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跨境监管协同
icon
搜索文档
证监会:完善资本市场涉外法治体系,深化跨境监管协同
券商中国· 2025-10-28 19:54
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成果 - 沪深股通标的股票数量达到2922只,市值占A股市场总市值比例超过90% [3]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数量已超过900家 [3] - 境外上市新规实施以来,证监会已完成296家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备案,其中109家为科技企业,涵盖机器人、新消费、半导体行业 [3] - 支持香港推出首个A股指数期货,丰富离岸A股衍生品工具供给 [3] 涉外法治体系建设 - 证监会与67个国家和地区签署合作备忘录,深化与境外执法机构合作关系 [4] - 通过《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对法律域外适用和跨境执法作出原则性安排 [4] - 制定《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规章,为境外上市和互联互通提供透明制度环境 [4] 未来法治工作方向 - 坚持立法先行,有重点分步骤推动制定新法、修改旧法或释法,建立公开透明的涉外法律体系 [5][6] - 深化跨境监管协同,保持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跨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压实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责任 [2][6] - 优化涉外审判协同机制,提升审判效能,推动办理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典型涉外案例 [6]
证监会:完善资本市场涉外法治体系 深化跨境监管协同
证券时报· 2025-10-28 17:57
资本市场双向开放进展 - 截至10月17日,沪深股通标的股票数量达2922只,市值占A股总市值比例超过90% [9] - 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数量已超过900家 [9] - 自境外上市新规实施至今年9月30日,证监会已完成296家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备案,其中109家为科技企业 [9] 涉外法治体系建设 - 证监会已与67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5] - 通过《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等法律对域外适用和跨境执法作出原则性安排 [5] - 制定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规章,为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营造透明制度环境 [5] 未来监管工作重点 - 坚持立法先行,将根据急用先行原则有重点分步骤地推动制定新法、修改旧法或释法 [7] - 深化跨境监管协同,保持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跨境操纵等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2][7] - 充分发挥司法保障作用,优化涉外审判协同机制,争取办理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典型涉外案例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