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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逾123亿元2024年度分红即将实施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7-12 00:41
财报显示,2024年,五粮液实现营业总收入891.75亿元,同比增长7.09%;归母净利润318.53亿元,同 比增长5.44%,连续10年保持稳健增长。今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9.4亿元,同比增长6.05%; 利润总额204.31亿元,同比增长5.02%。 本报记者 梁傲男 7月11日晚间,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粮液")发布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告显示,五粮液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388160.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31.6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3.01亿元,占同期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38.62%。本 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7月17日。 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五粮液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从钦提到,公司坚定践行为投资 者创造良好回报的初心使命,发布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每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70%、分红总额 不低于200亿元。2024年,五粮液实施100亿元大规模中期现金分红,叠加年度123亿元的分红方案,全 年分红总额达223亿元,分红率70%,创历史新高。 "截至目前,公司现金分红24次,分红总金额1164 ...
高测股份: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分红回报规划
证券之星· 2025-07-12 00:26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为明确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 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建立科学、持续、稳定 的股东回报机制,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 定了《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 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 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 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 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 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重视 ...
晶华微: 晶华微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7-12 00:25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七月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公司章程 目 录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8770816153N。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注册发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64 万股,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angzhou SDIC Microelectronic Inc.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长河路 351 ...
精工钢构: 精工钢构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2 00:13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所有资金 往来均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六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长江精工钢结 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 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 往来,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控股股东及其附 属企业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 ...
精工钢构: 精工钢构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12 00:13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 东 会 议 事 规 则 二○二五年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 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 ...
安通控股: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7-11 23:18
第一条 为规范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 工作,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及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司股东,就公司某次股东会而言,特指该次股东会股权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所有股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非现场 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交易系统投 票平台、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投票前的准备 第四条 公司可以与上交所指定的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 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委托信息公司提供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相关服务。公 司在该系统的网上用户名、密 ...
精进电动: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证券之星· 2025-07-11 22:08
为进一步增强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公司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为健全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在兼顾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制定了公司《未 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 每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 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最近 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三)现金分配的条件 一、制 ...
泰达股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1 21:1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致: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贵司")委托,就贵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2025 修订)》(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 有关规定,就贵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 会议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性、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会议表决 ...
美年健康: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证券之星· 2025-07-11 21:13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 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能力、投资资 金需求、现金流状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在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和 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 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 三、本规划的具体内容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 ...
ST亚联: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1 20:17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控股 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得利用其控制权或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 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 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包括《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规定的关联自然人及关联法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