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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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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祺顺被取消中基协会员资格 暂停私募基金备案十二个月
犀牛财经· 2025-12-04 20:52
青岛祺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违规行为及纪律处分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11月28日公布对青岛祺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2] - 青岛祺顺在2020年至2023年间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4] - 鉴于违规事实,协会决定取消青岛祺顺会员资格,并暂停受理其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十二个月 [4] 具体违规行为 - **违规行为一: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的业务** [4] - 2020年至2023年间,公司使用基金产品购买债券参与发行活动,并通过基金托管户多次收取相关主体支付的“信用补足金” [4] - **违规行为二: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取利益** [4] - 存在使用多只基金购买债券,但“信用补足金”仅由其中1只基金收取的情况 [4] - 存在使用基金产品购买债券,却由公司账户收取债券发行人支付的服务费的情况 [4] - **违规行为三:未能勤勉尽责,未能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 [4] - 未能严格审查“祺顺致远5号”投资者韩某及“祺顺鸿图固收1号”投资者严某的合格投资者认定材料 [4] 前期监管处罚情况 - 2024年8月,青岛证监局已对青岛祺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宋耀出具警示函 [5][6] - 青岛证监局指出的违规问题与中基协后续认定的行为基本一致 [5] - 宋耀因未能履职尽责、严格遵守法规,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同样被出具警示函 [6]
杭州万豪投资被出具警示函,涉多项违规行为
搜狐财经· 2025-11-10 17:56
监管处罚 - 浙江证监局对杭州万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1] - 监管措施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违规行为 - 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合格投资者认定和适当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 - 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 公司未勤勉谨慎履行管理人职责 [1] - 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存在对外募集资金且对外投资未按规定备案的问题 [1] - 公司通过员工代持形式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1] 法规依据 - 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1] - 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
不按合同投资运作等多项违规,深圳福鸿达投资及相关负责人收警示函
搜狐财经· 2025-09-10 19:42
深圳证监局9月10日发布公告,对深圳福鸿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林芳宇出具警示函。 经查,深圳福鸿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 作,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 大信息;未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及时更新管理人和从业人员信息、所管理私募基金的投 资运作情况的情形。 林芳宇负责相关私募基金投资运作和信息披露,实施了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未按照基金 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等违规行为,作为私募基金从业 人员,未恪守相关行为规范。 来源:读创财经 依据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福鸿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林芳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广西北部湾边海基金因可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收警示函
搜狐财经· 2025-08-18 16:36
监管处罚决定 - 广西证监局于2025年8月18日对广西北部湾边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1] 公司治理违规 - 治理结构不健全,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的业务 [1] - 向2家关联方出借资金并收取利息,其中对1家关联方的出借未经股东会决议,不符合公司章程 [1][4] - 开展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的咨询业务 [1][4] 财务状况与运营能力 - 财务状况不佳,可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5] - 自2021年以来,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数 [1][5] - 截至检查日,除对外出资和出借资金外,剩余实缴资本大部分已使用完毕,资金状况难以维持日常运营 [1][5] - 公司目前仅有1名专职员工,不满足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所需至少5名从业人员的基本运营条件 [1][5] 内部控制缺失 - 未建立健全关于关联交易管理、业务隔离、公平交易、外包、应急预案等制度 [2][5] 信息披露违规 - 未及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变更手续 [2] - 截至检查日,公司实际办公地址及在职员工人数已变更,且合规风控负责人缺位,但未更新相关登记信息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