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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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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趣科技: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7 00:23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以符合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同时《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1][2]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与制定 - 公司对现行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制定了部分新制度,以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 - 修订和制定的制度包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3] - 其中第1、3、4、5、7、8、9、10项子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3.70元/份调整为13.40元/份 [3][4] - 此次调整是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情况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4]
英威腾: 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6 01:01
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核心观点 - 公司调整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从5.61元/股调整为5.55元/股,调整幅度为0.06元/股 [6][7] - 本次调整是基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93152元 [7] -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计算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行权价格5.61元/股,V为每股派息额0.0593152元/股 [7] -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8] 批准和授权情况 - 公司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行权价格从5.73元/股调整为5.67元/股 [5] - 公司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行权价格从5.67元/股调整为5.61元/股 [6]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行权价格从5.61元/股调整为5.55元/股 [6] -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相关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5][6] 调整原因和方法 - 调整原因是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93152元 [7] -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派息事项需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7] - 调整方法采用P=P0-V公式,其中P0为调整前行权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 [7] - 调整后行权价格必须大于1元 [7] 法律意见 - 本次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6][10] -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6][10] - 调整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6][10] - 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10]
北方导航: 北方导航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9:37
董事会会议决议 - 北方导航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符合法定人数 [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同意根据新《公司法》等要求进行全面修改 [1] - 修改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5票赞成,2名董事回避表决 [2] - 因实施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8.46元/份调整为8.44元/份 [2] - 调整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
中衡设计: 中衡设计: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04 20:29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 -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8 80元/股调整为8 70元/股 [6] - 调整原因是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共派发现金红利27,240,577 80元(含税),每股派息0 10元 [6] - 调整方法依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采用公式P=P0-V,其中P0为调整前行权价格8 80元/股,V为每股派息额0 10元 [6] 批准授权情况 - 公司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认为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且不损害股东利益 [5] -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6] 法律依据 - 本次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3] - 法律意见书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确认调整程序和方法符合相关规定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