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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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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如何缴纳资源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7 09:27
资源税相关法规执行口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规定,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应当缴纳资源税,但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除外 [3]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4号,纳税人自用应税产品应缴纳资源税的情形包括: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捐赠、偿债、赞助、集资、投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利润分配或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等 [3] - 当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或有自用行为而无销售额时,税务机关可按特定方法和顺序确定其销售额 [3] - 确定方法包括: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平均售价、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平均售价、按后续加工非应税产品销售价格减去后续加工环节成本利润、按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或按其他合理方法确定 [4] -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成本×(1+成本利润率)÷(1-资源税税率),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4]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纳税人将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是指将应税产品作为直接材料生产最终应税产品并构成其实体 [4] 发票额度调整与合同确认流程 - 销售方签订合同需要开具发票时,若发票额度不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调整 [9] - 具体路径为:【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新增申请】,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购销合同等附件资料后提交,即可启动人工调整流程 [9] - 如需购买方对购销合同进行确认,购买方可登录电子税务局APP,通过【办&查】-【发票使用】-【购销合同确认】功能菜单进入相关界面进行操作 [10]
销售使用过的汽车、房屋等固定资产是否需要按照买卖合同缴纳印花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7 09:27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核心观点为解读资源税法中关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时如何缴纳资源税的具体规定 明确了需缴税与不需缴税的情形以及销售额的核定方法 [7][8][9][10] 资源税自用应税产品缴税总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 应当缴纳资源税 但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除外 不需缴纳资源税 [8]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4号 纳税人自用应税产品需缴纳资源税的情形包括 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捐赠 偿债 赞助 集资 投资 广告 样品 职工福利 利润分配或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等 [9] 自用应税产品销售额的核定方法 - 当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 或有自用行为而无销售额时 税务机关将按以下顺序和方法确定销售额 [9] - 方法一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9] - 方法二 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9] - 方法三 按后续加工非应税产品销售价格 减去后续加工环节的成本利润后确定 [9] - 方法四 按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公式为 成本 ×(1+成本利润率)÷(1-资源税税率) 其中成本利润率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9] - 方法五 按其他合理方法确定 [9] “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界定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 “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是指纳税人将应税产品作为直接材料生产最终应税产品 并构成最终应税产品的实体 [10]
山西:电子税务局如何批量下载往期申报表?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7 09:27
电子税务局批量下载申报表操作指南 -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模块批量下载已申报的申报表信息[2] - 具体路径为登录后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申报信息查询】进入功能页面[4] - 在查询条件中,系统默认更正类型显示“新产生申报表”和“更正后新产生的申报表(全量模式)”,若更正过申报表可选择“被更正的申报表”进行筛选[5][6] - 设置税款所属期起止、申报日期起止等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系统会显示已申报报表列表,例如查询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9日的申报记录[6][8] - 查询结果列表显示申报表种类、申报日期、税款所属期、应补退税额等信息,例如一条通用申报表记录显示应补退税额为409.81元[6][9] - 选择需要导出的申报表,点击操作列【导出】按钮,系统提示“您已发送导出申请,请10分钟后去【申报表单下载】功能下载报表”[8][10] - 等待系统生成文件后,通过【申报表单下载】功能获取并下载批量文件[10] 企业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印花税政策 - 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该固定资产属于动产且买方不属于个人,应按照“买卖合同”计征印花税,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17] - 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动产,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17] - 产权转移书据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以及股权、知识产权等转让书据[17] 纳税人自用应税产品资源税缴纳规定 - 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应当缴纳资源税,但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除外[20] - 自用应税产品需缴纳资源税的情形包括: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捐赠、偿债、赞助、集资、投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利润分配或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等[21] - 若自用应税产品无销售额或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可按一定顺序确定其销售额,包括按最近时期同类产品平均销售价格、按其他纳税人同类产品平均销售价格、按后续加工非应税产品销售价格减去成本利润、按组成计税价格或其他合理方法确定[21] -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成本 × (1 + 成本利润率) ÷ (1 - 资源税税率),其中成本利润率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21] - “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是指将应税产品作为直接材料生产最终应税产品并构成其实体[22]
年底购物季,这些发票知识点快收好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7 17:44
文章核心观点 文章是一篇税务知识科普文章,旨在向消费者(买家)和商家(卖家)普及年底购物季相关的发票开具常识、规定及注意事项,并附带介绍了资源税关联交易定价和纳税缴费信用管理的相关政策[3][12][18][24] 买家(消费者)发票开具指南 - 个人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仅需提供购买方名称,无需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无需提供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3] - 消费者个人不得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时属于不得开具专票的情形[4][5] - 取得发票时,消费者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6] - 网购可以且有权要求开具发票,且取得发票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7] 卖家(商家)发票开具指南 - 在“满减”“打折”活动中销售商品,若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分别注明,可按折扣后销售额征收增值税;若仅在“备注”栏注明,则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7] - 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如发生销售退回等情形,应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8] -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时,商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9][10] - 商家拒开发票或未按规定开具,税务机关可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11] 资源税关联交易定价规定 - 根据2025年第12号公告,纳税人向关联单位销售应税产品价格若明显低于其向非关联单位销售的同类产品价格且无正当理由,主管税务机关可调整其应税产品销售额[18] - 若纳税人向关联企业销售原矿并由其加工为选矿产品销售,且原矿销售额明显低于关联企业对外销售选矿产品销售额扣除合理加工成本利润后的金额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可按后者确定纳税人的原矿销售额[19] - 正当理由包括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关联单位在合理区间内加价保障成本利润、对外销售价格包含运杂费用等[20] - 根据2020年第34号公告,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时,税务机关可按最近时期同类产品平均售价、其他纳税人平均售价、后续加工非应税产品售价减去成本利润、组成计税价格或其他合理方法确定销售额[21] 纳税缴费信用复评与修复 - 根据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的《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次年年度评价前申请复评[24][25] - 对评价指标扣分或判级有异议,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申请复核,例如对2025年度指标有异议可在2026年3月申请复核[27][28] - 失信行为已记入评价结果的经营主体,可在次年年评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信用修复[30][31] - 失信行为尚未记入评价结果的,经营主体无需申请,税务机关在年度评价时会根据失信行为纠正情况统一更新结果[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