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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公平竞争、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是各方认为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快讯· 2025-05-08 10:27
5月8日,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涉及面广,究竟哪些问题 需要在当下的立法中解决,哪些措施需要写入法律,哪些需要在下一步的配套规定中来进行规定,需要 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汇聚各方面的智慧。王振江介绍,在民营经济促进法起草制定过程中,工作专 班始终坚持开门立法,集思广益。经过反复研讨,最终聚焦公平竞争、投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 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内容上,这也是各方面普遍认为在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人民财讯) ...
上海证监局发文规范辖区私募经营运作,6月15日前完成自评自纠
快讯· 2025-05-07 22:19
监管政策动向 - 上海证监局向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规范上海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经营运作的通知》,旨在加强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提升合规守法意识,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1] 合规要求细则 - 组织集中学习: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需组织实控人及全体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开处罚案例研读条款 [1] - 参与合规培训:上海证监局将定期发布监管通讯并指导开展合规培训,要求管理人对照典型案例检视自身问题,积极参与培训以夯实规范运作基础 [1] - 开展自评自纠:管理人需对公司基本情况、存续基金运行情况(包括宣传推介、风险评级、合格投资者确认等环节)及未备案合伙企业设立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02 09:00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来源:新华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 (2025年4月30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体制,发挥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确保民营经济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 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 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第三条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 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 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国家坚 ...
民营经济促进法全文公布,5月20日起施行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04-30 18: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 (2025年4月30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公平竞争 第三章 投资融资促进 第四章 科技创新 第五章 规范经营 第六章 服务保障 第七章 权益保护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 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 要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 度,确保民营经济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 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第三条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 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
通信营销电话,藏了多少“坑”?
券商中国· 2025-03-16 00:15
文章核心观点 通信行业电话营销存在诱导升级、隐性扣费等问题,原因在于行业竞争压力传导至营销渠道,代理渠道为追求效益“套路”用户,相关部门应完善法规、加强监管,运营商需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服务质量,消费者要保留证据维护权益 [2][8][10] 分组1:通信营销电话套路现象 - 名为“降低资费”,实则开通服务,如广东东莞王女士被某运营商营销专线诱导,本以为降低套餐资费,却开通了6元增值服务 [4] - 通知“限时优惠”,实则无需升级,如江苏常州汤女士被某运营商官方营销电话诱导升级套餐,后发现原套餐可自动延续 [5] - 声称“免费”,实则扣费,如广州谢先生被某运营商客服诱导升级套餐,获免费流量包却被额外扣费,通信营销人员常使用模糊话术误导消费者,“黑猫投诉”平台相关投诉达800多条 [6] 分组2:营销电话“变味”原因 - 行业竞争激烈,企业经营压力传导至营销渠道,一些“授权代理商”将营销成功率与业务人员收入挂钩,如客服薪资构成为“底薪 + 提成”,未达积分面临淘汰 [8] - 部分代理渠道营销人员“套路”用户,针对老年群体,客服按流程外呼,在客户确认下单后才提示重要条款信息,且要求不得主动引导客户投诉,电话营销口头合同取证难,消费者易吃亏 [8][9] 分组3:规范经营建议 - 相关部门多次出台规定,如工信部印发通知规范电信资费营销行为,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填补营销规制漏洞 [10] - 运营商应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营销人员行为,从源头上提升服务质量,增加高质量产品供给 [10][11] - 消费者应保留通话录音、短信记录,了解营销项目内容和合同条款,遇不合理收费或强制消费可向相关渠道投诉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