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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赃挽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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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非法集资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中国证券报· 2025-08-08 15:21
非法集资犯罪形势与模式 - 当前非法集资犯罪形势严峻复杂,线上线下并行,传统手段与新型手段交织,主要模式包括民间投融资、私募基金、养老、文旅等旗号,新型案件涉及区块链、虚拟币、新能源、影视投资等市场热点 [1] - 非法集资犯罪高发领域包括民间投融资中介、养老、涉农、影视投资、虚拟货币等,需同步打击关联非法金融活动以遏制高发势头 [2] 检察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的举措 - 全国检察机关持续保持严惩态势,挂牌督办重大案件,加强案件诉讼和追赃挽损工作 [2] - 运用"三个善于"方法论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严格把握入刑标准,对涉案人员分层处理,贯彻宽严相济政策 [2] - 对重大跨区域案件执行"三统两分"原则,主办地统筹处置,分办地协同查处 [2] - 最高检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建立会商机制,多地检察院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协作,加强信息沟通和线索移送 [3] 追赃挽损机制与手段 - 将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过程,综合运用民事、刑事手段,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损失 [4] - 全面审查证据并深挖财产线索,核实集资参与人提供的线索,同步追查洗钱案件 [5] - 通过强制追缴、责令退赔与认罪认罚从宽结合,督促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根据退赔时间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5] - 对境外转移资金利用国际司法协助条约追逃追赃,对易贬值物品及时拍卖,对经营项目委托专业机构评估处置 [5] 技术赋能办案实践 - 检察机关探索技术赋能办案,如江苏常州钟楼区检察院研发涉众型经济犯罪一体化办案软件,实现数据共享和智能辅助 [7] - 北京检察机关利用大数据模型对高风险企业"精准画像",助力金融风险早识别早处置 [7] - 浙江杭州、北京海淀区等地检察机关运用数据分析穿透资金流向和异常账户特征,提升证据审查能力 [7] - 未来将进一步发挥数据技术作用,解决犯罪数额认定、资金流向查处、资产处置等难点问题 [8] 风险防范与宣传教育 - 检察机关通过发布宣传作品、典型案例、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常态化法治教育,揭示非法金融活动新形式及风险 [3] - 结合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等重要节点,提升全民识别防范金融风险能力 [3]
苏州市检察院举办“反诈先锋”主题党课
苏州日报· 2025-07-16 08:09
反诈工作成效 - 苏州检察机关2023年接收缅方移交电诈犯罪嫌疑人500余人 并在七天内完成批捕 形成可复制经验被上级单位纳入办案指引 [2] - 起诉阶段出台证据指引 评查51起案件 74件184人已被判决 [2] - 太仓市检察院为56名被害人追赃挽损800万元 创全省跨境电诈单笔追赃金额纪录 [2] 典型案例 - 昆山市检察院追捕三名电诈幕后金主 击破犯罪分子攻守同盟 [2] - 太仓专案从主犯家中水泥管 煤堆铁柜起获赃款400余万元 [2] - 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推动关停处罚黑中介 将诈骗"黑话"嵌入招聘平台审核系统 [2] 创新反诈手段 - 上线AI大模型"苏检智翼" 精准拦截涉诈资金3600余万元 [3] - 发布反诈地铁海报 动漫短片 张家港市检察院推出"预防掩隐洗钱犯罪宣传动漫" [3] - 姑苏区检察院推出"大学生防骗警示" 构建全链条社会共治格局 [3] 社会参与 - 主题党课邀请行业协会 企业代表 高校师生及社区群众参与 现场开展普法宣传 [1] - 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发布反诈内容 人大代表肯定打击电诈犯罪成效 [3]
★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推动非法集资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中国证券报· 2025-07-03 09:56
非法集资犯罪形势与特点 - 当前非法集资犯罪形势严峻复杂,线上线下并行,传统手段与新型手段交织,主要模式包括民间投融资、私募基金、养老、文旅等旗号,新型案件涉及区块链、虚拟币、新能源、影视投资等市场热点[1] - 非法集资犯罪高发领域包括民间投融资中介、养老、涉农、影视投资、虚拟货币等,需同步打击关联非法金融活动以遏制势头[2] 检察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的举措 - 全国检察机关持续保持严惩态势,挂牌督办重大案件,加强案件诉讼和追赃挽损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加大查办力度[2] - 运用"三个善于"方法论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严格把握构成要件和入刑标准,对涉案人员分层处理,贯彻宽严相济政策[2] - 对重大跨区域案件执行"三统两分"原则,主办地统筹处置,分办地协同查处,坚持"应追尽追"贯穿办案全过程[2] 协同监管与风险防范 - 最高检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多地检察院与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加强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工作会商[3] - 检察机关结合司法办案分析非法集资风险特点,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推动全面排查、分类处置、打早打小,助力源头预防[3] - 通过发布宣传作品、制发典型案例、开设讲座等方式开展常态化法治教育,揭示非法金融活动新形式及风险[3] 追赃挽损机制 - 检察机关将追赃挽损贯穿司法办案各环节,全面审查证据深挖涉案财产线索,同步审查洗钱案件线索[4] - 运用强制追缴、责令退赔与宽严相济政策结合,督促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对主动退赃者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4] - 针对境外转移资金利用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追逃追赃,探索健全涉案财产追缴处置机制,如拍卖易贬值物品、评估经营项目[5] 应对新型犯罪与技术赋能 - 面对新型非法集资手段,检察机关恪守罪刑法定原则,穿透式审查新金融现象实质,区分金融创新与伪创新[6] - 协同金融监管部门加强新技术、新业态犯罪分析研判,研究虚拟货币等新型法律问题[6] - 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办案,如江苏常州研发涉众型经济犯罪一体化办案软件实现数据共享[6] - 北京检察机关研发非法金融活动涉刑线索研判模型"精准画像"高风险企业,浙江杭州等地运用数据分析穿透资金流向[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