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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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直补购房首付,成都出台17条重磅楼市新政
第一财经· 2025-07-21 18:00
成都楼市新政核心观点 - 成都发布17条新政稳楼市 涉及提升供应质量 满足多样化需求 盘活存量 发挥公积金功效四大方面 [1] - 新政是对中央房地产平稳发展定调的积极响应 也是适应成都楼市现状及购房者需求的灵活调整 [1] 政策具体措施 首付补贴创新 - 鼓励各区县推广直补购房首付措施 优化房地产支持政策 [2][3] - 直补首付具有创新性突破性 是金融创新的重要体现 有助于促进购房需求释放 [3] - 公积金提取范围扩大至首付款 甚至代际互助 提升首付支付能力 [3] 城市更新与房票安置 - 以城市更新为抓手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 加大房票安置力度 [4] - 扩大房票房源库可选范围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鼓励采用房票或收购商品房安置 [4] -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 推广房票等多种安置方式 [4] 教育支持政策 - 探索凭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 经审核符合条件可在房屋所在区县入学 [5] - 购房即可入学政策简化流程 加快买房入学节奏 提振住房消费 [5] 限售政策调整 - 分批取消住房限售政策 2024年10月14日前购买的商品房取得产权证即可上市交易 [6][7] - 2026年1月1日起 2024年10月14日前取得产权证的限售期二手房取消转让限制 [7] - 三倍熔断盘 定向销售项目 人才名义购房等特殊房源仍限售 [7][8] 公积金政策优化 - 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 切实提高可贷额度 [9] -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 [9] - 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制度年龄上限调整至法定退休年龄 缴存最短时长由12个月缩至6个月 [9] - 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由提取公积金 [9]
广州南沙区推出新政策:非本地户籍人员购房可申请公办学位
快讯· 2025-04-29 14:46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入学政策调整 - 非南沙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满足特定条件可申请入读区属公办学位 [1] - 条件一: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自2025年1月10日起在南沙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产权份额为100% [1] - 条件二:祖父母自2025年1月10日起在南沙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产权份额为100% 同时适龄儿童需随祖父母同户同住三年以上且父母及子女在广州市无房产 [1] 房地产行业潜在影响 - 政策明确将新建商品住房购买与公办学位资格直接挂钩 可能刺激南沙区新建商品房需求 [1] - 产权份额要求严格(100%)可能推动家庭购房时选择全额产权而非部分产权 [1] - 祖父母购房条款或催生"隔代置业"现象 扩大潜在购房群体范围 [1]
一线城市开启买房送学位!该区率先落地
第一财经· 2025-04-29 10:16
广州南沙区"买房送学位"政策 - 广州南沙区成为一线城市中首个落地"买房送学位"政策的区域,明确2025年1月10日起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满足产权份额条件的家庭可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3][5] - 政策覆盖父母/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购房两类人群,后者需满足祖父母100%产权份额、同户同住满3年且学童本市无房产等条件[5] - 南沙区2024年9月解除限购后,商品房网签量显著增长,2024年全年新建商品住宅网签8641套同比增3.7%,销售面积175.74万平方米同比涨13.9%[6] 政策实施细则 - 申请人需在2025年5月7-8日提交材料现场初审,通过后由住建局复审,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含政府购买民办学位)[6] - 材料真实性要求严格,若发现虚假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6] 政策背景与市场影响 - 南沙区2025年将迎自贸区十周年,2024年1月已出台12项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措施,包括研究"购房入学"政策[5] - 限购解除后2024年四季度南沙商品房网签4316套同比激增129.21%,成交面积62.09万平方米同比增26.28%[6]
一线城市开启买房送学位!广州南沙率先落地
南方都市报· 2025-04-29 07:54
政策内容 - 广州南沙区于4月28日发布通知,正式兑现"买房送学位"承诺,成为当前一线城市中首个落地该政策的区域[1] - 政策适用于2025年1月10日起在南沙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要求拥有房产100%份额或与子女共同拥有100%份额[5] - 祖父母购房也可申请学位,需满足祖父母拥有房产100%份额、适龄儿童与祖父母同户同住三年以上且父母在本市无房产等条件[5] 政策背景 - 2025年南沙将迎来自贸区成立十周年,2024年1月10日南沙区住建局已印发文件提出12项举措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包括研究"购房入学"政策[5] - 南沙区自2024年9月27日解除住房限购后,截至2024年底商品房网签4316套(同比+129.21%),成交面积62.09万平方米(同比+26.28%)[6] - 2024年全年南沙区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175.74万平方米(同比+13.9%),新建商品住宅网签8641套(同比+3.7%),增速均居全市前列[6] 实施细节 - 申请人需在2025年5月7-8日到南沙区招考办现场报名,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初审,通过后由住建局复审,最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7] - 政策覆盖非南沙户籍人群,但要求适龄儿童与祖父母同户同住三年以上且父母在本市无房产[6] - 申请人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