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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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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陕西加强和规范矿区生态修复
陕西日报· 2026-02-13 08:37
政策核心目标 - 旨在加强和规范矿区生态修复工作 推动全省矿业绿色转型与高质量发展 [1] 监管与方案核心 - 将《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的编制与实施置于核心位置 强调其作为监管依据的重要性 [1] - 要求方案编制严格对标最新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确保修复技术的先进性与措施的针对性 [1] 审批与验收流程优化 - 县级主管部门需在矿业权人提交下一年度治理计划备案后 10个工作日内完成30%工程预付款的审核支取 [1] - 市级主管部门需及时组织开展适用期验收 对“未开采、无变化”的矿山明确不再验收 以减轻企业和基层负担 [1] 基金计提使用机制调整 - 在严格执行基金计提使用规定的基础上 引入更为灵活务实的暂缓提取机制 [1] - 对于生产正常、基金账户余额足以覆盖未来三年治理费用的矿山 经申请和严格审核(县级审核、市级复核、省级备案)后 可暂缓提取下一年度基金 [1] - 该暂缓提取机制不适用于三年内将闭坑的矿山 以守住闭坑治理的资金安全底线 [1] 生态修复与战略协同 - 积极引导矿区生态修复与更高层面的发展战略相结合 [2] - 鼓励矿山企业利用基金开展矿区内农用地集中连片整治和乡村生态修复 [2] - 要求在方案中增加相关可行性分析和具体措施章节 [2] - 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要求融入方案编制 鼓励符合条件的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2] - 推动矿区修复成为国土空间优化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助推力 [2]
守护山水,让矿区披绿、耕地生金
新浪财经· 2026-01-31 03:41
人物履职重点与政绩 - 人物周军松担任省政协委员及零陵区政协副主席、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履职以“1453”总要求为指引,强调为群众办实事、为发展献良策 [1] - 通过政协云、学习强国等平台进行密集理论学习,并将学习转化为履职实效 [1] - 带领团队针对农村面源污染、餐饮油烟扰民、秸秆焚烧、扬尘管控等民生问题开展“解剖式”调研,形成专项调研报告以破解难题 [1] 耕地保护与土地管理成果 - 在耕地保护中创新推行“田长制”和党员包户“137”责任制,构建网格化保护体系 [1] - 零陵区因此荣获2023年省政府耕地保护真抓实干督查激励 [1] - 通过“科技+巡查”实现“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零陵区已连续4年实现耕地净增加,新增耕地达13500亩,筑牢粮食生产根基 [1] 未来关注与提案方向 - 在省两会期间,将重点关注推进矿区生态修复的“后半篇文章” [1] - 关注借湘桂运河赋能县域经济发展的议题 [1] - 关注利用“湘超”热度助力体育强省建设的议题 [1]
两地入选全国矿区生态修复典型案例
四川日报· 2025-11-04 08:26
行业政策与动态 - 自然资源部在2025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上发布全国第二批共30个矿区生态修复典型案例 [1] - 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13个生产矿山生态修复案例、14个废弃矿区生态修复案例和3个矿业遗迹保护性开发案例 [1] 典型案例分析 - 四川攀枝花市攀钢矿业尖山排土场生态修复案例入选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典型案例 [1] - 该案例为干热河谷气候区域工业遗迹地高效生态修复治理提供了样板示范 [1] - 修复前尖山排土场破坏地表植被,水土流失严重,存在滑坡和泥石流隐患 [1] - 通过排土场重新整形、恢复植被等措施,矿区生态环境极大改善,整治后的废弃排土场成为矿业遗迹展示区 [1] 特殊区域修复方案 - 大熊猫国家公园(雅安市石棉片区)废弃矿区生态修复案例入选废弃矿区生态修复典型案例 [1] - 该案例为国家公园周边地区、城镇聚居区周边、特殊矿种“石棉矿”生态修复提供了四川方案 [1] - 50余年开采留下的废弃石棉矿山大部分处在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雅安片区)内,存在地质安全隐患,水土流失加剧 [1] - 经过矿山生态修复,恢复了退化生态系统,修复后区域植被覆盖率显著提升,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 [1]
新矿法解读|新矿产资源法矿区生态修复制度解析
中国自然资源报· 2025-08-13 09:33
新修订矿产资源法核心内容 - 新修订矿产资源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明确坚持节约集约、绿色发展原则 设立"矿区生态修复"专章 将零星分散规定转变为集成性生态修复制度 为系统开展矿区生态修复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1] 矿区生态修复规范整合 - 整合矿区生态修复现行要求 将相关规定上升为法律 明确矿区生态修复包括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地貌重塑、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方面要求 涉及污染治理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3] - 从历史沿革看 20世纪70-80年代主要通过简单工程开展土地复垦 90年代开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1996年国务院决定提出加强废弃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治理 煤炭法规定开发利用需保护生态环境 [3] 修复基本原则与要求 - 明确修复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 轻度受损矿区通过封育等自然恢复 重度受损通过植树种草、土壤改良等人工干预加速修复 [5] - 遵循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系统治理、合理利用原则 统筹考虑区域生态功能及气候土壤条件 科学制定修复方案 将修复作为系统工程 注重资源合理利用以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统一 [5] 修复义务主体与资金保障 - 因开采导致生态破坏的 采矿权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义务不因采矿权消灭而免除 采矿权转让的由受让人履行义务 国家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8] - 明确历史遗留矿区修复责任 责任人灭失或无法确认时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组织开展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修复 对参与企业在项目实施和财政补贴方面支持帮扶 [9] - 明确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国矿区生态修复监督管理 地方政府加强统筹协调 [9] - 矿区生态修复费用从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演变而来 2006年建立保证金制度 2017年调整为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此次调整为矿区生态修复费用 为完善资金适用范围和监管机制预留制度接口 [10] 修复方案内容与程序 - 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合并为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纳入尾矿库生态修复内容 [12] - 采矿权人应当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随开采方案报原矿业权出让部门批准 作为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核心要件 [12] - 强调公众参与 编制方案时需在有关范围公示征求意见 专门听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居民代表、村民代表意见 主管部门验收时邀请上述方面人员参加 [13] - 要求能够边开采边修复的应当边开采边修复 能够分区分期修复的应当分区分期修复并分区分期验收 将生态修复链条由末端治理向源头保护延伸 由事后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延伸 [13]
新矿产资源法如何落地
科技日报· 2025-07-08 08:54
新矿产资源法修订核心内容 - 新矿产资源法于7月1日正式实施 旨在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并促进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1] - 此次修订是该法律时隔29年后的首次大修 具有划时代意义 [2] - 首次在国家层面立法中设立"矿区生态修复"专章 系统性重构矿区生态修复治理体系 [3] 地质调查制度升级 - 新法第七条明确将基础性地质调查从部门职责升级为国家义务 为解决勘查瓶颈提供法律支撑 [2] - 当前地质调查工作存在经费短缺、技术迭代缓慢等问题 导致数据更新缓慢、成果质量难以保证 [2] - 新制度要求加强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 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保护提供基础地质资料 [2] 配套法规与实施措施 - 自然资源部印发通知全面规划新法实施工作 并加快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起草进程 [4] - 推进配套文件制定 包括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通知和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指南 [4] - 监管通知涵盖修复方案评审、过程管理、激励政策等 打造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工具箱" [4] - 编制指南强化采矿权人"边开采、边修复"责任 从末端治理转向源头保护 [5] - 自然资源部在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矿业权管理等领域起草多个配套政策文件 [5] 矿区生态修复机制创新 - 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指南聚焦地质环境恢复、地貌重塑、植被恢复等具体内容 [5] - 细化矿产资源开采全过程的生态修复目标和措施 引导从被动治理转向主动防控 [5] - 推动资源综合利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指标流转使用等激励措施落地 [4]
新《矿产资源法》核心要点及对煤炭行业影响分析 | 投研报告
中国能源网· 2025-07-03 15:25
新《矿产资源法》核心修订内容 - 首次大修自1986年颁布实施以来,体现统筹发展和安全、开发与保护、市场主导资源配置等创新理念 [1][2] - 在矿业用地、战略性矿产资源征收土地、探采"直通车"、油气探采合一、矿业权收回补偿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1][2] - 标志着煤炭行业从"规模速度"向"质量效益"的历史性跨越,短期倒逼行业加速出清落后产能,长期构建"安全、绿色、高效"现代煤炭工业体系 [2] 制度设计四大维度突破 - 矿业权出让:建立"竞争为主、协议例外"市场化配置机制,明确招标拍卖挂牌为主要出让方式,消除行政干预导致的市场不公 [3] - 权益保障:构建物权独立、期限稳定、补偿明确的权利体系,探矿权首次期限延长至5年(旧法3年),允许续期3次(每次5年) [5] - 生态修复与管理优化:新增"矿区生态修复"专章,确立"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原则,采矿权人承担全生命周期修复义务 [6] - 用地保障:明确矿业用地可通过出让、租赁、临时使用等多元方式取得,工业广场用地使用期限与采矿权期限一致(最长30年) [5] 对煤炭行业短中期影响 - 资源获取门槛陡升,竞争性出让推高矿业权成本,中小企业获取资源难度增大,小于30万吨/年产能煤矿约0.23亿吨/年 [6][7] - 成本曲线整体上移,生态修复保证金、智能化改造等要求增加生产运营成本,传导至价格端支撑煤价中枢底部 [7] - 市场格局加速重构,遏制无序竞采催化行业整合重组,提高集中度稳定供给减少市场波动 [7] 长期产业升级方向 - 市场化驱动资源优化配置,催生"资源+资本+技术"新型商业模式,扩大矿业权交易市场规模 [8] - 绿色转型加速,推广"采前预防、采中控制、采后修复"技术体系,加强煤矸石发电、矿井水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 [8] - 集约化发展形成"大基地、大集团"格局,智能矿山技术推广优化产能结构,增强行业抗周期能力 [8]
中国矿产资源法时隔29年首次大修后施行
中国新闻网· 2025-07-01 16:10
矿产资源法修订背景 - 中国矿产资源法时隔29年首次大修 由7章53条修改为8章80条 几乎每个条文都做了变动 [1] - 1986年颁布的矿产资源法明确了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 1996年修正完善了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 此后仅2009年作个别文字修改 [1] - 修订主因是现行法规严重滞后 成为矿政管理突出短板 [1] 新法三大核心突破 - **矿业用地专门规定**:明确探矿可采用临时用地且期限与探矿权一致 开采战略性矿产可依法征收土地 解决过去"矿合法、地不合法"问题 [2] - **探采"直通车"制度**:探矿权人在勘查区域享有直接取得采矿权的权利 石油天然气等流体矿产实行探采合一制度 [2] - **矿业权收回补偿**:为公共利益收回矿业权时需给予公平合理补偿 [2] 市场化配置与生态保护 - 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的市场化配置制度 明确竞争性出让方式 [3] - 建立探矿权、采矿权物权登记制度 结束"一证载两权"历史 [3] - 新增"矿区生态修复"专章 确立"谁开采谁修复"原则 要求采矿权人依法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3] 行业投资动态 - "十四五"期间中国累计矿产勘查投入超4000亿元 社会资金占比超90% [3] - 2023年和2024年连续两年找矿投入均超千亿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