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自洗钱
icon
搜索文档
以案明纪释法丨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自洗钱”问题后的监检衔接程序解析
【内容提要】 查证钱款去向系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的重要内容,对于监察机关在调查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 的"自洗钱"问题以及检察机关在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存在"自洗钱"问题时, 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应如何衔接?笔者结合案例,从监察调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分别发现"自洗钱"问 题时在管辖及线索移转、证据的收集与使用、涉嫌"自洗钱"犯罪的审查起诉等方面的监检程序衔接问题 进行分析,以资参考。 【基本案情】 案例一:张某某受贿案。2016年至2022年,张某某利用担任某街道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赵某某承 揽相关工程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赵某某1000万元。2022年1月至3月,张某某将收受的钱款通过多人银行 卡间的多次转账后以挂名买房方式隐匿。2023年3月,监察机关以张某某涉嫌受贿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 起诉,同时向检察机关移送了在查办张某某受贿案中查明的其涉嫌洗钱罪的事实及证据。 案例二:刘某利用影响力受贿案。2016年至2022年,刘某作为某区公交公司总经理王某的专职司机,接 受商人尚某某请托,通过王某职务上的行为,为尚某某承揽公交公司相关工程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尚某 某现金300万元。2024年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