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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追索扣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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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西飞: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管理办法》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6 20:13
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办法修订 - 修订适用范围明确区分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细化定义 [1] - 外部董事明确为非公司员工担任且不负责执行层事务 [1] - 独立董事定义强调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 [1] - 高级管理人员范围调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和董事会秘书 [1] 薪酬结构调整 - 内部董事及高管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专项奖惩和任期激励收入四部分构成 [1] - 基本年薪根据岗位分工差异化设置岗位系数 [1] - 绩效年薪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 [2] - 新增任期激励收入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相联系 [3] - 专项奖惩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在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外额外实施 [3] 薪酬支付方式 - 独立董事津贴改为按月发放 [3] - 内部董事及高管薪酬采用按月预支和年度结算形式 [3] - 绩效年薪70%当期发放,剩余部分根据考核结果延期支付 [3] - 任期激励收入在任期届满后一次性支付 [3] - 专项奖惩由公司一次性支付 [3] 薪酬追索扣回机制 - 新增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高管追回已兑现薪酬 [4][5] - 触发条件包括财务造假、操纵业绩、不当言论等主观不当行为 [5] - 追索额度根据损失程度及补救措施有效性综合评判 [5] - 离职人员若在离职后造成损失同样适用追索机制 [5] 实施安排 - 管理办法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6] - 修订后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5] - 原2013年8月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