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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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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省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新浪财经· 2026-02-08 06:52
立法与监督动态 -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同步启动《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贵州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修正工作 以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并提供长远法治保障 [1] - 省人大常委会就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开展专题询问 问题涉及机构改革后责任落实、网络不良信息监管、新兴业态风险等成长痛点 [2] - 监督工作采用执法检查形式 组建9个执法检查组深入全省各地关键区域和场所 形成跨领域、全链条的保护合力 [5][6] 工作机制与协同治理 - 省级层面建立“1+6+N”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推动各级各部门从“各自为战”转向“协同作战” [2] - 监督工作横向协同13家相关职能部门 包括政府、法院、检察院及教育、公安、民政、网信等 推动同题共答 [7] - 省委、省政府同步出台20条常态化保护政策 进一步巩固完善“1+6+N”工作机制 [7] 具体问题与应对措施 - 针对网络不良信息 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全省4万余家网站、App纳入日常动态监测 并持续开展“清朗”专项行动 [2] - 针对密室逃脱、电竞酒店等新兴业态风险 省公安厅探索“智能护未”预警模型 在重点场所安装人像识别设备并通过大数据预警 [2] - 针对学生心理健康 省教育厅要求中小学每两周至少开设1课时心理健康课 定期开展心理测评并对预警学生“一人一策”干预 [3] 治理成效 - 通过多方协同与有力监督 未成年人溺水、意外伤害等安全事故发生率大幅下降 [7] - 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创新监督方式、凝聚监督合力 绘就了一幅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立体化“护苗全景图” [8]
一线调研,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新浪财经· 2026-01-31 02:43
政协委员履职与青少年议题追踪 - 省政协委员张法水通过多年调研,持续追踪青少年健康成长议题,其笔记本中记录了跨越多个年头的观察与思考 [1] - 两年前在桓台县青少年教育发展中心的调研,让委员深刻认识到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需要更系统的干预机制 [1] - 委员将调研中的一线情况转化为政策建议,旨在为相关讨论提供扎实的实践依据,使建议更具说服力 [1] 针对青少年问题的系列提案 - 2020年,委员提出《接受义务教育 一个都不能少》提案,系统分析了因监护缺失、厌学逆反等导致的学业中断问题,建议建立多部门应急反应机制并加大对厌学学生的特殊关爱 [1] - 2024年,委员针对专门学校建设提出建议,指出存在学校数量不足、多数地市未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部门协作机制不完善等现象 [1] - 2023年,委员提交了《合力关爱 共促青少年心理健康》提案,该提案源于其长期的一手观察 [1] 政策法规的进展与呼应 - 修订后的《山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社会各界长期呼吁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打下了更坚实的法规基础 [2] - 该条例在保障困境未成年人受教育权、规范专门教育、强化心理健康支持等方面作出了制度安排,与委员多年调研关注的核心问题形成真切呼应 [2] 委员关注议题的扩展 - 在2024年省两会期间,委员的关注点扩展至如何提振服务消费、从根源上治理醉驾等新的社会关切领域 [2]
讲好学生家长两堂法治课
新浪财经· 2026-01-25 04:40
核心观点 - 丹东市检察机关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和预防青少年犯罪 自2025年以来持续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 通过多种创新形式深入校园 覆盖大量师生及家长 并计划深化“检察+学校”模式 [1] 活动内容与形式 - 检察机关干警进入学校 通过情景问答、案例分析等生动方式 系统讲解校园欺凌的定义、表现形式、危害及应对方法 [1] - 检察机关创新开设家长专场法治课堂 结合网络套路贷、电信诈骗等案例 阐释家长监护职责与法律义务 旨在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保护网络 [1] - 为突破线下限制 检察机关制作了反有组织犯罪法主题动画视频 通过法治副校长机制组织师生家长集中观看 [1] 活动规模与效果 - 2025年以来 丹东市检察机关累计组织各类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活动127场 覆盖师生及家长超10万人次 [1] - 校方反馈认为法治课效果远超单纯说教 孩子们在沉浸式体验中学会了自我保护并懂得敬畏法律 [1] 未来计划 - 丹东检察将继续深化“检察+学校”普法模式 以更多元、更精准的法治宣传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护航 [1]
重庆公安构建立体化“护未”体系 涉未成年人犯罪四年连降
新浪财经· 2026-01-04 22:56
文章核心观点 - 重庆公安通过构建系统化机制、开展多维度举措、汇聚多元化力量,形成立体化“护未”体系,推动该市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连续4年下降 [1] 构建系统化机制 - 推动成立“冬琴护苗”等工作室,创新开展“沉浸式”体验教育,警醒边缘未成年人 [2] - 出台工作指引,将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服务管理纳入社区民警管理范围,并后续出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23条重点措施、预防和治理再犯罪52条措施 [2] - 在全国率先出台以积分方式开展专门矫治教育效果评定细则,为全国提供范本 [3] - 2025年8月出台15条措施强化职业教育与就业帮扶衔接,已帮助160余名学生实现就业 [3] 开展多维度举措 - 打造智能登记系统,对未成年人入住酒店进行自动提示和核验,守护入住安全 [4] - 依托“数字赋能”,治安总队推广应用智能场景强化行业监管,水警总队构建“水陆空”立体巡防,网安总队督促网站落实技术防范措施 [4] - 2025年6月创新打造“千手护蕾·未成年人管护”应用场景,通过监测预警、智能分析降低风险,该场景已入选首批公安数据实战模型并启动试点 [4] - 建立欺凌防治“六项机制”,深化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联合组成“护校联盟” [5] - 2025年,全市排查化解涉校矛盾纠纷1800余起,整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9100余处,整治校园周边治安乱点1600余处 [5] 汇聚多元化力量 - “真义大课堂”运行三年来,已帮助逾200名学生重回正轨 [7] - “树洞口袋”工作室覆盖璧山区中小学,惠及6.5万余名学生,自2023年初成立以来累计收到来信上万封,已成功为上千名学生解决各类隐患问题 [7] - 此外还有“木兰护花工作队”、“彭必学工作室”、“秋秋爱心帮帮团”等多方力量参与的“未保”阵地 [8]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学习《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
新浪财经· 2025-12-25 12:05
法规与政策动态 - 陕西省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定的《实施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 [2] - 该《实施办法》旨在应对社会环境变化带来的新挑战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新态势、新问题 [3] - 法规明确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实行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3] 行业与公司行动 -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其“雏凤未士”未检团队全体干警对《实施办法》进行专题学习 以推动法规精神转化为检察履职实效 [2] - 该检察院计划以此次学习为契机 持续深化《实施办法》学用转化 并聚焦“雏凤未士”未检品牌建设 [4] - 公司致力于完善“预防—干预—矫治”全链条履职流程 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形成保护合力 [4] 法规内容与影响 - 《实施办法》细化了家庭监护、学校管教和社会协同的具体职责 例如要求教育部门会同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建立健全学生欺凌防控制度 [3] - 法规将预防犯罪教育纳入学校年度考核 并完善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措施 [3] - 《实施办法》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网络管理、毒品预防、心理辅导和法治教育的规定 并推动构建12355青少年服务体系 [3]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
陕西日报· 2025-12-18 08:23
法规概述 - 陕西省修订通过《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2] - 该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2][22] 核心原则与责任体系 - 预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 对不良和严重不良行为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3] - 预防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实行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综合治理[3] -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村(居)委会、学校、家庭等应当各负其责、相互配合[3] 政府职责与保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制定工作规划、提供财政保障并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4] - 省、设区的市、县(市、区)应当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推进机制[3] - 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 并提供政策支持[4] 教育体系相关要求 - 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将预防犯罪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 并聘任法治教育教师[12] - 学校应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开设课程并提供心理辅导场所与筛查服务[14] - 教育部门应会同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建立健全学生欺凌防控制度[15] - 中小学校应按照国家及本省规定聘任法治副校长 并可聘任校外法治辅导员[13] - 教育部门应将预防犯罪教育的工作效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内容[9] 家庭监护职责 -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预防犯罪教育负有直接责任 应树立优良家风并关注未成年人身心状况[11] - 父母应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培养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并主动接受家庭教育指导[11] - 父母不得以分居或离异为由拒绝或怠于履行相关监护职责[11] 专门教育与矫治体系 - 省人民政府应将专门教育发展和专门学校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6]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依法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 负责开展专门学校入校和离校评估[10] -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 经评估同意后可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25] - 对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 经评估同意后可进行专门矫治教育[26] 社会参与与支持服务 - 鼓励、支持和指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相关工作[8] -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可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等提供司法社会服务[33] - 应加强未成年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和志愿者队伍建设[34] - 发挥青少年公共服务热线及其网络平台功能 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建立分类处置制度[35] 网络与特定风险防控 -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预警、识别和处置机制[16] -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学校应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和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教育[16] - 应对未成年人进行毒品危害教育 公安机关会同多部门建立禁毒教育衔接机制[17] 不良与严重不良行为干预 -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加强管教 发现违法犯罪嫌疑应立即报告[20] - 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有不良行为应及时制止和纠正 可依法予以教育惩戒或采取管理教育措施[21] - 公安机关接到报告或发现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并依法调查处理[24] 司法与矫正环节措施 -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指派专门人员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7] - 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应采取有针对性的矫正措施 并与成年人社区矫正分开进行[28] - 未成年人犯罪等记录应按照国家规定依法封存[31] - 对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 未成年犯管教所应提前通知其父母或监护人接回并协助落实安置[30] 监督与法律责任 - 人民检察院通过依法行使检察权 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工作等进行监督[37] - 学校不履行预防工作职责的 由教育等部门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39] -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的 将被责令改正 玩忽职守等将依法给予处分[40]
各类学校应当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欺凌工作
陕西日报· 2025-11-29 08:10
新修订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核心内容 - 新修订的《办法》旨在契合经济社会发展与未成年人成长的新需求,有效应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新态势、新问题,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体系 [2] - 修订坚持违法犯罪的早期预防,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充实学校管教职责,夯实政府保护措施,并增加了对未成年人的网络管理、毒品预防、心理辅导、法治教育的规定,致力于从源头上降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风险 [2] 学校职责与防控机制 - 教育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建立健全学生欺凌防控制度 [1] -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完善学生欺凌发现和处置的工作流程,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导致学生欺凌行为的各种隐患 [1] - 学校需接受疑似学生欺凌事件的举报与申诉,及时开展调查、认定与处理,情节严重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教育部门报告 [1] - 各类学校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学生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欺凌工作 [1] - 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及本省规定聘任法治副校长,配备受过专业培养或经过专门培训、能胜任法治教育任务的教师,并可聘任校外法治辅导员 [1] - 法治副校长及辅导员需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协助学校、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对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进行管理教育或矫治教育 [1] 公共服务与协同干预 - 明确发挥青少年公共服务热线及其网络平台功能,提供针对心理危机、家庭关系危机、人际交往危机、学生欺凌等可能引发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专业咨询服务 [2] - 青少年公共服务热线及其网络平台应当建立分类处置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发现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可以转介有关部门、学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进行干预 [2] - 共青团陕西省委将以此次修法为契机,进一步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构建全省12355青少年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处置等工作机制 [3] - 将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中,为未成年人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3] - 同时,将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教育等部门合作,发现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及时转介进行干预和矫治,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3]
以问促改 守护“少年的你”
海南日报· 2025-11-27 09:48
专题询问会议概况 -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2] - 会议持续一个多小时,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及省人大代表依次提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部门负责人一一应询 [5] - 询问问题导向鲜明,结合调研发现及群众关切,现场互动坦诚,不时响起热烈掌声 [5] “护苗”专项行动成果与计划 - 过去三年全省安全形势趋向良好,专门教育率先发展,家庭教育、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及司法保护等领域工作得到加强 [2] - 下一步将从加强心理健康关爱、完善专门教育体系、持续净化成长环境等5个方面开展工作 [2] - 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将优化工作机制,在省级层面提升凝聚力,在市县层面将软要求变为硬指标,在工作层面推动家庭教育立法等 [2] 教育领域具体措施 - 省教育厅今年暑期强力实施控辍保学攻坚行动,在307所学校建立“一校一警”制度,辍学和疑似辍学学生大幅减少 [3] - 未来将夯实监测,将农村地区、初中阶段及孤儿留守儿童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3] - 计划落实薄弱学校提升三年计划,增加高中学位,并将全省乡镇初中学校纳入寄宿制封闭管理 [3] 司法与执法部门工作重点 - 省法院被问及在惩处和教育尺度上如何把握,以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4] - 省检察院被问及打击预防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及避免办案二次伤害的措施 [4] - 公安部门被问及如何预防未成年人重复犯罪及对轻微违法行为进行早期干预 [4] 市场监管与其他方面 - 市场监管部门被问及对文身市场经营主体如何开展有效监督检查,指导其依法经营 [5] - 省政府表态将对询问提出的问题全面抓好整改,系统排查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5]
聚焦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这一立法听证会释放出怎样的信号
中国青年报· 2025-10-11 09:54
立法修订背景与目标 - 现行《山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自2016年12月1日施行以来近10年没有修订,因经济社会迅速发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出现新情况新特点,预防工作面临新问题新挑战[1] - 此次《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旨在构建协同支持体系,完善预防犯罪工作机制,夯实预防教育根基,构建全链条成长护航体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新型风险预防治理,补齐失管漏管短板,精准有效进行预防干预[2] 修订草案核心内容亮点 - 将滥用尚未列管成瘾性物质列为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明确可规劝引导其接受心理矫治或戒断治疗和康复服务[4] - 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并明确各相关部门监管责任[4] - 规定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或非法改装车辆轰鸣疾驶、追逐竞驶,以及在不适宜场所从事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活动的,可由公安机关采取相应矫治教育措施[4] - 聚焦“闲散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干预”,规定共产主义青年团等部门统筹做好不在学未就业的闲散未成年人的联系服务工作[5] 来自听证代表的建议与反馈 - 未成年学生代表建议学校应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除公布举报渠道外,可设立“欺凌申诉信箱”并严格保护举报学生信息,同时多开展“反欺凌”主题活动以营造“零欺凌”校园氛围[3] - 基层公安干警代表建议有关部门应出台细化认定标准与操作指引,定期发布和更新“具有成瘾性但尚未列管物质”的参考性清单及快速识别指引,并明确界定相关违法行为的具体表现和情节认定标准[5] - 基层公安干警代表建议强化科技赋能与信息支撑,推广配备针对新型成瘾物质的便携式快速检测设备,并利用城市监控系统、噪声监测设备、交通卡口数据等提升对“飙车炸街”行为的主动发现、预警和取证能力[5] 相关社会项目与成效 - 2024年,团山东省委部署开展“引航计划”重点未成年人群体关爱项目,聚焦“14-16周岁义务教育阶段后不在学的重点未成年人群体”,组织优秀青年开展精准结对,提供思想引导、学业倡导、职业指导、心理疏导、行为劝导、生活帮导等服务[6] - 截至目前,全省已精准摸排37396户,确定首批关爱对象4117名,组织发动7998名优秀青年开展关爱活动425场,打造实体化阵地225个、实习实践基地201个,帮助356名适龄关爱对象重返校园,889人走上就业见习岗位[6]
“法治+禁毒”,乳源中学上千名学生齐上必修课
南方农村报· 2025-06-25 18:47
普法教育活动概况 - 活动由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乳源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和省乡村振兴驻乳源瑶族自治县一六镇帮镇扶村工作队联合主办 [1] - 活动主题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禁毒宣传普法教育,覆盖乳源中学1700多名初一、初二学生 [1] - 活动属于乳源瑶族自治县2025年"四个一"法律服务活动之校园安全教育系列活动 [1] 普法课程内容 -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何辉英法官主讲,通过真实案例剖析未成年人可能触犯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贩卖毒品等罪名的法律规定 [3] - 重点解读韶关地区典型案例,强调"冲动是魔鬼,守法是底线",引导学生明辨是非、远离犯罪 [3] - 驻一六镇帮扶工作队队长刘海文与学生互动,讲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责任年龄等法律常识 [3] 禁毒宣传形式与效果 -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李振雷采用有奖问答方式,课堂气氛活跃,学生参与度高 [3] - 学生积极参与互动,回答关于依托咪酯电子烟等毒品防范问题,现场气氛热烈 [5] - 一名学生表示培训让其意识到毒品和犯罪行为可能离未成年人很近,增强了防范意识 [5] 校方与主办方反馈 - 乳源中学校长郑伟平评价活动专业性强、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有效激发学生学法热情,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 - 驻一六镇帮扶工作队队长刘海文强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禁毒教育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修课",活动为孩子们撑起"法治保护伞" [5] - 工作队表示将持续关注青少年法治需求,探索更多元、更有效的普法形式,为乡村振兴贡献法治力量 [5]