 旨在规范行政检查并减轻企业负担 [1] - 市政府印发《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重点任务分解方案》 包含15条举措48项具体要求 构建透明规范高效的行政检查新格局 [1] - 方案针对4类突出问题进行系统部署 包括检查标准不透明 检查频次高 指定有偿服务 整改要求不一致 [2] 具体整改措施 - 要求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公示专栏公开检查标准 企业可申请上门指导 [2] - 严格控制专项检查频次 建立跨部门联合检查机制以减少重复检查 [2] - 禁止第三方机构实施行政检查 不得违法指定有偿服务机构 [2] - 建立涉企检查协调机制 由后检查部门牵头统一整改标准 [2] 后续实施计划 - 将持续畅通企业反馈渠道 深化跨部门"综合查一次"机制 [2] - 推动执法信息互通共享 最大限度减少重复检查 [2] - 通过精准监督与高效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
潍坊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齐鲁晚报网· 2025-05-14 22:29
潍坊市涉企行政检查改革 - 潍坊市2024年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报备和企业评价制度 通过事前检查赋码、入企检查亮码、企业评价扫码实现全过程监督 入企检查频次较上一年度减少30%以上 [1] - 市政府出台《实施方案》构建"涉企检查+服务"模式 将服务贯穿检查全过程 加大服务性供给 实现检查与服务深度融合 提升企业防风险韧性和发展信心 [1] 行政检查规范化措施 - 公布行政检查主体、人员和事项清单 5月底前向社会发布 实现"清单之外无检查" [3] - 全面应用"鲁执法"平台 落实检查计划备案制度 明确年度检查频次上限 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 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3] - 推行"扫码入企"严控非行政检查活动入企次数 强调"五个严禁""八个不得"检查规范 [3] 涉企行政检查服务优化 - 加强惠企政策推送 通过潍坊市惠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和"鲁惠通"平台实现政策线上兑付 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 [4] - 推行"菜单式"事前帮扶指导和事中优先行政指导 推动从"管理导向"向"服务导向"转变 [4] - 健全"企业法律管家"机制 鼓励公职律师参与检查 重点加强外贸企业法律服务 提升企业应对外部环境能力 [4] 包容审慎监管机制 - 科学适用责令改正手段 规范制发改正文书 将企业违法风险和危害降到最低 改正过程不得减损企业权益 [6] - 编制更新不罚轻罚事项清单 拓展至更多领域 健全检查与处罚衔接机制 保障企业享受不罚轻罚权益 [6] - 完善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 6月底前报备并公布 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 [6] 涉企检查监督体系 - 加强专项监督 聚焦多头重复检查、超频次检查等问题 强化监督纠错 [7] - 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公布投诉举报渠道 设立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和检查监测点 [7] - 构建联合监督体系 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等联动协作 实现全方位全流程监督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