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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次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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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境内股份总市值达114.5万亿元
新浪财经· 2026-02-27 01:41
市场总体规模与结构 - 截至1月31日,全市场上市公司总数达5484家,境内股份总市值达到114.5万亿元 [1] - 多层次资本市场规模稳步扩容、结构持续优化,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进一步提升 [1] 交易所板块布局 - 沪市、深市、北交所上市公司数量分别为2306家、2886家、292家 [1] - 三大交易所协同发展,形成覆盖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企业的市场体系 [1] 股份结构与国际化水平 - 仅发行A股公司5233家,A+H、A+B等多股份类型公司244家,仅发B股公司7家 [1] - A股主导、多元融资的格局稳固,市场国际化水平稳步提高 [1] 首次公开发行(IPO)情况 - 1月全市场新增首发上市公司9家,首发募资90.53亿元 [1] - 新增上市公司中制造业企业占8家,资本精准流向先进制造、实体经济关键领域 [1] 退市机制与市场生态 - 1月退市2家公司,其中1家为北交所除转板外首例退市公司 [1] - 常态化退市机制向全板块延伸,"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加速成形 [1]
王守仁,在深圳病逝
南方都市报· 2026-02-26 15:08
文章核心观点 - 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守仁先生逝世,其一生与中国改革开放、深圳特区建设及中国创业投资行业的创立与发展紧密相连,被评价为深圳创投业“大管家”和中国创投行业“布道者”[1] 早年经历与南下深圳 - 王守仁先生1942年出生于山西长治,1967年大学本科毕业,1982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3] - 1984年初,其从中央部委南下深圳,参与深圳大学经济特区研究所的筹建工作并担任所长助理,自此与深圳发展结缘[3] 参与筹建深创投 - 1999年,其参与了深圳市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深创投)的筹建工作,并担任研究策划部负责人[4] - 在同年10月首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高交会)上,其提出高交会应是“高新技术的投融资大会”的理念,影响了高交会日后成为重要投融资平台的发展轨迹[5] 参与创立同业公会 - 2000年10月,在第二届高交会期间,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正式成立,其长期担任秘书长及常务副会长,负责日常运营和行业服务工作[6] - 在其参与下,深圳创投公会成为国内最早、最活跃、深具影响力的地方性创业投资行业自律组织之一[6] - 截至目前,深圳市创投机构达1600多家,管理基金数量7500多支,管理基金规模达1.5万亿元,基金数量和管理规模均位居全国前三位[6] 呼吁创业板设立 - 其长期致力于呼吁创业板市场的设立,认为“多层次资本市场是创业投资的生命线”[8] - 2000年创业板准备推出时遭遇纳斯达克泡沫破灭冲击,其与同事坚持认为中国需要迈出历史性的第一步,并持续调研为创业板的设立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依据[8][9] - 2009年10月23日创业板正式启动,为其期待了整整10年的结果,创业板的设立为创投行业提供了重要的退出渠道[9] 行业研究与文化构建 - 其长期参与深圳及国家有关创业投资法规政策的制定,参与制定了全国第一个地方性创投规章《深圳市创业资本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暂行规定》和国内首部创投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创业投资条例》,实现了包括降低设立门槛、允许资本金全额投资、允许成立管理公司等多项制度创新与突破[10] - 其撰写和发表了二百多篇研究报告和论文,参与编辑的《创业投资在中国》是国内最早聚焦创业投资行业的实务研究著作[10] - 其每年在高交会期间主持“中国创业投资高峰论坛”,并提出投资人要有“母爱思想”,像培养孩子一样对待投资项目,这种理念积极影响了中国创投行业的投资文化[10] 晚年生活与行业影响 - 晚年其依然保持对创投行业的高度关注,经常出席年轻人举办的创业投资活动,提出建议和指导,希望将好的价值观和创投理念传承给年轻人[11] - 其参与并见证了中国创投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二十多年,包括第一个特区柜台交易市场的创办、深创投的成立、创业板的启动、创投公会的设立等重要历史节点[13]
深圳创投业先驱王守仁逝世,享年84岁
上海证券报· 2026-02-25 22:54
文章核心观点 - 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原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守仁逝世,其毕生致力于推动中国创业投资行业发展,是深圳乃至全国创投行业的重要奠基人和实践者 [1][2][7] 行业历史与个人贡献 - 王守仁于1999年57岁时加入深圳创业投资基金筹备组,并参与了中国第一家创投机构——深创投的筹建,这一年是中国创投史的里程碑 [2] - 他长期担任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秘书长及常务副会长,该公会是国内成立最早、最活跃、深具影响力的地方性创投行业自律组织之一 [3] - 在其参与和推动下,深圳创投行业取得巨大发展:全市创投机构1600多家,管理基金数量7500多只,管理基金规模达1.5万亿元,基金数量和管理规模均位居全国前三位 [3] 理论、法规与平台建设 - 王守仁长期参与深圳及国家创投法规政策制定,参与制定了全国第一个地方性创投规章《深圳市创业资本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暂行规定》和国内首部创投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创业投资条例》,实现了降低设立门槛、允许资本金全额投资、允许成立管理公司等制度创新 [6] - 他撰写发表了二百多篇研究报告和论文,参与编辑的《创业投资在中国》是国内最早聚焦创投行业的实务研究著作 [6] - 他连续20年在高交会上举办创投行业论坛,并每年主持“中国创业投资高峰论坛”,为行业搭建交流平台、凝聚共识 [2][7] 核心发展理念与影响 - 王守仁坚信“多层次资本市场是创业投资的生命线”,并长期呼吁创业板市场的设立 [5] - 2009年10月23日创业板正式启动,他感慨“期待了整整10个年头”,认为创业板的设立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注入了强大资本动力 [6] - 他将创投定位为推动创新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本力量,并深入研究了“创新-创业-创业投资-创业板”市场价值链 [2][7] - 他提出创业投资和创业企业关系如同培育孩子,投资人应有“母爱思想”,与企业家共同发展并提供增值服务 [7]
三四板制度型对接成效凸显 多层次资本市场塔基贯通
证券日报· 2026-02-12 00:12
三四板制度型对接落地成效 - 新三板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四板)制度型对接已落地见效,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快车道”清晰成型,通过“培育—上市”全链条服务精准赋能科创企业,在服务国家战略和支持区域经济发展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1] 绿色通道合作规模与使用情况 - 截至2025年底,全国股转公司累计与33家四板市场签署绿色通道监管合作备忘录 [1] - 2025年,全国股转公司为深圳、宁夏、吉林、黑龙江、云南、青海、海南等7家四板市场新开通绿色通道 [1] - 2025年全年,共有24家四板市场培育的101家企业适用绿色通道机制申报新三板,绿通企业数量超过全年申请挂牌公司总量的三成 [1] 绿色通道机制的高效性 - 通过预沟通、问题前置处理等机制,绿色通道企业的平均审核周期显著短于整体水平,挂牌效率大幅提升 [1] - 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推荐的浙江明禾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仅用时20个工作日即取得同意挂牌函 [1] - 明光科迪纳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绿色通道申报,从受理到收到同意挂牌函全程仅42天 [1] 对接机制对企业与市场的价值 - 在新三板挂牌能让企业提前作为公众公司,预习上市公司在内控、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严格制度要求,有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增强创新能力 [2] - 三四板对接的深化是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标志性突破,通过标准化“绿色通道”机制,将各区域分散的企业培育工程系统性纳入全国统一培育体系,显著提升了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的整体效能 [2] - 这一制度创新有效激活“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复制的资本市场样板,实现了“小企业大舞台”的普惠金融实践 [2] 市场培育与服务网络建设 - 全国股转公司通过“以岗代训”等方式,构建了覆盖面广、服务下沉的合作网络,助力各地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提升区域性股权市场专业服务能力 [2] - 该体系旨在打造优质中小企业识别、聚集和培育的首站平台,2025年累计开展专精特新专题活动约60场,覆盖企业超3500家次 [2] 未来发展重点与方向 - 专家建议未来发展需实现从“通道建设”到“生态赋能”的转变,并创新股权激励等金融工具 [3] -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下一步将贯彻落实“十五五”规划相关部署,在证监会统筹指导下,巩固前期对接成果,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 [3] - 未来工作重点包括进一步畅通企业对接、丰富产品体系、完善监管协作、强化功能整合,以充分发挥三四板对接机制优势,共同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3]
构建农业科创金融新生态
经济日报· 2026-02-11 06:13
文章核心观点 - 金融对激发农业科技创新势能至关重要,当前已形成多层次支持体系,但成果转化率低、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仍存,需构建更系统、精准、可持续的金融支持体系以应对全球竞争和国内转型压力 [1][2][3] 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现状与特征 - 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协同发力,构建多层次支持体系: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机构聚焦种业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提供低成本、长周期资金;商业银行通过“科技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市场化产品服务中小型农业科技企业,缓解轻资产科创企业融资困境 [1] - 资本市场深度介入,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北交所设立“专精特新”绿色通道,支持生物育种、智能农机、数字农业等硬科技企业上市融资;风险投资加速布局合成生物学、农业大模型等前沿领域,形成“投早、投小、投科技”新生态 [2] - 金融科技赋能精准滴灌,提升资源配置效率:金融机构借助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构建农业科创企业信用画像,实现精准授信;例如浙江“浙农码”平台整合多维度数据为银行提供动态风控依据;广东试点智慧农业保险和信贷联动机制,运用大数据、卫星遥感等手段降低信息不对称 [2] 当前面临的挑战与制约 -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中小企业融资难、“耐心资本”供给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制约着创新效能释放 [2] 构建未来金融支持体系的建议 - 健全农业科技创新财政金融协同机制:探索设立国家级农业科创引导基金,由中央财政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多部门及金融机构共同出资,引导资金投向智慧农业等“卡脖子”领域;扩大“先投后股”、“拨投结合”试点,探索对重大科研项目给予事前无偿资助、成果转化后再转股权的模式 [3] - 持续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体系:推动沪深交易所、北交所优化农业科技企业上市标准,降低尚未盈利但拥有核心专利或重大技术突破企业的上市交易门槛 [3] - 巩固强化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构建全国统一的农业科创企业数据库,整合科研项目、专利成果等多维信息,打破“数据孤岛”;创新“农业科创信用评分模型”,纳入技术成熟度、团队背景等非财务指标;探索建立农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完善评估、质押、处置全链条服务 [3] - 创新风险分担与激励约束机制:扩大农业科技创新保险覆盖面,建立科创金融风险分担机制,开发针对研发失败、市场波动等风险的专属险种;完善尽职免责容错机制,对金融机构因支持农业科创产生的合理损失在监管评级中予以豁免 [4] - 加强国际金融合作与规则对接:主动参与全球农业科技治理,推动人民币在跨境农业技术贸易、联合研发项目中使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科技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借鉴国际经验,探索形成政府、科研机构、金融机构、农户多位一体的创新融资模式 [4]
时报观察丨新三板已成多层次资本市场重要“苗圃”
新浪财经· 2026-02-09 13:11
新三板市场现状与功能定位 - 截至2月6日,新三板挂牌公司总数已由峰值时的万余家收缩至5973家,市场正经历“量减质升”的转型 [1] - 2025年挂牌的公司中,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占比超过50%,显示其已成为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对接更高层次资本市场的“预科班” [1] - 自2020年以来,新三板已累计向A股市场输送670多家企业,成为A股上市公司最重要的后备军之一 [1] 向各交易所输送企业情况 - 自2021年11月开板以来,北交所已接纳292家源自新三板的公司,成为最主要的承接平台,并培育了贝特瑞、锦波生物、星图测控、曙光数创等市值过百亿元的优质公司 [2] - 沪深交易所持续吸纳来自新三板的成长型企业,例如2025年上市的天溯计量、信通电子、禾元生物、华新精科等 [2] - 港股、美股为新三板企业提供多元路径,泡泡玛特、西普尼、健康160、经纬天地等在港股上市后表现突出 [2] 新三板作为企业成长孵化器的案例与成效 - 泡泡玛特早期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完成了财务规范与治理结构完善,并借助该平台实现了初步的品牌曝光和融资积累,为其后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 - 新三板通过与沪深北港交易所的高效衔接,构建起完整的企业成长通道,未来将依托自身培育优势孵化更多细分领域龙头 [2] - 新三板持续向各大交易所输送优质上市资源,已成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重要的“苗圃”与“孵化器” [1][2]
时报观察丨新三板已成多层次资本市场重要“苗圃”
证券时报· 2026-02-09 08:41
新三板市场现状与功能定位 - 截至2026年2月6日,新三板挂牌公司总数已从峰值时的万余家收缩至5973家,市场正经历“量减质升”的结构性转变 [1] - 2025年新挂牌公司中,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占比超过50%,显示市场对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吸引力增强 [1] - 新三板已成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重要的“苗圃”与“孵化器”,企业将其视为规范发展、对接更高层次资本市场的“预科班” [1] 新三板对高层次资本市场的输送作用 - 自2020年以来,新三板已累计向A股市场(含沪深北交易所)输送超过670家企业,是A股最重要的上市公司后备军之一 [1] - 自2021年11月开板至报道时,北交所已接纳292家源自新三板的公司,成为最主要的承接平台,并培育出多家市值过百亿元的优质公司 [2] - 沪深交易所持续吸纳新三板成长型企业,港股和美股也为企业提供了多元化的上市路径,如泡泡玛特、西普尼等在港股上市后表现突出 [2] 新三板对企业发展的培育价值 - 泡泡玛特等明星企业的成功案例表明,新三板挂牌有助于企业完成财务规范、治理结构完善,并实现初步的品牌曝光和融资积累 [2] - 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伊始便倾向于以更高规范性要求进行自我准备,从而整体提升了市场企业的质量基底 [1] - 新三板通过与沪深北港交易所的高效衔接,构建了完整的企业成长通道,未来将依托培育优势孵化更多细分领域龙头 [2]
以新三板操纵典型案例,谈操纵证券市场的差异化认定
新浪财经· 2026-02-04 20:13
新三板市场操纵认定的核心观点 - 新三板市场操纵的认定标准需与A股市场实现差异化,这种差异化应基于不同市场结构和功能定位进行精准监管安排,以实现法治监管与市场特性的动态平衡 [3][5][44] 新三板市场结构与交易特点 - 新三板主要服务于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市场层级分为基础层、创新层和原精选层(已平移至北交所)[4][43] - 新三板实行低准入门槛、高投资门槛模式,导致市场具有低流动性、多元交易机制和小股本等独特生态 [4][43] - 市场采取协议转让、做市交易、大宗交易等交易机制,并于2018年1月15日引入集合竞价交易机制 [7][46] - 基础层定位为“初创期企业孵化器”,流动性最低,投资者准入门槛最高(如自然人日均证券资产200万元以上),集合竞价每日5次撮合,涨跌幅限制为-50%至100% [8][47] - 创新层定位为“成长期企业培育板”,流动性适中,投资者门槛降低(如自然人日均证券资产100万元以上),集合竞价每日25次撮合 [9][48] - 精选层(现北交所)流动性最高,交易机制接近A股,投资者门槛最低(如自然人日均证券资产50万元以上),以连续竞价交易为主,涨跌幅限制为30% [10][49] 新三板市场操纵的行政责任认定特点与问题 - 2015年至今十年间,监管机构共公布15起操纵新三板股票的行政违法案件 [11][50] - 客观行为主要表现为四种类型:联合或连续买卖、约定交易操纵、洗售操纵、蛊惑交易操纵 [11][50] - 联合或连续买卖操纵因市场流动性低,少量交易即可大幅拉抬股价,且集合竞价机制易制造股价脉冲式上涨 [12][51] - 约定交易操纵因每日成交量小,一次“配合成交”就可能直接影响当日收盘价,比A股更易实施 [13][52] - 洗售操纵(对敲)因正常交易量小,账户组之间的交易能显著提升成交占比,快速制造交易活跃假象 [14][53] - 蛊惑交易操纵因投资者以高净值个人和私募为主,编造“转板上市”等信息更易在小圈子精准快速传播,例如刘某涛、娄某操纵案获利8367.49万元,被罚没3.35亿元 [15][54] - 监管机构在认定连续交易、约定交易、洗售操纵时,仍倚重成交量占比等比例标准,但在低流动性背景下,其合理性与适用性有待商榷 [15][54] - 主观故意认定门槛较低,极易因“小额易控盘”的客观表象被推定成立,但客观表象不等同于主观故意 [16][55] - 违法所得认定简单套用A股标准会产生问题,例如新三板流通盘小、价格弹性大,同样资金在A股拉抬1%,在新三板可拉抬20%,若按A股标准计算“价差”,会产生数倍于A股的“违法所得”,但社会危害性实际更低 [17][56] - 对于未平仓股票,沿用“账面浮盈”计算方法(终点日市值+卖出金额-买入成本),在新三板缺乏真实对手盘的环境下,易导致“账面富贵、现金巨债”的局面 [19][58] - 市场影响因素(如券商研报)不予扣减,会使行为人承担超出其因果关系的责任 [20][59] 做市交易机制与市场操纵的异同 - 做市交易机制于2014年8月25日正式实施,有效改善了市场流动性和估值定价能力 [21][60] - 做市商履行连续双向报价义务,是市场的“兜底”交易对手方和“稳定器”,旨在合法改善流动性与价格发现 [21][22][60][61] - 操纵市场则是违法行为,以不正当利益为导向扭曲市场秩序,二者在法律性质、核心目的和行为逻辑上存在本质不同 [22][61] 新三板市场操纵的刑事责任分析 - 刑事认定中明确排除以成交量占比为标准所确立的入罪标准,认定核心转向多元化证据 [23][62] - 新三板首单操纵市场刑事案为周某堃等操纵案,非法获利1.41亿元,因操纵8只股票、造成恶劣影响等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24][63] - 刑事责任认定与A股的核心差异在于:入罪标准不参照成交量占比;操纵手法评价集中在约定交易、洗售、蛊惑交易及多手法叠加;情节判定更侧重实质危害后果(如受骗人数、资金损失)而非交易规模 [25][64] - 刑事责任对“账面浮盈”认定更为谨慎,强调“实际获利”,例如李某某等操纵案中,法院未将2.81亿余元账面浮盈认定为违法所得 [27][66] 新三板行政责任差异化认定的必要性与建议 - 必要性基于三点:市场规模差异(A股日成交数千亿元,新三板可能仅千万级);流动性差异(异常交易数据易触发认定标准);行为动机差异(操纵常服务于企业融资诉求,主观恶性较低) [28][29][30][67][68][69] - 建议建立基于流动性分层的差异化认定体系:北交所(原精选层)可参考A股标准;创新层可适度放宽成交量占比标准,量罚以“没一罚一”为基准;基础层应重点关注恶意操纵,对正常交易给予包容,量罚可在“没一罚一”基准上给予一定折扣(如30%) [31][32][33][70][71][72] - “违法所得”认定需审慎,对于未平仓股票的浮盈,可暂不计算或按“操纵影响消除日”价格的一定比例(如30%-50%)计算 [34][73]
去年我市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3140亿元
新浪财经· 2026-01-29 06:02
2025年天津资本市场表现与融资成果 - 2025年天津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总额达3140亿元,年内发行ABS产品等位居全国前列 [1] - 截至2025年12月底,天津71家境内上市公司总市值近1.64万亿元,同比增长15% [3] - 截至2025年12月底,天津110家发行人在交易所市场存续债券规模超1.32万亿元,同比增长13% [3] - 截至2025年12月底,天津8家证券基金期货公司及307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财富管理规模合计超2.12万亿元,同比增长3% [3] 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与新质生产力 - 2025年天津资本市场紧扣服务新质生产力主线,支持科技创新 [2] - 丹娜生物在北交所上市,成为辖区首家通过北交所直联审核机制上市的企业 [2] - 年内有6家科技型企业申报上市获受理,19家企业接受上市辅导,300余家企业进入上市后备培育库,形成梯次培育格局 [2] - 天津企业年内利用科创、绿色等创新品种债券融资323亿元,同比增长60% [2] - 天津企业年内发行产业债融资265亿元,同比增长80% [2] 企业上市与重要项目里程碑 - 2025年底,电科蓝天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获证监会注册批复,即将成为天开园首家上市企业,填补天津航空航天产业链上市企业空白 [1] - 2025年12月,中国建筑商业物业持有型不动产ABS成功发行,募资5.04亿元,成为天津第4单成功发行的机构间REITs产品,也是天津首单央企机构间REITs产品 [1] - 2025年8月,招商公路在深交所成功发行首单科技创新债续发行 [2] - 2025年9月,创业环保在上交所成功发行天津首单“科技创新”与“绿色”双标识公司债券 [2] - 2025年12月,天津轨道交通集团国际航运大厦持有型不动产ABS成功发行,募资6.04亿元,为天津首单机构间REITs项目 [2] 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发展 - 2025年12月,证监会正式推出商业不动产REITs试点 [1] - 截至2025年12月底,天津6只机构间REITs全部获批,其中4只完成发行,募资额达45亿元,发行规模排全国前列 [1] 期货市场与存量资源盘活 - 2025年,天津迎来首个期货保税交割库:天津中储陆通物流有限公司东疆仓库被批准成为20号胶期货存放点,填补了本地期货保税交割服务空白 [2] - 全年新增期货交割库6家,总数达75家,有效助力盘活闲置土地、工业厂房,带动港口物流、仓储配套等存量资源高效运转 [2]
发挥区域特色 多层次资本助云南经济“稳进提质”丨决胜“十四五” 擘画“十五五”·地方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之云南篇
证券时报· 2026-01-28 11:18
文章核心观点 - 云南省在“十四五”期间经济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取得显著成就,上市公司质量与价值贡献持续提升,未来将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进一步利用资本市场工具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1][4][10][16] 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 - 云南省通过实施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速建设 [4] - “十四五”期间新增境内上市公司6家,截至2025年末共有境内上市公司39家,总股本700.26亿股 [4] - 云南股权交易中心于2021年9月开业运营,标志着区域性股权市场正式建立,随后北交所及全国股转系统服务基地相继落户 [5][7][8] - 全国股转公司与云南股交中心于2025年6月签署“绿色通道”监管合作备忘录,为专精特新等企业开辟通往全国资本市场的通道 [8] - 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超380家,其中专精特新或科技创新板企业占比达87%,企业通过交易所市场股债融资逾1700亿元 [8] - 截至2025年末,云南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共59家,备案基金148只,管理规模达957.68亿元,私募基金投资未上市未挂牌股权的在投本金为1569.08亿元 [8] 上市公司质量与表现 - 截至2025年末,云南辖区A股上市公司总市值达9549.55亿元,平均市值超244亿元,排名全国第6位,拥有千亿级市值公司3家、百亿级市值公司15家 [10] - 上市公司含“科”量提升,拥有8个国家级和1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48家次主体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或制造业单项冠军 [10] - “十四五”期间,上市公司实现再融资554.33亿元,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涉及交易金额393.16亿元 [10] - 多家绿色能源、有色金属、化工、生物医药等行业上市公司成长为全国乃至全球细分行业龙头企业,成为产业“链主” [10] - “十四五”期间,辖区上市公司合计现金分红1490.38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长95.69%,相当于同期股票IPO和再融资金额的3.18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10] - 已有20多家公司制定了中长期分红规划,2025年有10家上市公司公告实施中期现金分红43.91亿元,中期分红公司家数约占辖区总数的四分之一 [11] - “十四五”时期,辖区A股公司的股票成交额达17.02万亿元 [11] 监管与市场健康发展 - 云南证监局落实监管,持续保持公开市场债券“零违约”,稳妥处置退市风险,私募基金增量风险得到遏制,存量风险有效化解,60余家僵尸机构出清 [13] - 加大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打击力度,进行全链条打击和立体化追责,严肃查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内幕交易等案件 [13] - 落实“五大监管”要求,加强上市公司、债券全链条监管,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提升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规范运作水平 [13] - 建立健全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投诉举报溯源治理,扎实推进投资者宣传教育 [13] - 引导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主动服务云南实体经济发展,支持企业利用“股、债、基、期”等资本市场工具做优做强 [14] 未来展望与政策支持 - 2025年10月,云南发布《云南省金融支持民营企业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强调完善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支持民营企业上市、挂牌和并购重组,做大做强资本市场云南板块 [15] - 2026年1月初,云南印发产业强省建设行动计划,提出做强做优做大绿色铝、硅光伏、磷化工、有色和稀贵金属等资源型产业,巩固提升文旅、绿色能源等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发展低空经济、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16] - 目标到2027年,全省工业总产值超2万亿元,非烟非能工业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提高3个百分点左右;到2030年,产业结构加快迈向中高端 [16] - 云南证监局将引导优势产业上市公司用好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工具,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回报投资者能力,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