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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门联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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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对黄金市场划定十条红线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13 14:16
深圳加强黄金市场监管 - 深圳十部门联合发布公开提示,针对黄金市场经营行为划定共计10条“红线”,涉及企业、个人、金融机构及非银行支付机构三个层面,呈现跨部门联合监管形式 [1] - 这是深圳时隔三个月后再次针对黄金业务发布提示,此前在2025年11月,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已发布过关于警惕黄金经营领域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提示 [1] - 在监管消息发布前夕,伦敦金价格出现下跌,2月12日全日下跌3.17%,跌破5000美元/盎司,至2月13日发稿时在4979美元/盎司附近震荡 [1] 企业黄金业务禁止性行为 - 企业不得违规开展黄金预定价交易、杠杆交易、延期交易等非法黄金交易活动,例如通过互联网平台以黄金回收和预定价买卖为名,允许客户缴纳保证金锁定金价并按价差结算,不进行实物交割 [3] - 企业不得违规开展以黄金托管、租赁、回购等为名义,约定给予客户固定收益回报的“保本付息”非法集资活动 [3] - 企业不得违规开展黄金委托投资等活动,如诱导消费者购买黄金实物后不提取,转而开展委托投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4] - 企业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等渠道违规宣传、开展黄金产品销售业务,不得通过各类软件、APP及小程序开展非法黄金交易活动,也不得开发、兜售或为非法黄金交易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4] - 企业不得冒用“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身份,或进行虚假宣传,严禁使用“黄金会大涨”“买金赚大钱”等绝对化用语,不得夸大产品价值或投资回报 [4] - 企业不得用非贵金属材料冒充纯金,严禁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不得在标价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4] 个人行为规范 - 个人不得组织或参与非法黄金预定价交易、以黄金为名义的非法集资、非法黄金委托投资等各类非法交易活动 [6] - 个人不得开发、兜售非法黄金交易软件、APP或小程序,不得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也不得通过此类软件参与非法黄金投资行为 [6] - 符合资质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正规渠道参与黄金ETF、黄金期货交易,或通过正规金店、银行购买黄金实物、黄金积存产品及黄金理财产品 [6] 金融机构及支付机构规范 - 金融机构未按规定向金融监管部门备案或获得审批,不得开展黄金业务,且不得违反大额及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发生异常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6] - 金融机构及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未经依法设立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商户提供服务,不得开展或为非法黄金活动宣传提供便利 [6] 此前披露的非法经营案例 - 2025年11月24日,深圳金融打非办曾发布风险提示,列示了三个黄金经营领域非法案例,指出一些不法分子假借实物黄金交易之名,违规开展业务,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 [8] - 案例一:黄金珠宝经销商A以“黄金委托”为噱头,诱导消费者购买黄金后不提取实物,转而与关联第三方签订委托投资合同,承诺固定收益 [8] - 案例二:黄金珠宝经销商C以“黄金租赁”为噱头,采用类似模式,诱导消费者购买黄金后不提取,与关联方签订租赁合同承诺固定“租金”回报 [8] - 案例三:黄金珠宝经销商D非法设立黄金交易APP,宣传“1万定1公斤”“低门槛、低投入、高回报”,投资者缴纳1万元“保证金”即可锁定交易价值85万元的1000克黄金,杠杆率达80倍,金价下跌1.2%即被强制平仓导致保证金全损 [9] - 监管部门强调,各类黄金珠宝经销商、门店均非金融机构,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不具备从事黄金资产管理、期货交易或吸收公众存款的资质 [9]
全链条治理假油、劣质油,商务部发文规范成品油流通管理
南方都市报· 2025-08-06 12:50
新规出台背景与行业现状 - 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汽油和柴油消费量合计超过3.5亿吨,全国约有11万座加油站,服务超过5亿驾驶人员和4亿辆以上车辆 [2] - 成品油市场存在未通过正规炼厂生产的“非标油”,由好油和劣质油调和而成并以低价卖出,部分“黑加油点”存在缺斤少两问题,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 [1][2] - 市场上存在由SUV、面包车或油罐车改装而成的非法流动“黑油车”,非法销售劣质汽柴油,易引发发动机故障且存在爆燃安全风险 [3] 《办法》核心内容与监管框架 - 《办法》共六章44条,规定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实施备案管理,对零售经营资格实施许可管理,并明确地方行政执法责任部门 [4] - 新规要求成品油经营企业依据国家规定完善管理制度,定期报送购销存数据,并明确在新建改扩建、歇业、油品购销、标识使用等方面的经营规范 [5] -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需编制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对相关企业实施日常检查和年度检查,加强数智化监管和信用分级监管,并分档设置行政处罚条款 [5] 新规对行业的影响与意义 - 《办法》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具体举措,旨在推动成品油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 [3][6] - 新规的一大亮点是跨部门联合监管和数智化全链条管理,有利于多部门协同治理成品油流通领域乱象 [6] - 《办法》的出台有助于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是加强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操作指南 [6]
全链条治理假油、劣质油 商务部发文规范成品油流通管理
南方都市报· 2025-08-06 12:46
行业现状与问题 - 国内成品油市场存在未通过正规炼厂生产的"非标油",由好油和劣质油按比例调和而成并以低价出售 [1] - 市场上存在"黑加油点"和非法流动"黑油车",存在缺斤少两、偷税漏税及安全隐患问题 [2][3] - 全国约11万座加油站服务超5亿驾驶人员和4亿车辆,汽油和柴油年消费量合计超3.5亿吨 [2] 政策背景与目标 - 商务部印发《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9月1日起实施,旨在规范市场秩序并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1][6] - 国务院办公厅《意见》明确成品油为基础性战略资源,要求完善流通管理制度 [3] - 新规是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在石油流通领域的具体举措 [6] 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对批发、仓储经营实施备案管理,对零售经营实施许可管理,明确地方执法责任部门 [4] - 规定企业备案/许可的申请流程、变更条件及有效期,要求定期报送购销存数据 [5] - 建立日常检查、年度检查机制,加强数智化监管和信用分级监管 [5][6] 监管与处罚机制 - 分档设置行政处罚条款,针对违规行为按情节严重程度处理 [5] - 强调跨部门联合监管和全链条数智化管理,协同治理市场乱象 [6] 行业影响与意义 - 新规有助于打击假冒伪劣油品,保障消费者权益 [1][6] - 为企业经营提供明确指引,推动成品油流通体系规范化 [5][6]
黑加油点“大扫除”:要点上清除,更要链上切断
南方都市报· 2025-07-16 23:05
专项整治行动背景与目标 -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联合多部委及最高法、最高检,于2025年6月至12月开展全国范围黑加油点"大扫除"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油品来源、车船改造、销售渠道等非法行为[1] - 行动呼应2025年初国务院办公厅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文件要求,强调提升跨部门联合监管能力及常态化整治无证经营行为[1] - 截至7月14日已查实违法线索1052条,查封非法油品2377吨,查扣流动加油车394台、非法储油罐560个,立案调查478起[1] 黑加油点运营模式与危害 - 黑加油点设备简陋且缺乏安全措施,如深圳案例中未配备消防沙箱、防爆设备等,且存在通风报信现象[2] - 不法分子通过非法调和劣质油品、偷逃税费、违规运输等方式扰乱市场,流动加油车伪装成洒水车或藏匿于地下车库等场所[2] - 此类行为威胁公共安全,尤其在人员密集区域隐患突出,部分从业人员屡次重操旧业加剧风险[2][3] 治理机制与行业影响 - 专项行动旨在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通过个案查办推动执法协同顺畅度,实现行政处罚职能与资源的统筹配置[3] - 治理重点从端窝点转向铲除黑色产业链,需深究油品来源并打击利益链,考验部门协同治理能力[3] - 行动覆盖成品油流通全领域,涉及公安、交通、税务等多部门职责分工的无缝衔接[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