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制度
搜索文档
投资者保护正从“防风险”向“促分享”升级
证券时报· 2025-12-09 08:31
中国资本市场制度建设的核心框架 - 文章核心观点:中国资本市场正处于新的历史阶段,政策目标是从“稳”到“强”,在规模扩容的同时进行制度重塑 其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取决于包容性、适应性与投融资功能协调三大制度目标的实现,而这三者的共同核心与基石是投资者保护 [1][6] - 制度建设的三大关键词相互嵌套、相互制衡,共同决定资本市场能否成为中国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力量 [1][6] 制度的包容性 - 包容性是市场活力的前提,体现在融资端与投资端两个层面 [1][6] - 融资端包容性旨在服务经济转型,过去十年中国经济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趋势明显,科技创新具有高投入、高风险、周期长的属性 [2][7] - 传统基于盈利和资产规模的上市标准难以覆盖新质生产力的成长路径,科创板和北交所的设立、注册制改革提高了融资端包容性,以支持硬科技和“专精特新”企业 [2][7] - 投资端包容性体现在容纳多元市场参与者,包括风险资本、养老金、公募基金和个人投资者,旨在形成稳定的流动性和成熟的定价体系 [2][7] - 连接融资端与投资端的核心是信任,其根基在于投资者保护,包容性的前提是可信赖的制度秩序和提高质量,而非放松标准 [2][7] 制度的适应性 - 适应性要求资本市场制度具备动态调整和机制迭代的能力,以应对科技迅速更新和产业边界模糊的时代 [3][8] - 面对数据资产、人工智能、绿色能源、生物科技等新兴领域,传统的监管和估值框架急需更新 [3][8] - 面对SPAC、碳资产、创新型REITs等衍生工具,制度需在审慎监管与包容创新间找到新平衡点 [3][8] - 适应性的内核是投资者保护,但方式已从“防欺骗”延伸到对新型风险识别和创新工具规范使用的系统设计 [3][8] - 适应性体现为前瞻性升级,近年来监管科技应用、信息披露制度强化、退市制度完善都是提升适应性的体现 [3][8] 投融资功能的协调 - 资本市场有效运行取决于投融资功能间形成良性循环,过度强调任一方都会导致市场失衡 [3][8] - 真正的协调是建立可持续的市场平衡,关键在于让投资者确信其投资能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机制转化为企业成长动力并最终获得回馈 [3][9] - 投融资功能协调的核心归根结底是投资者保护,它是市场功能可持续运转的“润滑剂”和“稳定器” [3][9] 投资者保护的核心地位与内涵升级 - 包容性、适应性、协调性三者共同指向不可动摇的核心——投资者保护 [4][9] - 在新的历史时期,投资者保护的内涵正从“防风险”向“促分享”升级,对成熟市场而言仅“避免伤害”已不够 [4][9] - 传统保护强调打击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新内涵则要求让投资者真实参与企业增长、分享价值创造成果,使资本市场成为居民财富增长的长期渠道 [4][9] - 强化分红约束、提升治理透明度、完善机构投资者行为规范等措施,目标已从守住底线转变为提升市场对长期资金的吸引力 [4][9] - 国际经验为中国资本市场制度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 [5][9] 改革展望与意义 - 资本市场改革是一项长期工程,制度的每一次优化都是推动市场走向成熟的基石 [5][10] - 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不仅是金融体系的成就,更是中国经济迈向新阶段的重要支撑 [5][10]
【专访】李寿双:建议设置澳门股票交易所,助中小企业境外融资 | 前瞻十五五⑳
搜狐财经· 2025-11-18 10:24
资本市场功能定位 - 提高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和适应性,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1] - 积极发展股权、债券等直接融资,稳步发展期货、衍生品和资产证券化[1] - 资本市场核心功能是便利资本形成,检验制度好坏的标准在于是否有利于资本形成[5] - 资本市场需在为实体经济供给资金的同时,为投资者创造投资渠道并使其获取回报[1][9] 当前市场问题与失衡 - 2020年以来全国新增上市公司超过1500家,2022年、2023年融资额连续两年位居全球第一,但同期主要股指较为低迷,股民获得感不强[8] - 股票市场投融资功能失衡原因包括市场扩容较快导致流动性失衡、部分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失真或上市后业绩变脸、投资者保护不到位[8] - 过去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施行严格审批制,导致再融资比非上市公司更麻烦,现已改为注册制并实施小额快速发行等改革[6] 法治与制度建设 - 从法治角度需建立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规则、出清劣质上市公司的退市规则,并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行为[1][10] - 根本在于培育资本市场法治环境,让市场基于法治精神运行以树立参与主体信心[1][10] - 新《公司法》修改后,证监会准备推行储架发行方式,使新股发行规则更友好可及,有利于资本快速形成[7] - 证监会要求今年年底前所有上市公司取消监事会,转由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接管监督职能[10] 境外上市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 由于中美博弈加剧,中国企业在美国上市越来越难,中概股面临风险越来越大,而香港联交所上市门槛高、成本巨大,许多中小企业无缘香港市场[2][11] - 建议利用现有澳门金融资产交易所设置澳门股票交易所,吸引无法满足港股上市要求的企业上市,建设境外多层次资本市场[1][12] - 境外资本市场应充分放开,加快、简化审核,为无法满足港股上市要求的企业提供出路[12] 监管执法与违法行为处置 - 监管部门坚持零容忍要求,依法从严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做到应移尽移、当捕则捕、该诉则诉,严格控制缓刑适用,加大财产刑适用和执行力度[15] - 当前证券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规范较为滞后,在高压监管下暴露出法律边界模糊问题,产生寒蝉效应[16] - 未来需提升法治化水平,对于法律模糊、滞后问题应尽快修订完善,坚持疑罪从无、从轻的法治精神,有学者呼吁废止或限缩内幕交易推定制度[16][17] 资本市场涉外法治 - 完善资本市场涉外法治体系是持续推动制度型开放的需要,证监会已通过《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对域外适用和跨境执法作原则性安排,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13] - 新《证券法》规定在境外证券活动扰乱境内市场秩序或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时可依本法追究责任,但具体法律适用和管辖权行使尚不明确[14] - 北京金融法院2025年裁定对在香港上市的境外公司证券欺诈诉讼具有管辖权,明确《证券法》域外适用的触发标准为两种情形满足其一即可[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